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84.神秘旅行日志(九)
    1999年7月3日天气晴

    昨天熬夜了, 所以起的有些晚。

    斯潘塞还在睡, 伯恩因为作息时间太过固定,几天不睡觉也没什么关系,早上照旧早起出门晨跑了。

    虽然开始了平静的普通生活, 但是伯恩对自己的一系列训练依旧没有放下。

    曾经的过往即使他记起来的不多,但是却早就在他的灵魂骨血中刻下了深刻的印记,让他遵循着固定的规律生活。。

    我们的早餐花样太少,大部分时候都是用牛奶、果汁和三明治或者甜甜圈来解决的。今天我别出心裁,翻出了前段时间买的食材,打算尝试做一次日式金枪鱼茶泡饭。

    金枪鱼是前两天船长送来的, 十分新鲜,已经处理好了,一直都放在冰箱中。早上取出来稍微用盐腌一下,然后放在黄油里大火煎十几秒就可以了。

    米饭是刚刚蒸好的,新鲜的米香从电饭锅中溢散而出。

    先烧好开水, 泡上一壶上等的煎茶,然后用比较大的瓷碗盛好饭,除了伯恩的饭稍微多一点, 我和斯潘塞的那份并不算太多。之后再在饭上铺上刚煎好的金枪鱼,淋上一点日式酱油,撒上芝麻、木鱼花和海苔丝,最后点缀两个梅子。

    一起准备工作就绪。

    最后一步就是倒茶。

    鲜亮滚烫的茶汤进入碗中, 鲜美又带了一些酸甜的茶香扑面而来。

    一份茶泡饭就正式宣告完成。

    我点点头, 至少, 看上去是十分好看又清雅的。

    我刚准备好,打算喊斯潘塞起床,伯恩就跑步回来了。他看了一眼早餐,似乎被好看的外表吸引,误以为是斯潘塞做的,就顺口问了句“斯潘塞已经起床了”

    平日里早餐都是斯潘塞和伯恩两个负责,斯潘塞热衷于各种三明治、热狗和咖啡,而伯恩则喜欢水煮蛋、冲泡燕麦粥、牛奶、煎培根鸡蛋、面包机烤的面包等等十分便捷的食物。

    而我,则一直被禁止进入厨房 。

    至少,味道先不说,光是外表就已经令人难以提起食欲,这也是为什么伯恩会误以为漂亮好看有食欲的茶泡饭是斯潘塞做的。

    今天,我就是要让他们刮目相看。至少,第一步成功了,伯恩似乎很想吃的样子。

    而斯潘塞挺喜欢亚洲风格的食物,无论是日本菜、印度菜、泰国菜或者中国菜,他都能接受。偶尔会兴致起来仔细研究各种菜系,然后我和伯恩就很有口福的等着斯潘塞给大家改善伙食。

    所以我也不担心今天的茶泡饭斯潘塞不喜欢吃。

    我带了一丝得意对伯恩说“不,他还在睡。”

    伯恩拿着毛巾擦汗的手顿了顿,说“今天早餐是你准备的”

    我狂点头“厉害吧。”

    伯恩嗯了一下,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就是直接去盥洗室洗澡去了。

    我直接去楼上喊斯潘塞起床。

    虽然昨天熬夜了,但是这个点如果再不起,可能会影响生物时钟。所以哪怕斯潘塞非常困,还是得让他起床。

    其实我们下午可以补个午觉。

    然后就是我们三个都坐在早餐桌上,面前各放了一碗茶泡饭。

    我十分期待的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斯潘塞和伯恩的脸色却都不怎么好。

    一副不想下筷子的模样。

    我翻了个白眼“这只是茶泡饭,很简单的,一定没问题。”我是炸过几次厨房,但人总是会进步的,别总是用老目光看着我呀。

    斯潘塞朝我伸手。

    我疑惑的问“干什么”

    “诺曼你的日记本给我看一看。”

    我是有做菜之前直接在日记本上做研究笔记、然后做菜时同样在日记本上记录下过程的习惯,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笔记对比比较容易学到东西。

    这是学习的态度问题,我从来都是做一件事就会认真做好。

    斯潘塞这个小混蛋是不相信我的厨艺。

    不过,哎,谁让我宠他呢。

    所以我还是把日记拿给他看了。

    “伯恩,从他的日记上来看,似乎还不错。”斯潘塞把日记上的记录念了出来“饭只添半碗,或者更少,然后平铺金枪鱼的鱼片在上面,浇上适量的酱油,再给金枪鱼片旁边放一小撮萝卜泥。”

    我插嘴“你们两个都是吃萝卜会死星人,我就没加。”

    斯潘塞没理会我“在平铺的金枪鱼上,从边上开始,透过放着茶末的茶漏,徐徐浇热开水。从金枪鱼一边均等地浇上茶水,金枪鱼的鲜味会溢出来。茶一直沏到米饭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没,上边的金枪鱼也浸泡到茶水中。

    然后用筷子把金枪鱼轻轻按进米饭,还是红色的背面也就变白了。透明的茶水也变成乳白色,酱油搅匀后,茶水就会浑浊起来。金枪鱼的细腻的油分浮到茶上,把萝卜泥也搅匀,茶泡饭本来的香味终于充满了饭碗。”

    伯恩挑了挑眉头“文笔不错。”

    斯潘塞说“诺曼从小记日记,完全有能力成为一位文学家。”

    “为了优美的描写。”伯恩终于拿起了勺子,是的,是勺子,他会用筷子却更喜欢勺子。

    一口饭进嘴,伯恩的表情轻松了下来“还不错。”

    斯潘塞边夸奖我边下筷子“诺曼,有进步哦。看来以后厨房使用权可以分给你一点,而不是只有在做甜点的时候,才能让你使用。”

    我喜欢吃蛋糕,喜欢吃甜甜圈,也喜欢吃苹果派,大概是喜欢吃的东西比较铭刻于心,所以在使用烤箱做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因为伯恩的夸奖,斯潘塞这一口吃的毫无防备,甚至可以说是抱着期待。

    但是他一口吃下去,表情却僵硬住了。

    伯恩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看着这情况,赶紧也尝了尝,然后连忙找了垃圾桶,将吃进嘴的东西吐了出来。

    咸味不够,腥味倒是很重,梅子芝麻的酸甜味和金枪鱼的腥甜味以及酱油的鲜甜味混在一起,经过茶水的冲泡反而变成了一种令人难以下咽的古怪味道。我相信,如果不是金枪鱼足够新鲜高品质,这味道会更难以下咽一点。

    “伯恩”我有些沮丧的准备倒掉早餐,却发现伯恩居然在吃“这么难吃,别吃了。”

    我刚开始以为伯恩只是开个玩笑,伪装成好吃的模样,骗一骗斯潘塞和我,谁知他居然真的吃了起来。

    “其实真的还可以。诺曼,进步很大啊。”伯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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