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神探班纳特[综名著] >第6章 Chapter 6
    巴尔克遗憾地对雷斯垂德摇头,“抱歉探长,你猜错了,正确回答属于班纳特先生。果然,胖尼尔的昵称从未出错,有人能看透灵魂。”

    小心打开证物抽屉,取出一条染血的羊毛制大方巾。“就是它,随着第三位受害者碧丝卡一起被送来。当时围巾与衣服缠在一起,不瞒两位,我也没想过它不属于被害者。”

    羊毛方围巾看起很来旧了,好几处都被蛀了洞,而编织图案有点复杂。

    雷斯垂德认真回忆,“我去现场时,这条围巾就在碧丝卡手边。它染满了血,是女士围巾,难道不是碧丝卡的?”

    巴尔克问,“碧丝卡是英国人,这点没错吧?”

    “对。”雷斯垂德肯定,“被害的五人中,两个英国人,三个从东欧来的移民。怎么了?”

    “当时,我也问过E.E同样的问题。E.E指出这条围巾来自波兰,是二十年前当地的花样。现在,不只伦敦,欧陆其他地方都很少见。”

    巴尔克让雷斯垂德细想,“我们都没在市面上见过这种花纹,不是吗?关键是围巾上的证据。”

    巴尔克又取出一个小塑料密封袋,“这些是E.E仔细检查围巾后从上面取下的头发。

    一共七根头发,棕色,大约3.34英寸,也就是中指长。被害的碧丝卡深棕发色,发长12.1英寸,注意围巾上没有一根长发。”

    凯尔西感到可惜。如果是在痕检仪器先进的时代,检测围巾头发与血迹的DNA,就能判断它们分别属于谁,加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一旁,雷斯垂德满脸不可置信,从未想到这种可能。

    “你说上面的头发都是男人的?也就是说,女士羊毛方巾是凶手随身携带,然后被留在了犯罪现场。”

    巴尔克点头,“只要向碧丝卡的合租者核实围巾不属于她,那它是凶手携带的可能性就极大。

    其实,我们都知道一条老旧的波兰制围巾,又是女款,但没戴在英国籍被害女性身上,偏偏出现在犯罪现场。它属于被害人的可能性很低。”

    雷斯垂德不明白了,“结合已知的分析,可知凶手的女性长辈从事性工作,这点深深影响了凶手。一个月前,他开始报复杀人,一周前又在作案后留下围巾。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巴尔克摊摊手,“我不知道,但第一封威胁信就是在碧丝卡被杀后寄到警局,这里面总有关联。

    E.E建议,查一查来自波兰的移民。首先着重调查棕色头发,尽管这并不是一种特殊的发色。第二,调查与碧丝卡面部有相似点的人,最可能是眸色相同,尽管褐色也是一种常见眸色。”

    当时,巴尔克觉得E.E的建议还是太宽泛,但现在结合了凯尔西的侧写,他完全不再如此认为。

    “探长,笑一笑吧。你把S与E.E的推论综合起来,凶手的范围已经很小了。”

    凯尔西忽略奇怪的昵称又又又增加了,将第三位被害人的冷冻柜打开,仔细观察碧丝卡的尸体。

    凶手选择将围巾留在碧丝卡身边,而非其他受害者,其中一定有原因。“长相是一种可能,也有可能一周前受到某种刺激,促使他留下围巾后发出威胁信。”

    “受了刺激?”雷斯垂德的不解更多了,“这太宽泛了,有很多可能。这点最可能推理出什么新线索吗?”

    “共犯。”

    “共犯。”

    凯尔西与巴尔克异口同声地说到。

    巴尔克对凯尔西耸耸肩,“喔!这不是我的认为,是E.E的想法。应该恭喜他吗?能有人与他想法一致。”

    **

    四月三日,上午八点,新闻社收发亭。

    编辑助理麦克睡眼惺忪地打开信筒,指尖的黏糊糊让他瞬间清醒。

    “主编,不好了!”麦克抱着包裹匆匆跑入新闻部,“又有自称开膛手杰森的人来信了。这次是一个包裹。我的上帝,它有血!里面不知是什么。”

    新闻部主编拿咖啡杯的手一颤,“慌什么慌!拆开就知道了。你来拆。”

    “我?”麦克不太情愿地拿着裁纸刀,划了几下打开包裹,里面的东西让他当场干呕起来。

    ——是一封信与一团血淋淋的内脏。

    『本报讯,开膛手杰森杀戮升级!』

    『特大新闻,开膛手杰森公然寄出被害人肾脏示威!』

    『苏格兰场究竟何时抓到真凶?以下将详细报道开膛手杰森的连环杀戮。附,信件与被挖肾脏照片(警告:血腥!慎阅!)』

    四月三日,黄昏来临。

    开膛手杰克挖出肾脏示威的消息,通过大大小小各家报社传遍了伦敦,占据了晚间新闻的头版头条。

    白教堂区,街巷肮脏不堪。雷斯垂德正带领着警员,抓紧排查对凶手的排查。

    前天,在剑桥大学解剖室,他做了十几页的记录。从分析凶手特性,到如何缩小范围锁定疑犯。

    凯尔西最后基于两点,指出需要共犯存在的可能性。

    先是必须要问凶手作案时衣服去哪里了?那些衣服大面积染血,一出现必然引人注意。

    19世纪,洗衣服很麻烦。除去自带家佣的富贵人家,伦敦人只要有一点闲钱,都已经习惯衣服交给洗衣房。或大或小,全伦敦有数千家洗衣房可供选择,几乎没人会在此方面省钱。

    对此,雷斯垂德深有体会,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现场被血渍污染。

    当时的住处没有自来水,从出门接水到彻底洗净衣物,要历经浸泡、涂肥皂、搓洗、晾干等等步骤,消耗了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衣服晾干后的熨烫。

    目前,白教堂区及周边没有发现可疑的血衣。贫民窟没有安装自来水管道,而在合租房洗血衣,几乎不可能不被旁人发现。

    如果杰森藏着血衣,他的房间势必有血腥味,这会引起同租者怀疑。

    如果他选择烧了衣服,烧一套就是烧了一周的房租,表明他的经济状况比白教堂的平均线要高。同样,选择独居也表明经济水平较高。

    排除了以上可能,必须就要怀疑共犯的存在。

    凯尔西根据开膛手第三次作案时的异常,推测他受到某种刺激。可能是被害人碧丝卡带去的刺激,也很可能是凶手的亲密接触者带去的。

    如果是后者,那位亲密接触者是否教唆犯罪尚不能定论,但是能肯定其隐瞒不报。

    今天,雷斯垂德从侧写的几个方向着手,将手下分成三队分头探查。正要准备交接晚班,他被召唤回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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