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仗剑走江湖 >第九十五章 想不到的事儿
    第九十五章 想不到的事儿

    慕容飞燕等四人下了翠华山,施展轻功跑出七八里地,回头看后面没有贼兵跟来,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四人又往东北方向疾行了两个时辰,终于赶到了落霞集。只见街心有一座三层木楼,门口一侧杵着个高杆,上面挂着招子,上面绣了四个大字——高升客栈!

    四人进来一看,大厅里零零散散地坐了几桌人,却不见云玺、孔亮等人。

    店小二赶忙迎上来,客气地言道:“几位,是住店呀还是吃饭?”

    慕容飞燕问道:“哦,不知道我的四位朋友是否到过贵客栈?”

    店小二尴尬地笑了笑,言道:“小姐,咱这是小店生意很旺,四个人一起来吃饭、住店也不足为奇,他们有啥特征么?”

    慕容飞燕一想也是啊,她突然想起昌时兴和孔亮了,便向小二说:“四人中一个特别高,嗯,估计一丈多高,特别显眼,还有一个特别矮,就跟三块豆腐那么矮,而且长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哎!你嘴下留德!”

    慕容飞燕等人吃了一惊,回头一看,哈哈原来是“坏事包”孔亮!他身后并排站着仨人,分别是云玺、李达、昌时兴,这三位都乐呵呵地瞅着慕容飞燕。慕容飞燕一眼就看见云玺了,激动地走到他面前,好悬来个拥抱,不过旁边这么多人呢,再说那个年代也不允许啊。

    云玺脸色也有些发烫,见慕容飞燕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向莹莹痴痴地瞅着云玺,只见云玺剑眉虎目,中等偏上的个头,圆背蜂腰,身穿白色侠衣,手上戴着护腕,脚上蹬着快靴,腰里扎着板带,看上去英俊潇洒,干净利索,只是脸膛略微有点黑。但越是黑,就越显得有阳刚之气。

    孔亮一眼就看见了向莹莹,他呲着大板牙笑道:“世上英俊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我兄弟,一个就是我,莹莹姑娘快往这儿看。”

    向莹莹这才回过神儿来,娇羞的瞅着孔亮,笑道:“孔大哥,你就拿我寻开心!”

    孔亮瞪着母狗眼,嘿嘿一笑。“谢天谢地,你总算是掏出了贼窝子,值得好好庆贺一番!咱别干杵着啦,走,进去吃饭!我都快饿死啦。”

    众人也都饿得够呛,一起进了大厅,在里面找个空位坐下。

    “小二,把你们这最硬的菜可劲儿给我们上,肉菜多多益善!还有酒,要烧刀子!”孔亮一坐下,不等店小二问,自己先张罗开了。

    向莹莹忍不住掩嘴而笑,想不到孔亮是这么热闹的人。

    酒菜陆续就上了,大家一边吃,一边把各自的情况都说了一下,讲到精彩处,大家忍不住鼓掌喝彩,讲到惊险处,大家又紧张的连酒都忘了喝。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敬酒碰杯,年轻人在一起,本来就无拘无束,好不快乐!向莹莹活了十八年,却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轻松开心过。

    盗宝贼法相算是落到后娘手里了,自己五花大绑的坐在角落里,李达、昌时兴对他虎视眈眈,想要逃走势比登天。

    “莹莹小姐,你今后有何打算呀?”云玺关切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总之我不会再回翠华山了。”向莹莹言道。

    “我想……”云玺不忍心提及她许配给魔教副教主的事儿,害怕伤了少女的心,可无论是魔教还是翠华山,势力都很庞大,他们岂会这么轻易地放过她?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呢?云玺不敢往下想,只希望她能真正获得自由,过上她想过的生活。“我想,既然你没想好去处,不如就跟我们一起去汴梁城吧。”清风文学

    “好啊!说来惭愧,我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走出翠华山。”向莹莹言道。

    第二日,大家吃罢早饭后便往汴梁城赶去,从落霞集到汴梁城,少说也有六七百里地,路途遥远,就靠用步量,少说也得走个把月。

    看官您会问了,他们怎么不骑马呀?这里需要交代一下,在古代,马匹属于国家战略资源,平常老百姓根本摸不到马,要是在街道上偶遇骏马,老百姓恨不得都要跟骏马合影留念,就跟解放前,老百姓没见过西洋小汽车是一个道理。朝廷垄断了马匹,主要供给军队使用,世面上基本只有两种人有马,要么是达官贵人,要么是山贼响马。寻常老百姓,通常把毛驴当脚力。

    云玺等人一路北上,走了七八天后,这一日行了良久,眼看就要天黑了却不见镇甸,几个人饿得饥肠辘辘,赶路最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昌时兴个头最高,他往四下里望去,见官道东侧不远处有一个小山村,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饭店和客栈。于是昌时兴招呼大家赶紧往山村赶来。这的确是个小山村,满打满算也就四五十户人家,零零星星地分散在山脚下,两旁都是大山,树木繁盛。村子里有一条街道,站在东头一眼就能看到西头,好在街道当中有一家客栈——林家老店。街道上零零散散的村民,站住墙根儿底下闲聊,见云玺等人进了村子,都斜着眼睛打量,有人冷笑,有人冷漠,更多的人是面无表情,或许这个小山村本来就很少有外人进入。

    众人刚走到林家老店,店小二便满脸堆笑地迎了出来。“哎呀,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啦!怎么一下来了这么多贵客,客爷们,里面请!”

    店小二身材精瘦,动作麻利,眼光很亮,两个眼珠子在众人的身上瞅来瞅去。只见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一个矮挫胖的丑鬼(孔亮)后背上背着个锦缎包袱,还有一位(花逢春)手上拎着粗布包袱,还有个和尚被五花大绑着,身旁有个大汉抓着他的膀子。两位姑娘个个貌美如花,其他人也都是平头正脸。这些人多数都带着家伙,腰里悬刀,后背长剑,一看就知道是绿林道上的人物。店小二看罢,心中暗自高兴。

    这个客栈也不大,前面是吃饭的大厅,后面是个四合院,三面都是客房,满共也就十二三间房子。其实这么个荒山小镇,能有这样的住宿条件已经是实属不易了。大家把客房定好后,然后在大厅里叫了一桌子饭菜,孔亮现在是越来越爱喝酒,因此,每次吃饭都必须喝上一二斤。

    客栈里没有其他主顾,因此,酒菜很快就上来了。大家都饿得前心后背了,孔亮最没出息,一看烧鸡上来了,手也不洗,先扯下一个鸡腿儿大快朵颐起来,大家都是好朋友,见他这个吃相,无不开怀大笑。店小二搬来一坛子老酒,坛子外面落了一层灰尘,封口处倒是挺干净的,显然是被人擦过的。店小二把酒坛子轻轻放在桌上,点头哈腰地说道:“几位客爷,我们掌柜的说了,你们是小店的贵客,因此,要用最好酒招待各位,请上眼,这酒叫高粱红!是二十年前老掌柜存的酒,我敢打包票,这绝对是上等的美酒。几位,好好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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