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文学大陆 >第五十七章:辩论赛
    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众人心中都是舒坦下来,接下来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直接开始比试就完了。

    只见万亦褚自告奋勇道:“久闻陈炀阁下《破天关》一文惊天动地,自然是不敢摄其锋芒,但是在下素来有辩神之称,却是可以在辩文上与阁下较量!”

    对于万亦褚知道《破天关》,陈炀并没有感到吃惊,虽然他在林山城下了禁口令,但是作为世家中人,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瞒过去了。

    不过就算他们知道当时的情况,陈炀却也是毫不担心。

    先不说林山世家都已经死绝,而他却成为了林山名士,别人不可能会不开眼拿这个说事,就算真有不开眼的人,他也是在林山布有后手的。

    陈炀点点头:“万兄在辩论之上颇有名声,不过这文会若是书写辩文,一来时间太长,二来也缺乏互动挑战。

    不如就直接用口说,以辩论赛的形式展开,至于辩论的题目也由万兄随意选择一个吧。”

    万亦褚对自己在辩论上的天赋可谓极度自信,而用嘴直接说,其实也能加快节奏,更好的体现他的实力,因此他立即就同意了下来。

    万亦褚思忖稍许道:“我们就以众与寡哪个更重要为题进行辩论,不知阁下意下如何?”

    陈炀点点头,同意下来:“那我选择〈众〉更为重要!”

    见陈炀果然选择了〈众〉作为自己的观点,万亦褚心中一喜,其实他出这个题目是有深层含义在里面的。

    当初陈炀因为世家拒绝用百万银两将他们赎回城,而一怒之下帮助异人破城,害死了数万的修行者,相较于这个数目,他们三人显然是处于寡的地位。

    虽然不好直接说出来,但是随便套用人物,捏造一个意有所指的故事,还是可以当论据讲的。

    而若是陈炀选择了寡,那万亦褚则又可以拿名士身份来说事,毕竟名士的存在本就是缓解百姓与皇权的矛盾,你一个名士不心怀天下,实在德行欠缺。

    其实这就是辩论的手段之一,利用辩论者的身份和事迹,使得他的倾向和辩论方法受限。

    几乎可以确定自己必赢,万亦褚脸上的笑容依旧淡然,率先开口道:“我认为〈寡〉更重要,众需要依附于寡并接受寡的统领,这一点显而易见。

    从我们身边找论据,任何世家都只有一个家主,任何城池也都只有一个城主,一个国家也不可能有两个皇帝,正如先贤所言:执一统众,一者寡也!”

    “此言难以苟同!”

    陈炀摇摇头:“古语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乃众心也,皇帝是天下之主,若是没了天下自然也算不得主人,正所谓亡国之君非君也!

    所谓执一统众,其前提是一能得到众的拥护,你是一,我也是一,但你不是名士,而我是,这便是一的差距!归根结底还是众决定的。”

    听着陈炀的这一番话,万亦褚倒是惊异了其辩论的实力,不过还好他从未小看陈炀,并没有露出纰漏。

    想了想,他继续道:“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不错,但这是在文力纪元之前的原始社会才出现的情况。

    随着文力的持续进步,一个高境界的文人拥有毁天灭地的威能,那皇帝需要得的心便是这些高境界文人的心,而不是百姓的心。

    虽然相较于皇帝而言,这些高境界文人和世家是众,但相较于天下大陆而言,这些文人依旧是寡,最多的是那些无用的普通人!”

    这句话倒也是事实,就拿林山城来说,只要能得了城主世家的心,那城池基本上就是囊中之物了。

    他们的确有代替林山的资格,实质上就是实力两极分化的结果。

    若是常人被这么一怼,基本上是没办法再回应了,因为实力的问题,普通人在地位上是完全比不过世家的,这是全大陆不争的事实。

    不过陈炀也非常人,两个世界经历带来的见识才是他最大的底蕴和财富。

    “你也许不清楚异人的情形,他们的士兵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但因为一个火器,却可以轻易地打伤低境界的文人。

    科技拥有无限发展的潜力,从最开始的弓箭、接着的火枪,以及再之后的大炮,是普通人提升力量的一种方式。

    也许现在看不出什么,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普通人也将拥有高境界文人的实力,那时候以众击寡,谁胜谁负自不用说!”

    虽然陈炀的话说得有些空泛,但是实际上却也是有迹可循的。

    根据文学大陆文献记载,第一次异人围城时,他们用的便是普通的铁枪弓箭,甚至都不必文人出手,让普通人就可以守得住。

    可是没过多久,后来的异人就拥有了一些火绳枪,不过由于发射受限,速度又缓慢,虽然威力比较大,但是应用却不广泛,并没有引起注意。

    但随着历史进程,就发现异人渐渐出现了大炮,又有燧发枪的发明,那之后再被围城,几乎就是死路一条,这完全可以证明异人的科技是在进步的。

    虽然要达到陈炀所言的那样,可能需要很久,但实际上却也没有说错。

    为了将这个当做论据,陈炀将异人围城史大致解说了一遍。

    其实辩论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考核辩论者的知识储备,见着陈炀所知甚多,万亦褚心知继续下去没有好处,便直接将杀手锏给使了出来。

    “我曾听说过一件事,某个村庄曾被狼妖所围,一个英雄自告奋勇前往击杀指挥的狼王,结果事成之后,却被新狼王抓住,要求村庄人用肉食前来换取!

    村庄人因为自私,所以拒绝了新狼王的要求,最后这个英雄带着狼群突破了村庄,将村中人全部害死,阁下觉得他的做法正确吗?”

    此言一出,原本都认真的听着辩论赛的众世家子弟顿时哗然起来,他们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来,万亦褚这是利用陈炀的经历做文章,逼迫其认输。

    林平余心中舒了一口气,看来万亦褚是赢了,那自己的事情也就解决了。

    不过陈炀却依旧面色不变,摇了摇头道:“不对,他太自私了,为了一个人而害死了全村人!”

    陈炀说完这话,原本都开始议论的世家子弟顿时没了声音,整个柳州酒楼都落针可闻,陈炀这是自己否定自己的作为?那他这名士身份就该有争议了。

    不过陈炀并没有停顿,解释了一番他的话:“若是只害死了那些有肉食却舍不得出的富户,而普通人没事,那他的做法就是正确的!

    我知道你这是在拿我说事,认为我心狠手辣,如果我不想承认自己观点错误,那就是否定自己名士的资格!”

    “绝无此意!”万亦褚拱手道,同时心中有些不喜,他倒是没想到陈炀居然如此直白的说出来。

    不过陈炀并没有理会他的话,继续道:“当初我为了林山城出生入死,炸毁异人火药库后,深陷重围之中,要求世家拿出一百万两银子赎我回来,但是他们拒绝了。

    当时我很愤怒,但是无可奈何之下却也想通了,为了林山城而死也是不错的,至少灵位可入先贤阁,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异人佩服我的手段给了我优待,并没有杀我。

    原本我以为就这样了,应该要去异人领地为之效力,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城墙上天天会扔下来很多死人,有一次其中还有一个没断气的。

    我便向他询问了情况,他看到我还十分吃惊,因为在城中我的身份是一个为民捐躯的林山名士,被文学协会大肆宣扬。

    这个人告诉我,因为不知道多久才能结束毒文密林,所以城中的世家便将全城的粮食都集中到自己手里,普通人一天只有一碗水和一撮米的稀粥,最近饿死了许多人。

    他哀求我,说我是林山唯一还活着的名士,乞求我能够再一次拯救万民,如此之下我才顺应民意,破城而入。

    那之前我与异人首领商量,用五倍倍的价格购买他们多余的粮食,方才和他结成了同盟,我并不是为了自己,其实在我看来,我这个名士是比不过林山城的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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