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明王朝1587 >第十二章 破禁(下)
    李氏的指腹轻轻地搔过朱翊钧的面孔,抹去了皇帝脸上的泪痕,她知道她不会被史书所记载,所以她能放心地去胆大妄为、去波澜壮阔地创造她自己的历史。

    她相信性关乎权力,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打破权力的禁忌之后还能拒绝权力的诱惑,

    “这样你会不会少一些愧疚感?”

    朱翊钧反手抓住李氏的手腕,其实李氏的力道一点也不大,只是她的动作令他很不舒服。

    并不是那种异物触面的怪异感,而是她这种举重若轻的挑衅总是刺得他心下发痒,仿佛蚂蚁爬进了血管、幼虫钻进了骨缝。

    从李氏第一次见他时抱他,到后来的抚摸、亲吻,每一个动作都像是有毒异物入侵前的预兆。

    她不是在向他献媚,她是在渐渐地寻机主宰他,引诱他朝她所向往的那样去堕落。

    朱翊钧觉得心口发堵,和李氏接触的那部分手掌开始自动生热。

    他一下子理解了为甚么古代攻城或灭国之后,总伴随着掠夺女人这样的暴行。

    因为没有暴行是不沾有血腥气的,而人一旦沾染血腥之后总要发泄这血腥带来的作呕感。

    李氏就是觑准了这一点,所以才肆无忌惮地做了他的主。

    她料定他是世间少见的良善之辈,即使被做了主也会先竭力委屈自己。

    因此她毫不犹豫地想把自己献给他,以此成全他沾染血腥之后的愤懑不平。

    女人真是很会得寸进尺,朱翊钧盯着李氏心想,她根本不是在问他会不会愧疚,她是看穿了他,是在似笑非笑地强迫他与她合谋。

    她知道只要她今天成功临幸了他,那他就被象征性地占有了。

    他朱翊钧从此就不能否认今天这个阉人的死不是出自于他的意图了,从此他就不能用这件事责怪她的刁蛮跋扈、先斩后奏了,从此他在道德水准上就跟她李氏齐平了。

    往后他俩再谈起这件事时,李氏定然会借此嗔怪他,“你要不是早看上了我,你怎么会嫉妒到为我下手害了第一条人命去”。

    咳,那是肯定的,女人就是这么会颠倒黑白。

    朱翊钧继续盯着李氏,他想他有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摆脱这种道德凝视,就是立刻从外面唤人进来把李氏也拖下去杖毙。

    李氏定然也预料到了这样一种对她来说最坏的结局,于是她方才说了,她一点儿都不介意再死第二次,不过谁知道呢,女人总是有办法在最危险的情况下坚持嘴硬。

    朱翊钧的喉结动了一动,他感到那心下的痒已经化作了胸中的闷,

    “你如果想这样化解我的愧疚,那你得先在乾清宫挑一间暖阁、选一张御床,明故宫与清皇城不同,这乾清宫现在有暖阁九间,分上下两层,共置床二十七张,因此皇帝每晚就寝之处很少有人知道,借此以防不测,所以后世才有对万历皇帝一夜纳九嫔的传言,你看你……”

    一句话没说完,李氏便径自又吻了上去,封堵住了朱翊钧的科普,

    “就在这里。”

    李氏笑着看他,她那眼睛分明是在说,亏你想得出来,让我和古代女人一起挑床,我要是古代女人,能把你朱翊钧诱惑到这一步吗,

    “我要亲耳听到那阉人被杖毙。”

    李氏轻声细语地靠近朱翊钧吐出这句话,虽然她吐气若兰,在朱翊钧眼中却好似吐出了成句的毒液,从鼻息间“哗”地一下子从喉咙口经心腔流灌到他的小腹间,陡然窜起了一阵欲火。

    刹那间朱翊钧眼神一变,用力挥开李氏抵在他下颚的手,像李氏先前扣住他一样,反扣着她的脑袋回吻了过去。

    朱翊钧在现代当然也跟女朋友亲热过,只是那种亲热是盛世里小人物的甜甜蜜蜜,但是和李氏就不一样了,李氏带给他的是巅峰顶层中的翻云覆雨,一决心触碰上去就会被麻得头脑发热,手脚不受控制。

    他的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地抚上了她的袄裙上裳,却蓦地因为她衣上的交领触感怔了一下,

    “你这衣服……怎么……”

    李氏吃吃地看着他笑,

    “这是纸做的护领啊,你先前没注意到吗?”

    朱翊钧又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明制汉服的一大特点就是存在于领口处的护领。

    由于明代汉服的领子普遍偏高,因此古人会在衣领上加上或宽或窄的一条护领,以防止衣领的磨损和脏污。

    在现代制作的汉服成衣中,这一条护领都是缝死的,而真正穿在古人身上的护领,是可以随时拆卸清洗的布或绸。

    而皇宫中的宫女为了在不影响干活的同时还要在主子们面前保持洁净,一般都使用宣纸作为护领,每天更换一次。

    倘或不曾仔细留意,现代人确实很难注意到宫女服饰在护领上的细微差别。

    毕竟即使是汉服爱好者,在现代能购买的汉服都是工业化流水线下生产的产品,这种生产力极度发达下形成的产物,已经再也不需要这种具有实用性的护领了。

    李氏瞧着朱翊钧刹那间怔愣的样子,却意外地很高兴,她仿佛是突然发现了一个甚么大秘密,窃窃地凑到他鼻下低语,

    “你不会从来没试过临幸宫女罢?当真连碰都没碰过?”

    李氏笑了起来,这一刻朱翊钧在她眼里简直可爱极了,比小鞑子还要可爱一万倍,那努尔哈赤算甚么,骚鞑子再性感也只适合栓来当身强体壮腰腹有力的狼狗,能比得上圣洁无暇大明天子朱翊钧的一根手指吗?

    李氏这不笑还好,一笑更激起了窜动在朱翊钧腹间的那股欲火,他再不犹豫地侵身上前,一把扯开了李氏的袄裙。

    人所能遭遇的死刑有两种,一种是肉体上的,一种是精神上的,李氏遭遇的是肉体上的死刑,消灭的是她的精神,朱翊钧就比较幸运,他两种死刑都没遭遇,肉体离他而去了,精神还是现代人的,他所能感受到的死刑是从李氏已消失的肉体传导到精神上的。

    没错,是在精神上与死刑共鸣。

    一个人被杖毙时是怎么行的刑?

    必得先剥其衣物,一层又一层地剥,从最外头的灯景补子蟒衣到最里头的亵衣,全被剥得干干净净。

    这是二十四衙门的一条规矩,内官穿的宫服在卸任或病故时必须交还针工局处理。

    毕竟奴婢的衣物都是主子赏的,奴婢穿衣服也是为着主子看着喜庆,现在主子连这奴婢的体面都不想给了,这奴婢还有把衣服留在身上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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