笔趣阁 > 特战神兵 >第九章 谋划刺杀
    排除了炮弹,让班长肖霖荣获了一个一等功,三排一班荣获了集体英雄班集体的奖章。.张志兵,林赫铭,姜波分别立了二等功。

    闪着金光的军功章,让张志兵无比激动,他拿着军功章快步跑到了抗战英雄塑像群,那脚步声,清脆响亮咔!咔!咔!咔!是多么的坚定沉稳。

    他把军功章放在他的爷爷张云鹏的塑像前,敬了一个军礼。

    “爷爷!孙子张志兵没让您丢脸,我立功了,救了一个哈尼族的小男孩您高兴吗?”张志兵说这句话的时候哽咽了。他仿佛听到了他的爷爷张云鹏在夸他,“好样的,志兵!不愧是我张云鹏的孙子,爷爷替你高兴。你给我们老张家争光了”多么温馨和平的场景啊!

    但是和平的表面下却是暗流涌动,一点也不太平。犯罪分子是无孔不入。他们为了金钱,什么事情都做。比如当刺客。

    也许你会觉得刺客离我们太遥远了,甚至能追溯到古代。

    其实当今社会,就有一部分人为了金钱就愿意铤而走险,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甚至越境做买卖,刺杀中国的商人。这就是对中国军队的挑衅,中国军队只回应他们一句话,犯我疆土者,我必杀之!

    这个罪魁祸首,就是野狼团的死对头,毒枭诺臣。这个诺臣十三年前逃脱了以后,重整旗鼓招募了一百多世界各国的退役特种兵,其中就有美国的眼镜蛇突击队的队员,俄罗斯的毒蜘蛛特战队员,还有英国的坏小子突击队的成员。

    他们都是诺臣花大价钱请来的特战精英,重组了他的骷髅战队。

    这一次有人花大价钱让他帮忙除掉自己商业上的竞争对手。

    对于这桩买卖,只要价钱合适,诺臣也愿意当刺客。他除了贩毒,当刺客也愿意效劳。他常说“老子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活,贩毒,暗杀都没活路,但都能赚大钱,何乐而不为!”

    多么歹毒的毒枭,估计只要价钱合适,有人让他杀自己的亲爹他都干!

    这一天,诺臣手下一百多骷髅战队的成员从云南边境线化妆成外国游客分批次的进入了中国。

    至于武器装备,诺臣想了一个更奇特的办法,他率领五个雇佣兵把武器装备埋进了一辆装满了猪粪的汽车里。

    把汽车挂上中国的牌照,趁着夜色偷渡越境,进入了中国。

    这个诺臣是越南籍,但是中国话说的比中国人还好。而且他要求自己的雇佣兵也必须学会中国话。尤其是亚洲籍的雇佣兵。

    这真是个狡猾的毒枭。他这是想鱼目混珠。

    “队长,前面就是野狼团的驻地,我们还是小心点好!野狼特种突击队的战力,我们领教过。”说话的这位是十三年前跟诺臣从野狼团的枪下逃脱的唯一的雇佣兵幸存者。野狼特种突击队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所以他的内心有些害怕。

    诺臣,一米六五的小个子,身体却很强壮,浓眉,三角眼。目光里透着一股凶狠。尤其擅长徒手格斗,精度射击,安放还有。在就是他荒野求生的能力特别强。

    诺臣开着汽车,脸上有一条刀疤,那就是野狼特种突击队的大队长罗勋强给他刻上的烙印。

    诺臣眼睛像冒着寒气一样的冰冷,冷冷的说道“十三年了,我该会一会我的老对手了,不然他们会忘记了我的存在的。”这冰冷的语气仿佛瞬间可以把人变成冰棍。

    其实诺臣的心里明白,野狼特种突击队的每一个人做梦都想拧下他的脑袋。又怎么会忘记他呢?

    他的那个雇佣兵听了这样的回答,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放在了自己的脑后依靠在车坐上眯着眼睛先休息一会儿。也许他的心里会说,诺臣真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是他不敢多说话,只会干他该干的活。杀人!

    汽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着仿佛永远走不到头。这个诺臣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不想有命挣钱没命花钱。

    所以他没有故意去招惹他的死对头野狼团,选择了绕路去森林的一个山洞,跟其他的雇佣兵会合之后再做打算。

    汽车就这样颠簸着走了好长时间,终于到了他们的会合地点,诺臣非常狡猾,他把猪粪卸在了森林外围的一片空地上,把拿不了的武器装备就地掩埋,能拿走的全部拿走。把汽车推到了一个悬崖下面。毁灭证据。

    “走!到山洞跟,杰森,他们会合之后,回来拿其他的武器装备!”诺臣说这句话的时候,四处张望了几下。发现没有人,就带领着五个雇佣兵拿上能拿走的武器装备朝据此四里地的那个山洞进发了。

    也许这个诺臣的心里会想,中国特种兵,不过是纸老虎,我诺臣既然能从中国逃出去一次就能逃出去第二次,我诺臣把中国的边境线当做我的后花园,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天亮的时候,一群身穿不同种类衣服的欧洲人出现在了山洞外面。他们都是金发碧眼,平均身高一米八五,身才魁梧,有的还满脸的络腮胡子。胳膊上有各种各样的纹身。他们说着流利的汉语。这就是诺臣的雇佣兵。

    “我们这次来中国就是要干掉一个中国的房地产的老板他叫慕容峰。有人买他的脑袋。”诺臣在山洞里,手里拿着慕容峰的照片。至于表情,那是真正的冷若冰霜。绝不是老虎连长的伪装。向他雇佣兵布置任务。

    “不就一个商人吗?至于出动我们这么多人,费这么大的劲儿吗?”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雇佣兵,嘴角上扬哼笑了一声不屑的说道。

    在他心里,出动这么多人来中国刺杀一个商人,有点冒险,因为这个美国雇佣兵叫杰森,他对中国的野狼特种突击队有着深刻印象,曾经是美国特种兵的时候,在资料上知道野狼特种突击队的战力,虽然没让他敢到害怕,但是他还是觉得小心点好。

    诺臣踩着乱石组成的山洞,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走到了高出他一个半头的杰森面前,皱着眉头表情严肃的告诉杰森。“这个慕容峰也不是个简单的家伙,他的手下有一百五十名接受过特战训练的保镖。要是寻常角色换作是你,你会花一个亿买他的人头。你以为这个钱那么好挣啊!没那么简单,中国的野狼特种突击队,绝对不是吃素的更何况还有中国特警,武警。”

    诺臣要告诉自己的手下,我们绝对不能干有命挣钱,没命花钱的蠢事。所以他们在山洞里谋划了好久。至于吃饭,为了不暴露位置,这群适应了野人生活的雇佣兵,选择吃生肉。抓到什么就吃什么。

    等到天黑了,他们来到了埋藏武器的地方,拿出剩余的武器。返回了山洞。继续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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