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吉光灵探 >第二十二章 破案
    房间正中是一张满满粉红色调的大床,床铺、床品,都是粉红色系,只是现在床上满是黑色干涸的血液和人体组织,着实大煞风景。

    床铺的四角,都系着一条连着手铐的金属细链,而且从天花板上,还悬吊下来四条同样涂抹成粉红色的铁链。

    余雅诗的尸体就被四条铁链吊绑在半空中。

    房间的一角,是一台台式电脑,还有一些直播的设备,旁边靠墙的位置是一个衣柜,里面都是一些情趣内衣、拘束皮衣之类的衣服。

    我和蔡智恒提着马灯上前,我先沿着墙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然后抬起手,将尸体照亮。

    第一次看清楚余雅诗的尸体时,我的心脏也不禁猛然一跳。

    这具尸体的死相,确实有点令人不舒服。

    余雅诗全身上下不着片缕,并且整个身体以极为羞耻的形态,被吊挂在从天花板上悬挂下来的铁链上

    她的一对胳臂被两条铁链死死倒捆在背后,另两条铁链则捆在双脚脚踝上,整个身体弯成了极限的c形,将一个女人全身的性感带尤其前胸,展示得淋漓尽致。

    如果此时的余雅诗还活着,那肯定是一副香艳刺激到了极致的画面,但可惜的是,余雅诗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而且是极度难看、恐怖的那种。

    尸体的头部无力地垂向床面,被血块污染的长发结着块,尾端摊开在床铺上,被血水凝结成一团。

    尸体的外表上,到处可见肿块、淤伤和开裂的伤口,那是被凌虐殴打所留下的伤痕,而血液和其他粘液则形成了恶心的黏糊状物质,沾满了尸体全身。

    我注意到,尸体上的尸斑并没有非常严重,这说明,尸体的死亡时间并不太遥远。

    尸体的双脚、大腿部位,都有大片被野兽啃咬的痕迹,胸前的女性特质也被啃去了一只,露出了部分肋骨已经变为深黑色的筋肉残渣,在白森森的骨头上形成黏糊糊地一片。

    程城轻轻拨动余雅诗的头部,只见她面孔上大部分的皮肉也被啃咬一空,眼球也掉出来一只,直接露出了面骨,显得恐怖异常。

    此外,尸体表面的大部分地方,似乎还涂抹着一层东西,已经风干了,我凑近看了看,好像是一层肉酱。

    “日他仙人板板,真他娘的有够变态”老刀隔着口罩捏着鼻子,骂道。

    程城也看到了尸体上的那层干掉的肉酱,问道:“蔡局长,这尸体上的这层肉酱状物质,具体是什么”

    “哦,这是牛肉味的罐装狗粮,和死者自己的肉没关系。”蔡智恒顿了顿,又说道,“程科长、还有诸位,我说大家不要老是蔡局长蔡局长的叫我嘛我只是个临时的虚职,大家叫我老蔡就行了,蔡局长也太显得生分了,对不对”

    程城点点头:“那好,蔡局老蔡,你也别叫我程科长了,叫声老程就好。”

    蔡智恒连连摇头:“那不行,你是正儿八经的警务局刑侦科长,和我这个虚职不一样不能乱了上下级关系啊这样吧,我随吉侦探他们,叫你程队行不行”

    我看这个蔡智恒又在一边胡乱搅和,感觉他好像有点不想我们进度太快的样子,便给了老刀一个眼色。

    老刀会意,开口道:“那个,老蔡,你们怎么确认是罐装狗粮,还是牛肉味”他放开捏着鼻子的手,凑近尸体表面,仔细嗅了嗅,补充道,“外表上看,的确很像是某种罐装的宠物湿粮,但我完全闻不出味道,血腥味和腐烂味已经完全掩盖了别的味道你们镇上有专业的检测化验机构可以确认是狗粮”

    “没有。但是我们镇上只有一家店卖宠物食品,那就是春子开的那家招待所小超市。而且小超市里只卖一种口味的狗粮。”一边站着的何君解释道。

    老刀追问:“不可能是网购,或者从外面带进来的吗”

    “镇上不通快递,网购的话,你需要自己去五十多公里外的县城取包裹,太麻烦了。另外,近一个月内,我们镇里并没有人外出。”

    “这么肯定”

    “整个黑水镇,现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镇的环境你们也看到了,三面环山一面靠水,镇里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门口的那条柏油路总不可能有人为了一罐宠物湿粮,跋山涉水地从野外进镇吧我们镇子外面几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远一点,野狼、蟒蛇什么的都能见到,很危险的。”

    何君的这番解释可以说是很详尽了,老刀无话可说,点点头不语,继续查看起尸体其他部位。

    程城皱眉道:“凶手将狗粮涂抹在尸体身上,就是为了勾引野兽去撕咬尸体吗小何你刚才说镇子外面的森林里有狼,会不会是狼咬的”

    “不会,应该是一条宠物狗。”我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悬挂于半空中的尸体和床面的距离,补充道,“半米的距离而且尸体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迹很大,吃掉的部分应该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只中型犬,才有这样的体型和胃口。”

    何君惊讶道:“吉侦探,你这么快就确认了依据呢”

    我不答反问:“尸体是什么时间发现的”

    “前天夜里十一点左右。”

    “死亡时间呢”

    “最多三天。”

    问完,我点点头,用手一指尸体那完好无损的腹部:“一般来说,食肉型野兽抓捕到猎物后,都是习惯从最为柔软的腹部开始进食,直至掏光猎物肚子里的内脏,然后才会开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宠物啃咬人类的尸体,则大多是从身体的末端开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头部了。这是经过统计得出的大数据,你们也可以回忆一下你们看到过的动物世界之类的纪录片,应该也有类似的场面。”

    众人露出思索的神情,尽皆点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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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君还有点不服气,追问道:“那你又怎么确定是中型犬从撕咬痕迹上看,猫狗应该都有可能吧”

    “尸体距离床面大约半米,并且请大家仔细看这些伤口,注意它们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只大型犬,那么它只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轻松够到尸体,完全用不着跳跃。而要留下这种撕裂伤口,这只宠物必须是跳起来啃咬,并利用躯体的重力来撕扯肉块,才能造成。那么,为什么不能是小型犬或者猫呢理由很简单,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里被发现,也就是说,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可供这只宠物作案猫和小型犬,一顿可吃不下35公斤肉。现场虽然血迹淋漓,但并不凌乱如果是多只宠物一起进入的话,肯定会发生争夺食物的现象,现场一定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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