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102.第四十三篇日记
    吉尔问“那么,现在我们还能做什么”

    何瑞修笑了笑,说“诺曼,你觉得你空手对付的了这个混蛋吗”

    我有些疑惑的说“他如果没有热武器,应该,应该没问题。”

    何瑞修说“现在抓他很难,但是阻止他离开迈阿密却还是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

    “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揍那个混蛋一顿。”何瑞修说“然后我会以打架斗殴的名义,逮捕你们两个。放心,案子破了之后,会把你无罪释放的,不会有任何污点记录。”

    灵活运用手中职权的何瑞修说这种方法的时候,相当理直气壮,一点都没有心虚。

    吉尔无语了一会儿,问“你是不是干过这种事情”

    何瑞修叹了口气“总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逍遥法外。”

    显然是默认了。

    看来外表看起来阳光的何瑞修,只把他的温柔留给了特定的人,凶手这种生物肯定享受不到了。

    斯潘塞开始纠结“围殴可以吗”

    他还是不放心我单独对付凶手先生,即使是大庭广众之下。

    何瑞修十分爽快的说“没问题。总之,你们要小心,谁也不知道这混蛋在紧要关头会做出什么事情。为了避免被他反咬一口,我们的警员可能会在事发之后七八分钟才会赶到,你们记得要小心拖延住这段时间,不要让自己受伤。”

    “放心。那么,现在那个混蛋到哪里了”我问。

    “一分钟前还在机场等候室,他的航班还有一个半小时起飞。”

    四十五分钟后,我们到达了机场。

    在候机室里,转了一大圈,却没有发现那个家伙的身影。

    而这个时候,何瑞修的电话再度响起“那个家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纽约的机票,却在刚才临时改签了快起飞的航班。”

    “他去了哪里”吉尔问。

    “很麻烦的地方。”何瑞修的语气非常苦恼,认识以来,这是第一次发现他居然也有觉得头痛的时候“可恶,我们刚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实的证据,虽然没有搜查令,但是证据的确足够定他的罪了。没想到,他居然耍滑头,跑了。功亏一篑。”

    “到底是什么地方让你如此忌惮”吉尔皱着眉头。

    “新泽西,哥谭市。”

    众人皆默然。

    新泽西的哥谭市,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实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里,无论是警察还是fbi或者csi什么的,说话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势力交错复杂、混沌不堪、堕落无序的都市。

    “那个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风格,知道即使警方暂时没有证据,也不会任由他逍遥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烦,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个警方无法轻松找到他的地方。”吉尔怔然的说道“何瑞修,你和哥谭警方联系过了吗”

    “我在找到实际证据的时候,就立刻发布了通缉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谭后,已经告知了当地警方。不过,”何瑞修苦笑着说“从他们敷衍的态度上来看,恐怕根本没有在意。指望他们是指望不上的。”

    吉尔说“飞机已经起飞了”

    何瑞修说“是的。”

    “下一班飞往哥谭的飞机是几点”

    “晚上十点。”

    “我直接过去。”吉尔斩钉截铁的说。

    何瑞修说“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经申请了出差。这个家伙是从迈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迈阿密。”

    然后,我们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谭的旅程。

    虽然这个过程中吉尔极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赶回大学去,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我在候机室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记。

    哥谭,真是久闻其名了。

    “斯潘塞,你还记得吗”在上飞机之后,我问坐在旁边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脸疑惑。

    “我们,可是有个老朋友在哥谭的,也许这次说不定会遇上他呢。”

    “这种事情还是不打搅他了吧。”斯潘塞说“毕竟危险,不能把普通人卷进来。”

    “可是到了地方却不去找他,恐怕他会很生气哦。”

    “到时候再看吧。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抓住那个混蛋了。”斯潘塞说。

    我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合上日记本,我放低了飞机靠椅的椅背。

    总觉得,这次抓捕行动,不会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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