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界第一幼崽 >番外三
    学宫的年末考核结束了。

    加上文试与擂台赛的成绩,秦萝是整个筑基期的总分第二名,仅次于学习狂魔陆望。

    但小朋友不太高兴得起来。

    “不就是输掉了最后一场擂台赛吗,没事没事。”

    江逢月戳一戳女儿圆鼓鼓的脸:“和你对上的那个师姐已经入了筑基巅峰,想必这个月之内,就能晋级到金丹——你才筑基初期,能和她有来有回那么久,已经非常不错了。”

    秦萝眨眨眼睛,小扇子一样的睫毛轻轻颤,欲言又止。

    她的表现一直挺好,一路赢到了最后的擂台。

    对战的师姐很厉害,灵力强度远远超过了她之前遇见的所有对手,秦萝用尽浑身解数,与她缠斗许久,最终败在铺天盖地的灵力之下。

    ……她原本还想拿到一个满分的成绩,让爹爹娘亲好好开心一下呢。

    “不错,那位师姐进入苍梧仙宗十几年,修炼的时间比你年纪更大,无论阅历还是修为,定然极强。”

    楚明筝摸摸她脑袋,温声开口:“我观察过,你的技巧身法不差,之所以输给她,是因为受了灵力压制。”

    骆明庭也凑上前来:“对对对!跟你打了那么久,她后来应当也有点儿慌,一时情急之下,干脆动用全身上下所有灵力,一股脑碾过去了。”

    学宫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虽然每次考核,都会划分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几个等级,在不同等级之内进行对决,但毫无疑问,即便在同一个等级里,不同的小阶段亦是大相径庭。

    尤其是像秦萝遇上的这种,初阶对巅峰。

    为了让考核更加公平,也显得自己更加有风度,实力强劲的一方往往会压低修为,让两人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从而不靠单纯的灵力碾压,而是以技艺身法定胜负。

    那位师姐把巅峰期的灵力一股脑爆开,显然感到了紧张心慌。

    他最懂小孩的心思,说罢半张了嘴,朝着身边的白也使出一个眼色,拿手肘碰碰他胳膊。

    清冷寡言的少年眸光微动,无可奈何叹了口气。

    下一瞬,少年人纤长的身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坐在木椅上的雪白小狐狸。

    白也轻巧跃向秦萝身边,爪爪向前一伸,用浅粉色的肉垫揉一揉女孩手心。

    这种触感一等一柔软,肉垫像是鼓囊囊软嘟嘟的小泡泡。旋即大大的狐狸尾巴蹭过她手腕,温温热热的,夹杂着一点过电般的痒。

    以白也冷冷淡淡的性子,这种动作于他而言,无异于一种凌迟。

    秦萝知道他是为了安慰自己,没忍住笑了声,抬手把小狐狸抱在怀中:“谢谢白也哥哥。”

    “他们所言不虚。”

    秦止点头:“待你修炼至金丹,能比如今的她更强。”

    女孩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低着脑袋摸摸耳朵尖尖:“没有……那个师姐,她也很厉害。”

    江逢月轻声笑笑:“好了好了,今日所有人的考核结果都很不错,大家尽管开开心心地吃,不必客气。”

    ——今天考核结束,江逢月为了庆祝,特意带着大家来到山下的城中,包下最贵最豪华的厢房。

    这会儿菜色已快上齐,皆是本地饶有名气的特色菜品,抬眼一望,就能见到红亮亮糯叽叽的红烧肉、香辣入味颗颗饱满的麻辣兔丁、以及泛着浓郁奶白色的鲜嫩鱼汤。

    每道菜都冒着腾腾热气,叫人忍不住摸一摸自己的肚皮。江星燃第一个响应,双手一挥一挥,两只小腿秋千似的晃荡:“好!谢谢曾曾曾祖宗!”

    江逢月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考卷已经寄给你爹娘了,包括常识术法和文赋。”

    文赋倒数第一的江星燃双眼失去高光,慢慢放下双手。

    秦楼对美食不感兴趣,懒洋洋靠在木椅椅背上。

    他身形高挑,双腿也格外长,在席间伸展不开,只能并拢了蜷起膝盖,偶尔足尖一动,轻轻点在地面。

    少年眸色极淡,映着晃动的火光。沉寂的琥珀无声轻旋,被长睫的阴影覆盖大半,不动声色望向身边的人影。

    秦萝自始至终乖乖巧巧,已经拿起了筷子,安静打量眼前的圆桌与一个个圆盘。

    她一向不是让人操心的性子,就算心中觉得遗憾失落,也能很快收拾好情绪,努力表现得毫不在意。

    秦楼自然不会知道,这是女孩在福利院里养成的脾性。

    福利院里那么多小孩,老师院长压根忙不过来,秦萝从小就懂事,便学着把所有事情一点点全部做好,不调皮不捣蛋也不乱发脾气,让身边的大人们劳心劳力。

    他只是觉得,这是他秦楼的妹妹,如果失落时需要一个人默默调节情绪,那他这个兄长未免太过失败。

    少年挺拔如剑的侧影,稍稍朝着秦萝所在的方向靠近一些。

    她心有所感,茫然抬头。

    “你——”

    一个字堪堪出口,秦楼喉结上下一动。

    这种时候提起那场擂台,只会让她更加在意,从而起到反作用。可他一生中的九成时间都在练剑,要说如何哄小孩,似乎全然找不到切入点。

    秦楼顿了顿,目光上扬,将身边迅速扫视一遍。

    化悲愤为食欲的江星燃,被夸得脸色通红的陆望,还有——

    浮在半空晃来晃去、哼哼唧唧唱着歌的伏魔录。

    秦楼:“我听说,你给伏魔录做了几件新衣服。”

    无忧无虑的大书身形一愣,颤颤巍巍回过头。

    “嗯……用了娘亲给的布。”

    秦萝没想到他会说起这个,仰头对上哥哥的眼睛:“可是伏伏不喜欢那种风格。”

    伏魔录对这臭小子何其了解,瞬间便猜出了他不可告人的意图,整本书用力一转,趴在秦楼脑袋上。

    秦楼置若罔闻:“什么风格?给我看看。”

    于是储物袋白光闪过,在秦萝原本空无一物的手掌上,现出几团花花绿绿粉粉嫩嫩的色彩。

    听她说,这玩意儿叫“书皮”。

    怀里的小白狐狸好奇抬头,尾巴摇了摇。

    “用的云锦。”

    秦楼仔仔细细端详一番,指尖轻轻捻过价值不菲的锦缎,最终拿起一团粉色书衣:“这个就很漂亮。我是伏魔录多年的老友,以我对它的了解,它应当不会讨厌。”

    伏魔录:。

    你是用怎样的厚脸皮,才说出“多年的老友”这五个字啊?这是一个老友能干出来的事儿吗?自从重新跟在秦楼身边,它好不容易能脱下之前那件衣服……喜欢这种粉粉嫩嫩的衣服就自己去穿啊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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