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半步上云端 >第一百四十五章
    极北域的日子过得十分悠哉。

    每天晒晒太阳,遛遛天伽,感受腹中的生命在日渐长大。

    白端说我腹中的孩子,很可能是遗落在忘川的那个……也只有转世六身的身体,才能孕育大傩神的肉胎。

    一介凡人,竟能育神?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为此,我越发小心细致了。直到有一天,忘山的人带来灯华的消息:滕摇就在王宫里。

    他跟我约好白露之日在王城外十里坡最大的那株泡桐树下见。

    我其实对身为滕摇的肉身没那般执着,只是那个肉身融合了两个转世六身,相较于现在用的嫁娘的身体,不知道好多少倍。孕育子嗣本就是劳心劳神的差使,更何况腹中这位小祖宗,还不是寻常的凡胎。

    如果能找回原先的身体融合了,好有十成的把握生下来。

    我应该跑这一趟。

    白端一句道破我的私心:“你是想看看滕家吧。”

    我收拾行囊的动作有那么一丝发虚:“谁、谁说我想师兄了。”

    “我可半个字都没提你师兄啊。”白端淡淡一笑。

    我将头别了过去,不去看他揶揄的神色:“我才不想他。”

    我才不想他。如果他过得真的好,谁会想他啊。

    赶到十里坡的时候,远远瞧见泡桐树下立着一袭玄衣。

    我太久没见灯华了,以至于挺着大肚子站在马车上,还要朝他遥遥招手。他仿似浑然未见,背影像驻扎在泡桐树下的一把利剑,深深扎根在十里坡的土地上。有那么一瞬,我的心漏了半拍,好像有种不妙的感觉。

    我顾不得疾驰的马车如何颠簸,使出浑身力气扯住缰绳,在白端的搀扶下踉跄地走近那株遮天蔽日的泡桐树,只见灯华的背影在斜斜的暖阳下显得那么孤单,在不远处王城一派繁华街景的映衬下,就像是缥缈虚影雕琢的旧梦。

    澄清明澈的天空下,荡漾着洁白如莲的云,万物柔软可亲,而他却逐渐冰冷僵硬。

    他是靠着七绝剑的支撑才立在泡桐树下良久的,连续几日的细雨让空气变得清凉稀薄,清风像女子惆怅细腻的手,拂落了枝头的泡桐花瓣,有几瓣恰好停留在灯华的肩上,含着秋露柔亮犹如泪光,他的眼睛只剩一无所有的疲倦与空洞。

    任我小声的唤他:“灯华。”

    过了许久,他才寻到我的声音,喉咙微微动了动,轻轻吐露二字:“我在……”

    我眼中的灯华始终顶天立地,而不是到依靠七绝剑才勉强站稳的地步。他披散的墨发如银河般弥漫星光,使他素来坚毅的五官也柔和许多,褪去略显深沉的玄衣,此刻竟像个初出茅庐、干净斐然的武生。

    我抚摸他的剑眉朗目和黯淡星眸,任他将涣散的视线落在我身上,他的眸光悠悠荡漾,仿似有许多话要讲,可落在耳畔就只剩那简短的一句:“你,好吗?”

    他曾说要做我的一把剑,永不迟疑,永不后退。我剑心所至,是他剑锋所向。可他从未说过,会为我死啊。

    他没说过。但他做了。

    他胸前布满斑驳污浊的血迹,正因为被洞穿了数个血窟窿,才特意将平静的背影留给我。他笑了笑,声线沙哑:“滕少,我终于等到你了。”

    “说好的白露之约,我来了。”

    灯华拿起支撑他的七绝剑,拼去最后的力气,郑重地交在我手上。还有滚烫的鲜血顺着他握住的剑柄,滑过剑刃,滴在满是尘埃的土地上。

    “你来了……看你无恙,我也安心了……”

    停在肩头的泡桐花瓣,悠悠打着旋儿,于眼前,憔悴落下。

    我抱着他,支撑着他,却无法阻止,眼前生命的逝去。

    一个生命该用何等场合谢幕,才会不愧对于浩荡的一生?

    撒手,足够。

    他的手就这样垂落了。

    我仿佛还能看见,他背对着,站在枝头怒放的树下,玄衣沉默,回首亦是无言的温柔……

    谁都不知道,王城外下了一场秋雨,横扫满地的落花与凄凉。在被泡桐花掩埋的树下,躺着一个鼓起来的新冢。

    这一天是白露之日,满城结的是红彤彤的灯笼,不为别的,只为新帝迎娶了一位妃子。那妃子蒙着面纱,被赐作“瞳妃”。

    在三年前用血肉之躯成全的这副锦绣山河下,此时的国之大义皆不过是青丘山坡孤坟新冢。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死后的那副身躯竟会被君帝藏了起来,时隔三年竟拿来设下陷阱引灯华上钩。

    为了逼灯华交出威慑一方的七绝剑,他把灯华圈禁在宫墙之中施以酷刑,渡过暗无天日的一段时光。

    灯华才逃了出来。

    我不敢想象,灯华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所见的,是他胸前肉眼可见的白骨森森。他怕是撑不住了,才拿七绝剑支撑起随时倒下的躯体,可他始终留有一口气等我回来。就像我不敢想象,当初那个干净纯粹像个孩子的君尽瞳,会违背心性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

    尽管之前我的死是他一手策划的。但我并不怪他,身处高位必然有常人看不到的景致,自然也会有他的顾虑,何况我那会儿确实时日无多了。如果我的死,能成全他的野心,保全叶真的平安,也算功过相抵了。

    毕竟假如没有遇见我,他依然是青竹小筑里的小侯爷,也不会在换瞳之后承受毁天覆地的变故。

    只愿上天能保佑他心向往之。哪怕以后和他生死两别,相忘江湖。

    灯华的死却让我彻底明白:身为帝王的野心不是区区两三条人命能成全的,势必要用无数鲜血去填补内心的空洞。

    这才是属于他的王权。

    君帝派人接走我的时候,正是大傩节前夕。

    腹中的胎儿已足月,可他像是个慢性子的,一直不肯出来。

    自我在十里坡住下后,嘴愈发刁钻,每天要吃清河里钓上来的鱼,尤其西塘的鱼,最是滑嫩。家里的鱼缸很快见了底,最后一次是白端千叮咛万嘱咐:“我去去就回,你乖乖等我。”

    “好好好。”我满口答应他,摸了个酸枣塞嘴里:“去吧去吧。”

    都说酸儿辣女。果不其然,我肚里的这位,就很爱吃酸枣。

    白端把我当成他的眼珠子,看得紧,我也是倚着门看他走远的:“晚了,西塘可要被人钓光了,今晚吃不上鱼,就等着跪搓衣板吧。”

    白端在门前的阡陌小道朝我淡淡一笑:“但凭夫人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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