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神探班纳特[综名著] >第1章 Chapter 1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1874年,4月1日,阳光驱散泰晤士河上薄雾。

    晨间七点半,乍暖还寒,别墅落地窗外鸟鸣阵阵。餐桌就坐,先来一杯英式红茶,缓缓喝下两口,让离开被窝的身体暖和起来。

    左刀右叉,慢条斯理切着白瓷盘里的烟熏鳕鱼,配上涂抹橘子果酱的吐司面包,庭院春光融融,一天的悠闲从早餐开始。

    那是属于伦敦西区的安逸清晨,遥遥相对,东区白教堂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破烂腥臭。

    小巷,阴暗潮湿。

    凯尔西清醒时头疼欲裂,发现自己俯卧倒地,像被扔进洗衣机翻滚几圈,身上没一处舒服。

    她记得自己分明死透了。因FBI国际联合行动突生变故,作为特别调查主管,她成功潜伏进犯罪集团大本营揪出首犯。而抓捕行动收网时总有人要断后。

    当时,凯尔西选了断后,不幸在最后一刻的爆炸中被炸碎。没想到会借尸还魂回到一百三十多年前,十六岁同名的少女身上。

    原主陌生的记忆涌入脑海,来不及去整理,睁眼触手可及是一大片血淋淋的红。

    ——这里是凶杀现场。

    中年妇人长发过肩,惊惶地仰倒在血泊,脑袋重重歪向左侧。

    她的裙子与内衫从上到下被利器割开,从胸口到腹部都暴露在空气中。右手死死捂在小腹上,而左手呈抓握状徒劳地垂在地面。

    凯尔西正对上了妇人死不瞑目的双眼,脑中崩出了‘玛丽女士’的称呼。

    玛丽,四十二岁,暂住伦敦最混乱白教堂区的妓/女。当下提起妓/女,似乎所有人都能心安理得地报以鄙夷,但玛丽并不是一个坏人。

    在没钱无路可走的伦敦,是玛丽对走投无路的原主伸出了援手,无偿提供了一处歇脚的地方。谁想她们都没逃过横死的命运。

    正在此时,粗犷的叫嚷声响起,“快,这边!我看得清楚,开膛杀人狂穿着灰罩衫。和大伙之前猜得不一样,他不壮实,瞧着有些瘦。”

    四道急促的奔跑声由远及近,不到三五分钟就出现在巷口。

    大声叫嚷的男人突得站定,不由自主退后一步,紧握住手里的木棍。

    “我的上帝!三位警官,不好了!开膛手居然醒过来了,对,他脚边的尸体就是玛丽。天啊,他有没有武器?”

    凯尔西按着发涨的太阳穴,刚刚立定,目光扫视附近。半米外地上有把沾满血的水果刀,背后就传来大声呵斥。

    “杰森!站着不许乱动!”

    雷斯垂德厉呵着与两位警员成包围状,纷纷举起左轮手//枪,对准尸体边的人。“我命令你现在双手抱头,慢慢转身!我数到三,你不照做,我们就开枪了。三……”

    空荡小巷一望到底,除了五人一尸之外,没有多余的存在。

    那么杰森叫谁?

    不要错漏来者的用字,是他,不是她。谁是他?

    凯尔西稍一垂眸,她穿着男式劳工的旧罩衫,而灯芯绒长裤裤脚早已磨破。

    绿色工装被洗到发灰,眼下胸前又喷溅上大片血迹。如果视力差些,勉勉强强能叫它灰罩衫。

    这一身与少女相差甚远。

    维多利亚时代,以绅士与淑女的礼仪为标准。即便是荒诞剧院的舞台上,也不会演出女扮男装的戏幕。

    女人几乎都一头长发,只要迈出家门,没有一个不穿束胸衣,没有一个不着裙装。除了疯子,哪怕是中年洗衣女工与乡间劳作妇人,都必须遵守社会给女人定下的规则。

    如今,凯尔西却身着货真价实的男装,胸腹没有束胸衣,只有几重裹布。

    加之标准男士短发与男款皮鞋,再以她能模仿伪声的本领,说是少年,从头到脚找不到一星半点的违和。

    这个时代的规则,很多人都不深思正确与否。

    像是对女人定下的束缚,像是认为犯罪者几乎都是下层穷鬼。偏见无处不在。

    因此,现在背后有三把蓄势待发的枪。

    “二……”

    雷斯垂德眼见尸体旁边的人静默不动,想起一个月来的连环杀人案,以及一周前寄到警局的挑衅信。

    一个月来,深夜到清晨的时间段内,混乱的东区白教堂接连死了三个被开膛破肚的妓/女。

    被害人都四十岁出头,最为可怕的是凶手的犯罪手法——割喉,开膛,割走肾脏、子宫等器官,留下肠子一地的尸体。

    一周前,自称是开膛手杰森的人给报社寄信,信中公然嘲笑苏格兰场。以血红字迹威胁到,如果不警方抓不到他,他就会继续杀戮,将更多的妓/女开膛破肚。

    案发中心白教堂区人心惶惶,小部分住户自发组建了巡查队。

    今早,老汤姆巡查时在巷口外发现异常,地上倒着一仰一俯两人,看样子疑似有人行凶但遭到反抗。

    稍稍走进,好大一滩血迹!血泊里不正是妓/女玛丽。

    老汤姆不敢正面惊动俯倒的行凶者,跑也似地就去找了最近的警察。

    ‘一!’

    雷斯垂德刚要报出最后的数字,看到尸体旁的人动了。

    这人没有双手抱头,更没有慌乱惊恐,而是挺直背脊转过身,微扬下颚,眼神轻慢从他们四人身上扫过。

    “早上好,探长。雾气散了,看来今天天气不错。那请重复一遍,你在命令谁?”

    凯尔西漫不经心地抬眉,似笑非笑,不急不缓地开口:

    “爱因斯坦是说过想象力比知识重要,但不包括你们无用的想象力,能随意指定杀人凶手。哦,很抱歉,我忘了你们怎么可能认识爱因斯坦。”

    他X的!

    多么傲慢的口吻,多么让人不适的贵族腔。这人竟是上流社会的西区佬。

    雷斯垂德却不自觉地下移了举枪的手。在伦敦,穿着可能会骗人,总有人会攒钱买件好的。但口音很难改变,西区人可不会有耐心教导劳工。

    更何况,有钱佬与生俱来的傲慢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连破旧不合身的衣物都遮拦不住。

    再细看少年黑发,说不定来自某个古老的蓝血家族,脸上的血污也遮挡不住其眉眼精致。

    这种人一点都不像杀妓/女的凶手,与其说不会,不如说不屑,就像狮子都不正眼看老鼠。但为什么会出现在最贫穷最混乱的白教堂区?更是被发现与被害尸体同处一条小巷?

    “生活要有追求,比如寻找真相。我认为苏格兰场也该有些追求,不要只记得伸手问议会索取拨款,更该保护伦敦市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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