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在聊斋做美食 >第1章 1
    《诸仙听我号令》这本书在顶点男频榜单上,可谓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奇葩。

    本书的男主角,既不是一口一个“我要逆天”的狂霸龙傲天,也不是一出场就会被退婚的隐忍草根男。

    本书的男主角独浔,出场便是天字榜首、人中龙凤、命运的宠儿。刚出场就走上人生巅峰,在试仙大会拔得头筹,风光无限。

    究竟有多风光,一看便知↓

    『两大门派之间剑弩拔张,眼看一场无妄之灾即将爆发,只见两道不同剑光闪烁,带着铮鸣飞插地面,隔开叫嚣不止的门派弟子,嗡鸣许久仍不见停,可见来人修为深厚。众人不由自主,抬头望去,只见一少年,身着红衣,面如冰霜,轻动手指便召回佩剑,倚竹而语:“诸位,切莫动怒。”

    “大放厥词!你算老几?敢保证此事非他烈火堂所为?”

    红衣少年一动未动,竹叶却已落满肩头:“以我姓名,独浔起誓。”

    烈火堂与九阳宫的掌门人纷纷一惊:“是他?”纵有不甘,却都心服口服:“此事若被他人作保,我决计不信,浔公子既说了,我便信他。”』

    看看!一句话不仅解了围,还阻止了两大门派血溅当场。这个装逼,我给满分。

    而且,独浔是以自身姓名起誓,并不是他身后的独氏。要知道江湖侠客、修士最为敬重之人,不会是倚靠大家族上位的独氏大弟子,而是身披荣光却无视荣光、小小年纪便在刀光剑影中闯出名声的独浔。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他俨然是被江湖承认的“少年英雄”。

    但到了下一章,峰回路转,一封密函在各大门派间广为流传——这个独浔,他居然是魔教之子!他的父母族人,在魔教绝非平平之辈。

    魔教与正道势同水火,消息一经流传,杀意便如星星之火滋生,最后演变成了熊熊烈焰,将昔日的倚竹少年吞得一干二净。

    『杀吧……恨吧……你已无容身之处…何不堕落个快活...

    你的亲近、挚爱全因你而死。

    执迷不悟的人是你——正道苍生,与你何干?魔教余孽只有死路一条。

    不……不是你该死,是这天…这地…是他们该死!

    “我心如兰,绝不入魔。”这样的声音,渐渐被淹没了。红莲燃尽,尸横遍野已祭天,浑身霹雳如雷炎。眉心魔印灼灼,独浔睁开眼,冷笑三声,剑指苍天。』

    ↑以上片段来自《诸仙》虐心片段汇总。这一章“赤忱如火、焚心成魔”不止是男主独浔的命运转折点,也是《诸仙》这本书的运势转折。

    此章之后,被虐残的男主开始疯狂收割人头,后续剧情接连发力,次年在顶点网站的男频榜一骑绝尘、遥遥领先。

    年底更是摘得“剧情庞大且大起大落”、“人设饱满”、“催泪又热血”等等赞誉。

    但《诸仙》高开低走,后期烂尾,因此有读者不买账,牧千光就是其中之一。但他不满的原因比较奇葩。

    因为他看完后很憋屈。

    非常之憋屈。

    本书第一大反派,居然跟他同名同姓?这也罢了,牧千光看书是为了跟随主角闯荡江湖,一个反派偶尔恶心一下,倒也无妨,还在忍受范围。

    第一卷过去了...

    第二卷过去了...

    第三卷牧千光实在忍不住了,怒喷一句:独浔你莫不是有病吧!

    在《诸仙》的设定中,独浔是一个出身仙门世家的高冷君子,气质清冷,沉静少言。

    但是!平时不动如山的高冷男主角,在遇到与牧千光相关的事时就如脱缰野马,怒发冲冠,双目猩红,思考全然无能,像是开了降智光环。

    花了三年时间,牧千光终于将此书追完了。

    因为受了三年的精神污染,到最后反派被挫骨扬灰,他反而没有很快意,一时之间竟有些老朋友去世的伤感。

    除此之外,他还有点茫然:牧千光到底怎么着独浔了?独浔的恨意会那么执着?

    对此,作者并没有给出清楚的解释。只借独浔之口,轻描淡写说过一句:“他害死我挚爱之人,千刀万剐也是还不上的。”待他说完后,苦情形象又高大了几分,惹得女主女配争先恐后挥手绢想要怜惜。

    牧千光看到此处,内心起了无数鸡皮疙瘩:浔哥太会把妹了吧?

    哪门子的挚爱之人,钦定的女主角还在你身后站着观战,这样说真的好吗?牧千光也有猜过是不是独浔的亲人,但在原著里,独氏长老们一听闻独浔拥有魔道血统,登时翻脸不认人,昔日捧成天之骄子的是他们,今日将独浔清扫出门也是他们。独浔要将这些人视为挚爱手足,就不会被称为黑莲男主了,他向来爱恨分明。

    冥冥中有一种感觉,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牧千光是个细节控,不搞清楚就浑身难受。

    是日,他打算重新翻阅一遍,自行推理。这一次翻开《诸仙》的心情截然不同,第一次是面对一无所知新世界的好奇,这一次只怀着一个疑问:“牧千光为什么该死?”

    这念头一闪而过,他就昏了过去。

    *

    村中人都说,牧千光这个可怜的代笔先生,天底下没有比他心肠更好的人了。

    十七年前他来到祝家村时,村里正值旱灾,十月不曾有一滴雨。那一夜,一声惊雷响起,救命的大雨倾盆而至,村民们在夜雨里喜笑、奔走,忽然发现村口的石碑被雷劈了。

    劈了也罢了,可那裂开的焦石旁,还躺着一个烧焦的人。

    正是牧千光。

    此人和瑞雨一同降临,乡人们看他亲切,救他回去日夜照顾。没人想过他会留下来,偏居一隅的村人虽然消息闭塞,却也听说过仙人御剑而行、渡劫受灾,此番都以为是高人落难,待他病愈便会离去。

    在旁人眼中,这位高人美如冠玉、狷介落拓,只可惜是个瘸子......但那些深墙高山中的仙门世家谁家没有神丹妙药?听说一颗便能起死回生,遑论治好一双废腿?

    但高人病好后,抱拳回礼:“诸位缺甚,说来听听,千光定然满足。”

    村民们听不懂,高人只得再说一遍大白话。

    祝小二摸摸脑袋,“不缺吧,我们见识少,有吃有喝就知足了。”

    高人沉默片刻,只拍掌大叫:“我明白了!”

    第二天,高人就在祝家村当了一名代笔先生,专为目不识丁的村民代写书信。高人这番操作,底层平民全然看不懂。但是高人毕竟是高人,看得懂便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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