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捡个王爷过日子 >第四十四章 两不相欠
    花容说那位侠士半夜在县衙蹲着是为了银子,这话还真没说错,只不过并非“劫富济贫”。自从不再锁城开始,云栖梧连着几晚都在县衙守株待兔,终于让他给逮着了。

    只是还没等他出手,弓箭手就先行动了,快狠准,盗匪立刻死了个七七八八。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盗匪头子这么厉害,竟然在箭雨中冲到了刘县令身边。明晃晃的大刀举起又落下,就在刘县令吓得魂飞魄散腿打软的时候,救星出现了。

    蒙面侠士同盗匪头子打了一场,最后恶徒大刀落地,趴在地上再起不来。衙差立刻上前,将人五花大绑。

    “多谢义士相救。”

    刘县令拱手行礼,多亏了面前之人,他才能死里逃生。

    “不知义士高姓?为何深夜出现在此?”

    陆师爷也上前行礼,只是盯着面前的蒙面人,多了几分戒备和打量

    云栖梧第一眼看到陆师爷,直觉就不舒服,这人看着斯斯文文,眼睛却精明有神,且话里有话,不是个好像与的人物。

    他也不说话,只将从县衙门口揭下的榜文拿出来,亮在刘县令和陆师爷面前。

    那榜文上明明白白写着,若能提供线索,奖纹银五十两,若能抓住盗匪,奖纹银五百。

    “原来如此。”陆师爷见状,反倒放下心来,回头去看刘县令,“大人,义士既是为赏金而来,不如——”

    刘县令连忙点头道“自然是应该的,应该的。”

    盗匪被抓,库银被追回,就连他的私库也保住了,此时他心情大好,立刻着人去取银票来。

    “且慢,赵扬张李,我要三百两。”

    云栖梧缓缓道,当初这四家合计出了一千两赏银,商人重信,只要盗匪被抓的消息一旦放出,这笔银子定然会送到县衙。

    “可以。”

    刘县令痛快地答应下来,这人还很识趣,大部分人都是官衙所杀,自然要拿大头。

    “我呸,你个狗娘养的,拿老子兄弟的命换银子……”

    盗匪头子看着这一幕,睚眦欲裂,可惜动弹不得,只狠狠在地上吐了口唾沫。

    “老实点儿。”

    一个衙差立刻踹了他一脚,生生将人踹到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呵呵,狗官,不要高兴的太早,县丞那老狗骗了我们,说什么库房里有四万两银子,结果根本才一万多两!就算杀了那老狗,也难解老子心头之恨!”

    盗匪头子头抵着地面,呵呵冷笑几声,翻着白眼嘲弄地道。

    当初县丞主动找上他们兄弟,说是要同他们合作干一票大的。只是万万没有想到,那老狗竟然敢骗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一票兄弟,会全部折在这里。

    “你,你说什么?”

    刘县令腿一软,这回是真坐到了地上,虽然没有到库房验看,但他直觉十有是真的。死到临头,这家伙没道理说谎。

    “大人,银子取来了。”

    五十两一张的银票,厚厚一沓,交到了云栖梧手里。

    这么一会儿工夫,云栖梧就得了八百里银子,在大景朝也算得上小有余财。总算,不用再让“媳妇”给钱花。

    “义士,请留步。”

    眼看人就要离开,刘县令连忙叫道,“今夜的事情,还望侠士勿要外传。”

    云栖梧淡淡点头,他本就是为了银子,其他的事情,也没有兴趣管。

    “师爷,你看现在怎么办?”

    待只剩下刘县令和陆师爷两人,刘县令六神无主地道。

    不用说,那不见的三万两银子,定然是县丞伙同库兵监守自盗,可现在库兵都死了,县丞也被杀了,又从何查起?

    三万库银追不回,到头来他还是要丢官。

    “大人不是抓了县丞夫人还有他的两个妾室?只要严刑拷问,定然会有结果。”

    陆师爷沉吟道,三万两银子数额巨大,就算县丞瞒天过海,也总有迹可循。

    “这件事一定要快,眼看汛期又到,朝廷规定三年一次加固堤坝,正好赶在今年。”

    刘县令急的嘴里燎泡,修堤筑坝不是小工程,耗资巨大,只怕到时候库银的事情还是瞒不住。

    ……

    且不说刘县令为着库银如何着急,清平县城却是热闹异常,一年一度的七夕,算得上是大景朝盛大的节日,提前几天大家都开始作起了准备。

    “姑娘,这衣服真好看!七夕那天,姑娘就穿这套吧!”

    杏儿指着一套绿色裙衫道,七夕当天,但凡是日子过得去的人家,都会穿新衣服。

    绣娘送来了三四套夏衣,全都是花容喜欢的素淡颜色,在炎炎夏日里看着颇为清爽。

    杏儿选的这套裙衫,散发着淡绿色光泽,触手凉滑,剪裁也格外别致。据绣娘说料子是天蚕丝,这种丝制成的衣料天然呈现绿色,完全不用染色。

    但另花容感慨的,却是它的价钱,天蚕丝比桑蚕丝足足要贵上三十倍,这一整套下来不知道要多少银子。

    “对了,姑娘之前吩咐绣娘给姑爷做的衣服,也是四套,奴婢已经让人送过去了。”杏儿想起来道,“料子用的也是上好的丝绸,两套月白色,一套湖蓝色,还有一套也是绿色。”

    花容点点头,现在云栖梧也算是她“罩着”的人,既然是她的人,那衣食住行自然是全包了。在她看来,云栖梧肯入赘,算是帮了她的大忙了,自然要对人家好一些。

    花家大宅,云栖梧看着送来的新衣服,沉默了一下,比这华贵的衣服他也没少穿,只是他一向穿惯了深色,从未有过这种浅淡的颜色。

    因为相貌问题,少年时他便刻意穿的老成些,这样才会显得更加有威势。后来沙场浴血,久而久之便是不刻意打扮,也不会再有人轻视与他,可这穿衣的习惯却是一直延续了下来。

    桌上还放着一碗冰雪冷元子,在这酷热难当的夏季里,乃是上好的解暑饮品。

    隔三差五,他的“未婚妻”就会让人送来各种吃食,有清平县城的风味小吃,也有厨娘做的点心。好像只要她觉得好吃的东西,都会送过来一份。

    云栖梧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二十四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

    对他示好的人不少,但都抱持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如今看来,就连他一母同胞的兄长,也是如此。

    然而,从始至终他只答应了花容“入赘”这一件事,别的,再无可图。

    之所以答应“以身相许”,也是因为当时他心灰意冷,觉得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可在乎。除了报恩,他觉得和一个人成婚过普通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好——然后就永远呆在这里,不再踏足京城一步。

    可是,花容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就比如现在这种“好”,在她看来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且不用他做任何的回报。

    倘若只是因为入赘花家这件事,那么她大可不必如此,既是报恩,花容与他,本是两不相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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