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豪门盛宠:宸少,别过来 >第三百二十三章:背后有座山(8)
    嘴里骂着王书花痴,慕景宸自己更花痴。

    他打好领带,将一个精致的小荷包放进西装内袋,用手在上面摁了两下,这才穿上。

    看见他这个动作,王书翻了个白眼。

    这只荷包是慕景宸专门去庙里求来的。

    慕景宸不信佛,却跑到庙里求了个签。

    签上什么内容他没看。

    在捐了五十万之后,庙里的和尚能把慕景宸说成如来转世。总之,哪怕他抽出来的是根筷子,也是绝对的上上签。

    所以慕景宸懒得看,直接把签扔了。

    王书问慕景宸,既然不信佛,也不看签,干吗要捐那么多钱。

    慕景宸的回答是,积德,沾沾佛气,图个喜庆。

    后来王书才知道,慕景宸看上的不是签,他看上的是装签文的荷包。

    这荷包被慕景宸带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离过慕景宸的身。

    王书在东南亚做过雇佣兵杀手,东南亚盛行佛教,他虽然也不信佛,却对佛门的东西怀着种类似于乡情的虔诚。

    慕景宸这种只信自己的混蛋,弄个荷包装口袋,到底为什么?

    心被慕景宸勾得痒痒的,于是某天,趁慕景宸不注意,王书八卦地翻看了慕景宸西服内袋里的荷包。

    打开来,看清楚里面装的东西,王书恶寒了好几天。

    荷包里装着几缕头发,很细的一缕一缕,却用红丝线捆得整整齐齐。

    第一缕,又粗又短,还不到两寸,王书光看着,都能脑补出捆的人当时多抓狂。

    这么短粗的头发,王书估计是慕景宸自己的。

    第二缕,又黑又亮,顺滑,还很长,只有几根,像电线一样盘着捆扎起来,大约是林可馨的。

    第三缕和第四缕有点黄,却软软的,好可爱,还带着点奶香。

    王书连猜都不用猜,一看就是好好和月月的小胎毛。

    要是光把好好和月月的小胎毛放在荷包里,装在距离心脏最近的西服内袋,王书觉得超有爱。

    但把林可馨和慕景宸自己的头发也放进去,王书光想想,就觉得惊悚。

    老板这是穿越了吗?他以为自己是古时候的风流才子吗?居然做这种文绉绉,能把人酸掉牙的事情,怎么感觉特别蛋疼啊?

    鄙视的同时,王书却鬼使神差地效仿了慕景宸这一娘炮的做法。

    只不过,王书没有像慕景宸这么烧包,搞那么大个荷包放衣兜里。

    王书把东西藏在了他当挂链的子弹头里,当做他的护身符。

    也是一小缕头发,柔柔的,奶香十足,软萌得不得了。

    那是忘忘的头发,是上个月王书去临市时,偷偷在忘忘的小辫子上剪的。

    夏温怡的头发王书也搞得到,但他没敢要。

    毕竟夏温怡不是他老婆,他把人家何清远的女人的头发挂在脖子上,不大好。

    看见慕景宸的手在自己西服内袋上摸了又摸,王书像是被传染了,也用手摸了下自己脖子上的子弹头挂链。

    就这么摸了一下,他耳边便响起忘忘软萌萌的声音:“爸爸!”

    心房瞬间塌陷,王书眼眶一红,连耳根都红了。

    看见王书痴痴呆呆,还脸红,慕景宸的眉头皱了皱。

    在心里骂了王书两句“心思龌龊”,慕景宸走回办公桌前,抓住鼠标点了两下。

    听见慕景宸操作的声音,王书也不抬头,手里继续装着玩具,声音却变得慎重起来:“不用看,大约就这两天了。老板?你确定这种时候,咱们俩都离开合适?万一琳达一个人罩不住怎么办?我看,您一个人去吧,我留下来守摊子。”

    “王书我问你,从我最初抛售百分之三的股份到现在,多久了?”慕景宸不答反问。

    “两年!”

    “对,两年。”目光闪了闪,慕景宸的眸底升起一抹玩味:“你说,他在等什么?”

    愣了下,王书“啪”地一声盖上箱盖:“卧槽!你是说,他在等太太回归吗?不会吧?您每周飞芝加哥,我都有打烟幕弹,同时订好几张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而且,我们行事低调,后面这两年,我也天南海北地经常飞,不也没见有什么动静吗?老板?您是不是太敏感了?”

    “敏感?清远说这种话很正常,王书?你在跟我装傻吗?”眼角余光扫一眼王书,慕景宸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你这两年天南海底地飞,真的只是去看夏温怡和忘忘?王书?你现在是双手干净的商人,不是雇佣兵杀手,更不是黑.帮老大!”

    见王书不吭声,慕景宸也不纠结,转移话题道:“我们虽然行事低调,把可可也藏得很好,但不可能藏一辈子。是珍珠,就总会发光。可可还有半年才毕业,但她已经在西方设计

    界引起一片赞誉。就连UCL都致电UChicago,戏称当初强尼耍诈,故意挖走了迈克尔教授的得意弟子。

    而且,这几年,文轩实在太耀眼,康健和夏云也后劲十足。现在清远又加盟,芝加哥那边迟早会成为众矢之的。站得越高,摔下来就会越惨。我不能拿可可和奶包们的安全和前途开玩笑,所以得早点未雨绸缪。”

    这话让王书彻底收起了嬉皮笑脸,眼底闪过一道道精芒,王书问:“老板?现在行动,是不是太早了点?”

    “早吗?”慕景宸头也不抬:“王书?你对危险的感知力,比我略胜一筹。如果你一点儿也不担心,为什么死死盯着中东不放?你这三年多,大面积撒网,连非洲都派人去了,却始终找不到他的下落,连齐辉和齐念的消息都打听不到。这只能说明,他带着齐辉和齐念,藏在一个你我的触手都伸不进去的地方。

    能是哪里呢?你其实一直都在怀疑他们躲在战事不断的中东地区,是不是?所以,这两年,你不停地扩充势力,想把爪牙伸到中东去。王书?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种事情,我慕景宸不做。

    中东形势复杂,一个丧家之犬,他自己藏起来都困难,怎么可能死死抓着对我没什么用的齐辉和齐念?就算要抓,留一个就够了,他干吗弄两个那么麻烦?既然他能自己玩人间蒸发,还轻轻松松把齐辉和齐念藏那么严实,那就说明,他身后有势力在支持他。你比我清楚,这股势力,很有可能是恐.怖组织。

    恐.怖组织支持他,无非是看上了景辉集团的财力。他的计划很好,再次利用齐辉和齐念伤害可可,甚至好好和月月,从而打击我,让我崩溃,最后全盘掌控景辉集团。他都能曲线救国,我们为什么非要硬碰硬?王书?我不想因为自己的老婆、孩子,失去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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