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百老汇再无佳人 >第 106 章 第一百零六章
    这话说完,当晚郑陌陌回家蹭饭。

    “哎呀妈呀李半月和她的娘。”郑陌陌坐在茶几前看电视,实际上是在扒开心果,“司颜那个比方很形象,淋漓不尽的更年期姨妈。”

    家里的狗跑到她腿边,她就用鞋跟给狗挠挠肚皮。

    “我今早刚给它洗的澡!”楚岚气不打一出来。

    “明天再洗一次就好了。”郑陌陌轻轻地踢踢小狗,“好啦,挠过痒了。”她伸了个懒腰,“别人为给人家制造矛盾嘛,人家是母女,推心置腹什么话都说的,你抱怨完我,人家明天一和解,把咱家这点破事当笑料一讲,你和我这不里外不是人嘛。”

    “人家母女什么都讲。”楚岚还是有几分脾气的,“你眼里我还是你妈吗?我就是你的老妈子。”

    “这么说吧。”郑陌陌道,“李半月比我小,幼稚,也没吃过什么亏,一把年纪还那么孩子气。”

    李半月和她妈的矛盾在于李半月企图将家庭主妇改造成可以交心的新时代妇女,还没认清那个年代的女人也就那么回事的现实,过于天真地把一个无能、软弱可欺的女人视为动物世界里那个杀伐决断的母/兽。

    人的成长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视母亲为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母亲生气宛如天塌。

    第二阶段认清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不一样,执掌幼崽生杀大权的人不是妈而是老爹。

    只要彻底弹压住老爸,剩下的就是一个无助彷徨只懂依赖你的温柔解语花,要多乖就有多乖,要多爱你就有多爱你。

    当然很多女人在第二阶段开始选择失明,拒绝认清现实,也有幡然醒悟却得便宜卖乖者,如李半月,嚼着从她哥嘴里生抢回来的肉夹馍,还要自己老妈伺候自己用膳。

    千帆阅尽郑陌陌自诩自己站在第三阶段。

    她明晰家庭本质,同情那个连生育、性/都不能自主的愚蠢女人,遵循社会游戏规则,利用君臣之分大于父子之别的儒家规则抢走属于丈夫和父亲的家主地位。

    时代是有局限性的,脱离社会背景和阶级地位谈觉醒是荒谬的。

    所以她只和楚岚谈今晚吃啥,彩礼嫁妆几何,谁家小孩准备谈婚论嫁。

    “没断奶的小狐狸崽崽。”她说。

    战略上她知道她玩不过李半月。

    认识李半月的第一周,她没起过歪念头,因为这个小姑娘真漂亮,漂亮到让人觉得有任何想法都是亵渎,跟她说话时都不敢高声。

    混熟后嘛,仙女也有人类的缺点,如矫情,不过那时起她意识到,以她的段位来说,这是个惹不起的女人。

    她在律所做过实习,那时律师两层分化,要么是骗穷人的讼棍,要么服务于新生权贵,她供职于后者,曾耳闻过李半月家里的事,当然与BBC电视剧上那个森鸥外不同,大部分人都认为李半月老爹是个进步的正面人物。

    有个老头说,“老李挺疼他闺女的,竟想过把企业交给女儿打理。”

    李半月站在当年京城富贵人家女儿梦寐以求的起点——披着亲情的幻梦,识别出裹着糖衣的毒药,贯彻落实不养闲人及绝不为人作嫁的原则,一声不吭地料理了自己的爹和哥。

    这个女人比较黑白分明,不认灰色地带,不好糊弄。

    因此要重视这个亦敌亦友亦是上峰的女人。

    但态度上她要蔑视这个比她小的异姓妹妹。

    “什么都说。”楚岚戳戳她的脑袋,“白眼狼,你也是个大白眼狼。”随后开始像驴一样拉磨,“你公婆那边,也得像样点。”

    “我这每天战战兢兢的。”郑陌陌除结婚那天外就没见过她公婆第二面,“风声鹤唳,”她恐吓,“不能让阿姨和叔叔跟我走得太近,省的到时候拖累别人。”

    “你倒是改个口。”楚岚无语。“哪怕做做样子。”

    “要有距离感。”郑陌陌从家里混了顿炸酱米线,磨蹭够了提头去见小雪的娘。

    张静初请她喝茶。

    她像每个医生一样,说,“我真的尽力了。”

    像每个患者家属一样,张静初“暴跳如雷”——当然,作为一个文化人,她不可能真的翻脸,而是掀旧账,她捧着杯抹茶,说,“当年,我原本想将两个孩子都托付给你,是你说不要男孩。孩子太小,不懂事,难管,人嫌狗不爱,你要姐姐,让我把弟弟带回去。”

    当年因一些缘由,她把孩子托付给有过命交情的郑陌陌。

    郑陌陌说要先和孩子磨合一下,三天后打电话叫她把张台柳领回去,并在小柳上大学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给改了名。

    某种程度上她感激郑陌陌。

    但现在她每每从郑雪主处吃了阴阳怪气的讽刺,只想掐死郑陌陌。

    “你倒是告诉她。”张静初道,“跟她讲,你每次什么都不说,就按着头,逼她来见我,是什么时候她把我气死,你就开心了?”

    “我真的告诉过她。”郑陌陌点了杯幽兰拿铁,“我每天都在说,我不按着头她不肯见你,我有什么办法?”

    她确实说过,只不过用了点话术。

    虽然当时的情形时小雪五岁,淘气可爱,小雪老弟球球一岁幼崽,只知道张嘴哇哇哭,她连家里狗生的小狗都没喂过,让她定点起床给小孩喂奶粉不如杀了她,但她的说辞是——“小雪是我选中的宝宝,妈妈最珍爱的女孩。”

    朋友感情她讲,某种意义上说她很仗义,对张静初绝对够意思,如果没有她从头到尾的力挺,张静初早就身败名裂,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是她一手把张静初提拔起来,并严惩相干人士,以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但说实话,按着小孩脑袋学习,接送,找补课老师,把衣服扔进洗衣机,关心小孩,这些零零散散的破活都是她来做。

    张静初就像一个死了的老公,每逢春节从照片里诈尸,给小孩买点玩具、首饰和裙子,在孩子读书时绝口不提接回去,等小孩考上大学,马上开始重申所有权,马不停蹄地往回要。

    她也不做义务慈善。

    得罪小孩的事她做了全套,母亲的义务除怀胎十月外基本上都尽了,包括小孩的厌学与抑郁,如今孩子长大,就想让她退居二线闪到一边看母女恩爱,想得美。

    像每个对付离婚老公的夫人一样,她扮演一个理中客形象,但同时婉转点出“是我把你养大的,那个混账将你抛弃”的事实。

    “那你先让她和我谈!”张静初额侧青筋一跳,“别直接把人押过来。”

    “她不接你电话,”郑陌陌摊手以示无奈,“我有什么办法?”

    “我不是那种人。”张静初突如其来的颓废。

    “哪种人?”

    “做事还反悔的。”她说,“我知道孩子跟你会过得好,你对她也是掏心挖肺,我都知道,我更不后悔,但我不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账,她和球球都是我拼命带来这世上的,我不相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但她控诉我,说我不要她,说我重男轻女,把我描绘成曾国藩。”

    一开始她的打算是长痛不如短痛,割舍了就割舍了。

    结果郑雪主有个骂她的专用微博,每天骂一条。

    从时间线来看,读高中时骂得最狠,上大学后基本上都换成了悲春伤秋的笔触。

    有一条张静初此生难以释怀。

    那是她接受表彰时的采访稿。

    郑雪主转发时说,难怪这个世界如此乌烟瘴气,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彰显了正义。确实,她们彰显了自己认定的正义,以张静初为代表,是最封建、最落后、最媚男的人,学着先进知识,自命不凡,陈年脑子源于宋朝,她们自己就是压弯脊背,低着头,以下跪姿势标不标准争取主人夸奖的奴隶,却因跪的标准成为模范。

    她的混日子生涯确切来说,是从看见那条转发开始。

    她想见小雪,也只是想解释,她不是那样的人,黑暗她见过也经历过,但她尽最大努力,恪尽职守,所有人在她那个处境下或死或认命,她抗争,闹到最后,还自己一个清白。

    她虽不是个好母亲,但昧心事一件没做过。

    现实却是,她每次见郑雪主,郑雪主只说三句话。

    ——不用说。

    ——凭事实说话,讲证据,讲你做了什么。

    ——那么苍白无力的话语,请留着骗自己。

    “你算什么曾国藩?”郑学姐面无表情,不懂她的悲欢与愤怒,“我都不敢说我是德川家康,你就碰瓷曾国藩?虞司颜都不敢这么登月碰瓷,是什么给了你自信?不是我说,你照人家差着。”

    “好,我不是曾国藩。”张静初说。

    然后她像每个惨遭丈夫背叛的妻子一样,在忍无可忍的时候买了张机票,直接闹到“丈夫”的领导跟前。

    这一番闹令李半月单方面撕/毁既已谈崩那便互不往来的协议。

    【郑陌陌这个女人绝了。】她敲下这行字,点了发送。

    伊莲恩和每次一样,先回以幽怨,【每当我下定决心与过去和解,向前走时,你总要将我留在过往。】

    三秒后发了一大串。

    【跟你说,我要掐死阿呆。】

    【我要疯了。】

    【我如果哪天进了精神病院,就是被阿呆害的。】

    【妈的。】

    【不是我说,这小孩怎么回事?我要死了。字面意义。】

    【阿呆偷了人家做实验的兔子,人家找上门来,我的天啊,她居然偷兔子,五刀一个的兔子,新西兰兔。】

    【兔子主人都哄她,把剪掉耳朵的兔子送给她了,她嗷嗷在家哭,说兔兔没有耳朵了。】

    【她跟我哭有什么用?我又不能把兔子耳朵变回去。】

    【对了,郑陌陌又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来来八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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