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121.科幻旅行日志(一)
    xxx年xxx月xxx日天气晴

    杀戮、性、左轮枪与牛奶。

    当这些词汇出现在一起的时候, 脑海中的第一个反应, 应该是西部吧。

    即使斯潘塞在十二月一日那天晚上坚持熬夜没有睡觉,但时我们依然无法阻止的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在看书, 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和你一起出现在了这里。”斯潘塞环视着周围的情景, 说“这里,貌似是西部荒原。”

    我闻言也抬头看了看周围的情景,顿时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荒凉的原野之中, 伫立着一座小镇, 小镇入口处的原木木板上歪歪扭扭的刻着几个大字甜水镇。

    “我的记忆里, 似乎并没有这样一个小镇。”熟知地理的斯潘塞说。

    斯潘塞说出的话基本上不会有错,我从草地上坐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那,这就又是一个不是我们所熟知世界的平行世界了。”

    因为猜测可能会进行穿越旅行, 所以我和斯潘塞好歹没有穿着睡衣出现, 而因为看情景,这里的时代背景貌似是四五十年代,所以我们两人的衬衫和毛衣背心算不上太出格, 倒是比之前几个世界要方便的多。

    “这次穿越我确定了几件事。”我们两人一边走向甜水镇,斯潘塞一边迅速的说“我们一些随身的物品可以带来这个世界。比如衣物、衣物袋子中的小物品、手中拿的东西等等。”

    斯潘塞来之前手里拿的那本书也被带过来了,但是里面的内容并不适合出现在这个时代, 所以他选择就地找了个土坑埋掉了。

    “还有呢”

    “也许我们之前总结的世界挑选规律是错误的, 它就是完全随机, 并不是按照某种线索特意挑选。”

    “现在下这个结论为时尚早, 毕竟,这次我们遇到的案件是连环杀手案,哪个时代这种人都是存在的。”我对这一点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也许吧。”斯潘塞说“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觉得,我们可能要调查一下你的身世了,诺曼。”

    “啊”我一头雾水。

    “实际上,我们能找到你身上与穿越有关的线索就两样东西。一是你与生俱来的社交网络,它几乎记录了你所有的成长,虽然暂时无法确认,这个东西是外部的力量,还是你神秘的大脑自行创造的结果。但它的神奇之处,足以成为穿越的契机。另外一样是柯罗诺斯戒指。它是外物,是从你外婆城堡之中找到的外物,但是在穿越的过程之中,它出现了一些奇妙的变化,吞噬了某些神奇的物品,如此一来,我们不可能把它单纯的当做一个从没有表现出任何功能和作用的神秘戒指。它也很有可能是你穿越的源头。无论是你本身的天赋还是这枚原本属于你母亲家族的戒指,都和血缘有关,那么,我们调查一下你的家族,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我相信,应该会有一些收获。”

    “也许,我们可以问问外婆。”我思考了一下,非常赞同斯潘塞的想法“索西雅可能知道一些线索。”

    我那位外婆精明能干,如果真的是家族问题,她不可能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谈话间,我和斯潘塞进入了甜水镇。

    镇子里还挺热闹的。搬着牛奶行走的农妇,骑着马匹腰挂左轮枪的牛仔,站在街边揽客的陪酒女,做着活计的木匠。

    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就是西部氛围最为浓郁的时代吗”我说“在看荒野大镖客的时候,并没有被这种风格吸引,可是亲身在这里的时候,突然感觉变得很不一样了呢。这可真奇妙。”

    然而斯潘塞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疑惑的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正皱着眉头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怎么了”拉了拉他的衣袖,我问。

    被唤回神的斯潘塞愣了半秒,然后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里很古怪。”

    这可是真是斯潘塞名侦探细节狂魔找线索小能手瑞德的风格,刚到这里就不知道又发现了什么。

    “也有可能是我太敏感了。总觉得这座小镇里的人,似乎有着某种无法逾越的隔阂,有些人的眼神,充满了高高在上的感觉,而又有一些人神态冰冷僵硬,活的就,就好像行尸走肉一般。”斯潘塞似乎也暂时没有办法确认他的感觉,所以只是努力的将自己观察到的东西描绘出来。

    换了个世界我们两个自然要小心点,我并不认为斯潘塞会出现什么错误直觉。

    “先想办法搜集一些信息。”我低声说“也许这个小镇会发生什么。我如果记得没错的话,这个时代的匪帮和械斗非常多。”

    “走吧。”斯潘塞说,然后带着我走向了小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

    走进酒馆才发现,这里的装修非常不错,并没有想象中的昏暗和狭小,相反,灯光温馨,柜台墙面旁摆着数个顶到天花板的酒柜,酒柜中放着无数种瓶装的美酒。而在墙角,对着一个个橡木木桶,看样子,不是葡萄酒,就是啤酒。

    除了重点的各种酒外,酒馆里还摆放着十几张桌子以及恰到好处的沙发茶几,虽然没有百分百上座率,但是客人却不少,有点酒点菜单纯吃饭的,也有点酒却醉翁之意不在酒找了陪酒女调笑的,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斯潘塞,我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我说。

    “我们没钱吗”斯潘塞说“没关系,这次我做了一点准备。”

    说着,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了一小块金条“不大,是金店出的纪念款,为了以防万一,我买了一个,现在刚好足够我们交换点启动资金。”

    我无语。

    但是也对,贵重金属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种类的世界,都有市场,而金这种金属,因为其本身的稳定性和实用性,涵盖的使用范围很广,几乎,我们去过的几个世界它的地位都没有变过。

    还没等我们再多观察一会儿,酒馆的老板娘就出现了,她姿态万千、笑语晏晏的走到我们面前,说“我叫梅芙,是这家酒馆的老板。两位是游客嘛我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你们呢,来这里是要喝点美酒,还是也想享受点美食我们虽然是酒馆,但是大厨的厨艺还不错,如果嫌弃单独用餐很无聊,我也可以介绍几位姑娘与客人聊聊天。”

    “是这样,我们是游客,但是钱包丢了,所以。”斯潘塞耸了耸肩,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梅芙老板娘听着,并没有出现什么变脸或者瞧不起的态度,相反,她颇为关切的问“那现在你们打算怎么办回家么或者是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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