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平原 >第一章
        继父王存粮其实是个不坏的男人,对沈翠珍好,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坏毛病。就是有一样,嗓子大,出手快。最要命的是,他管不住自己的手。王存粮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顶他的嘴,你要是顶嘴了,他的巴掌就跟你的回音似的,立即反弹过来了。有一次王存粮的巴掌终于掴到沈翠珍的脸上,端方正在厨房里烧火。他听到了天井里脆亮的耳光,他同时还听到了母亲的失声尖叫。端方走出来,绕着道逼近了他的继父,突然扑上去,一口咬住了王存粮的手腕。甲鱼一样,怎么甩都脱不开手。王存粮拽着端方,在天井里头四处找牛鞭。端方瞅准了机会,松开嘴,跑回了厨房。他从锅堂里抽出烧火钳,红彤彤的,几近透明。端方提着通红的烧火钳,对着继父的屁股就要戳。翠珍高叫了一声“端方”,声嘶力竭。端方立住了脚。翠珍指着天井里的井口,大声说:“儿,你要再上去一步,你妈就下去!”端方拿着烧火钳,就那么喘着气,定定地望着他的继父。王存粮直起身子,把流血的伤口送到嘴边,舔了两口,出去了。沈翠珍看见端方对着烧火钳吐了一口唾沫。烧火钳“嗞”了一声,唾沫没了,只在烧火钳上留下一个白色的斑点。翠珍走到端方的跟前,想抽他。鼻子却突然一阵酸。她看到了儿子的这份心了。端方到底不是她带大的,这么多年不在身边,多少有些生分。当妈妈的总归亏欠了他。这是心里的疙瘩,成了病。现在看起来亲骨肉就是亲骨肉,就算打断了骨头,到底连着筋。孩子大了,得了这孩子的济了。翠珍望着她的大儿子,泪水在眼眶里打漂,突然就是一声号陶。翠珍一把夺过端方手里的烧火钳,冲儿子说:“你拉屎把胆子拉掉了哇?啊?”

        端方终于在王家庄有了自己的家了。可这个家很特别,有相当复杂的错综。一个姐姐,红粉,是继父原先的女儿。两个弟弟,大弟弟端正,随母亲的改嫁“拖”过来的“小油瓶”;小弟弟网子,翠珍嫁过来之后和王存粮生的。比较下来,端方的处境有点四面不靠,是长江里的一泡尿,有他并不多,没他也不少。不过刚进了家门不久,端方就看出一个不好的苗头来了,那就是母亲有她的忌讳,怕红粉。红粉利落,和她死去的娘一样,说话脆,办事脆,做任何事情都有去无回,当然也就有头无尾,一把下去,三下五除二,扯着藤又拽着瓜。红粉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的性子叫人拿不准,没有一个恒定的分寸。好起来什么都好,甚至有点过分,但坏得突然。一旦坏起来,具有无可比拟的爆发性,具有大面积的杀伤力。只要她的疯劲上来了,什么都碍她的手脚,连板凳的四条腿都不能放过。看准了这一条,母亲的忌讳实际上也就成了端方的忌讳,端方尽可能不招惹她。端方其实并不惧怕红粉,但是,为了母亲,端方还是让着,咽得下去。好在红粉对待端方还算不错,她的冤家是沈翠珍,又不是端方,犯不着了。在人多的地方,红粉反过来还会念着端方的好。她就是要让别人听听,她红粉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和沈翠珍处不来,完全是那个当后妈的不是东西。

        端方来到王家庄什么都没有学会,却学会了一样,那就是不说话。给端方的嘴巴贴上封条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端方的母亲。只要家里发生了什么意外,沈翠珍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端方递眼色:少说话,不关你的事。沈翠珍这样做有沈翠珍的理由,端方没爹没娘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安稳下来,不能再让他委屈。少说话总是好的。端方就不说。但是端方不说话的意思却和母亲的不一样,端方还是为了母亲好。母亲和红粉不对劲,这是明摆着的。哪一个做女儿的能和后妈贴心贴肺呢?端方要是太向着自己的亲妈,红粉的那一头肯定就不好交代。和红粉处不好,到头来受夹板气的只能是自己的母亲。可是,端方不说话并没有讨到什么好。王存粮就非常不喜欢端方的这一点。天地良心,王存粮这个后爹做得不错了,明里、暗里都没有什么偏心。可你这个小东西怎么就那么不知好歹,一天到晚阴着一张脸,什么话都不说,冲着谁来的呢?王存粮恨就恨他这一点,你小东西偏着自己的母亲,咬人,提着烧火钳子冲过来,没事。你小子有种,有血性。可你不能三棍子、六棍子、九棍子都打不出一个闷屁来。就好像他这个当后爹的不是人,怎么虐待了你这个孩子了。这是哪里说的呢。别的远了,不说它。就说前年,上高中这件事,王存粮真是耗尽了心思,就算是亲爹也不一定做得比他好。依照王存粮的意思,端方究竟不是他亲生的,当初不让他读初中,脸面上说不过去。现在初中都念下来了,算是对得住他了,就是他的死鬼老子站在王存粮的跟前,他王存粮也抬得起头来。红粉七岁就死了娘,只念到初小,也就是小学的三年级,这么多年着实是不容易。出嫁也就是近两年的事了。能给红粉置多少陪嫁,先不说,喜酒总要给她办几桌,这样也算是给女儿一个交待,给她死去的亲娘一个体面。端正还在念书,网子也还在念书,端方再念高中,光靠自己和翠珍的四只手,无论如何是供不起了。但是翠珍在这个问题上死了心眼,一定要让端方上。她把“敌敌畏”放在马桶的盖子上,只要王存粮不松口,她的嘴就要对着瓶口仰脖子。她做得出。这个女人哪里都好,屋里屋外都没什么可以挑剔,就是有一样,喜欢把事情往绝路上做,动不动就会把事情弄到死活上去。就好像她生得比刘胡兰还要伟大,死得比刘胡兰更加光荣。真是犯不着。王存粮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自己差不多赔进去半条命。娶了第二个,居然是一个喜欢寻死觅活的祖宗。你说怎么弄。不能死第二个,不能。可钱呢?王存粮只能黑下脸来抽网子的屁股。网子是他的亲儿子,他打得。王存粮把他拉过来,使劲地抽,下手特别的重。他就是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做给沈翠珍看。但是王存粮忽视了一点,网子是他王存粮的种,可同时也是她沈翠珍的肉。沈翠珍把网子抢过来,搂在怀里,拿起剪刀就要戳自己的喉咙。要不是王存粮眼睛快、手快,翠珍已经下土了。存粮心一软,答应了,让端方读高中。嘴上说不出,心底里对这个做补房的女人还是畏惧。那就依了她吧。王存粮好事做到底,亲自把端方送到了镇上。不过王存粮把话留给了端方,他在中堡中学的操场上对端方说:“你就在这几天天喝西北风,我看你两年以后能拉出什么来。”端方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地从继父的手上接过网兜,转身走了。王存粮望着端方尖削的背影,心里实在有些古怪,很累,很背气,又委屈又冤枉,只能在肚子里骂一声:“个狗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骂谁。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