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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胡广志和李甜的婚事不作数了!

    这个消息风一样传扬开来,引得所有人议论纷纷。

    自中秋前后,城里就来了几回人。这些人要么只身前来,要么三五成群,见着村里人就打听。

    打听的对象不是旁人,正是在城里做官的胡广志,和李家村孤女李甜的关系。

    那俩人是两口子,此事不说十里八村人人都知道,至少胡李二村的村民,都一清二楚。

    这些事老老实实地说了,村里人便也忍不住好奇,心道莫不是李甜做了什么不好的事给胡广志丢脸,他才在城里找了当官的来村里,准备网罗罪名,好给李甜治罪?

    不怪他们胡思乱想,而是作为一个一辈子没出过远门的村民,他们骨子里便认定了城里人护着城里人,当官的护着当官的。

    而附近这十里八村,住在城里又还当官的,也就胡广志一个。这些人来打听李甜的事,必定是胡广志授意。

    有那好心的,想帮李甜说句好话,毕竟孤儿可怜,还有个要照顾的妹妹。

    可惜胆子小,想帮着说好话,也不敢说太多太明显,免得得罪人。

    有那满心巴结,顺便卖弄的,便故意胡说八道,往李甜身上泼脏水。为此不惜连十几年前,孩童时期摘了邻居家门前树上一颗枣的事情,都拿出来说了个尽兴。

    这些话不知道有没有效果,总之胡广志和李甜的夫妻关系,算是确定了。

    而后便又打听起了李甜的年纪。

    有说她十七了的,有说她十八了的,还有说她十六了的。但不管怎么说,绝对不到二十岁。

    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李甜年幼时也上过几年学,后来父母去世之后,因为要继承家中房产和田地,便也早早办了身份证。

    胡广志和她结婚,却没有去办理结婚证,可见对于李甜未成年一事,也是心知肚明。

    走访完毕,又见了村中话事人口述,签了字。

    如此一来,胡广志的罪名,算是铁板钉钉了。

    这个时候,才有风声传出来,原来胡广志逼迫李甜嫁人,乃是犯法。只因李甜未成年,未到结婚年纪,而胡广志知法犯法,欺凌弱小,已经被告上法庭,很快便会受到刑罚。

    本来还在盼着李甜回来赶紧下地秋收的胡家上下,一听此事,简直如遭雷击,绝不肯相信。

    何况就算相信又如何?于他们看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孩子长大了,哪有不嫁人?

    莫说不满二十不能成婚,村上十五六岁成婚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怎么旁人就没事,只指着自家为难?

    分明是有人构陷。

    胡家老两口哭天抢地,要找人做主。

    奈何省城离村十万八千里,他们便是想要去找儿子,看着那不知通向何处的慢慢长路,也不敢前行。

    于是只能每日坐在村长门前,哭天抢地,要让他去城里换儿子一个清白。

    村长能有什么办法?

    他知道这一家人说不清,只能成日躲着,宁愿去地里看庄稼,也不愿意理会他们。

    村里男女结婚不到结婚年纪就成婚的,的确多不胜数。但那是普通人的日子,谁也不会跑去检举呀。

    胡广志一个当领导的,不把这当成一回事,就有问题了。

    当然,此事当初他也不是没有嘀咕过。毕竟胡广志再有出息,也一把年纪了。

    你一个三四十岁的老男人,上有老下有小,三个拖油瓶不说,还养着个妹妹和一个傻子,这么重的负担,去娶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委实有些说不过去。

    至于有没有到结婚年龄这事儿,嗨!别说其他人了,就连他这个老村长都没想起来。

    没办法,十七八岁的女娃子结婚,在农村这种地方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自古如此,他即便知道了现在的法律是男女满二十岁以后才能结婚,也没有什么真情实感。

    谁能想到呢,这么一个被所有人都遗忘了的点,这就被闹出来了,甚至一不小心,就要毁了胡广志的大好前程。

    村里人议论纷纷,都在传胡广志被告上法庭的事。

    但他们见不到当事人,议论也只限议论。

    倒是远在省城的胡广志和李甜,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

    胡广志因知法犯法,引诱未成年结婚,造成婚姻事实。又由于法律在这一块相对模糊,只能判定婚姻无效,然而对于胡广志本人,却没有相对明确的刑罚。

    当然,介于这场无效的婚姻对李甜造成的伤害,法官判定胡广志给与一定的经济以及精神损失费作为补偿。

    同时,对于木木锦所提出的,关于张贴告示,以及派遣公务人员去村里宣布两人婚姻无效的要求,法官也给与了支持。

    至此,这场官司在刑法范围内,就算是结束了。

    不过法律是法律,作为党员,胡广志的所作所为,显然是严重违纪。

    原本就没有什么靠山,只靠着巴结上司和熬资历才走到这一步的胡广志,很快就被放弃了。

    他被严重处分一次,并且很快被免去印刷厂职务,调任去了一家造纸厂做办公室主任。

    他梦想中的前途,算是没有了。

    拿到了赔偿之后,木锦和印刷厂以及政府公职人员一起出发,回村普法。

    是的,这次事件,被认为是一个就很好的普法机会,需要法律工作者们走到乡间,向所有人普及法律知识。

    在此期间,胡广志没有任何机会与木锦见面。

    直到洛水镇附近十几个村庄的村名,全部被集中到一起,发布了李甜和胡广志的婚姻无效证明。又乘机对所有村民进行了普法之后,一切才告一段落。

    胡家和木锦终于彻底没有关系了。

    她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之下,去胡家拿了自己的行李。

    原本指天发誓等儿媳妇回来之后,一定要把她打死的胡家老两口,在见到被工作人员陪同的木锦之后,一句话都不敢说,连看都没干敢多看一眼,就任由她拿着自己的几件贴身衣服走了。

    李甜回到了李家村,被人当做惊奇围观了好一会儿。这才回到家里,重新布置自己的卧室。

    李家只有三间房子外带一个偏房和一个猪圈。

    三间正方中除了一间是堂屋之外,另外两间是卧室。

    李甜的父母去世之前,这两间卧室是他们夫妻一间,李甜和李叶姊妹俩是一间。

    后来李家夫妻去世了,他们的卧室便被空出来,李甜姐妹俩,还是和原来一样住之前的屋子,直到李甜嫁人。

    现在李甜回来,要绣花赚钱,又准备重新上学,当然不打算和李叶挤一间屋子了。

    于是她搬到了李家夫妇生前住的房间,找出破旧的床单被套铺上之后,这才把李叶叫过来,告诉她自己的打算。

    “我准备重新回去上学,家里的地,我不准备种了,你觉得呢?”

    “地不种了?那不太好吧?不种地,我们吃什么?拿什么上学呀?”

    李家的地,以前的李家夫妻在种,他们去世之后,便是李甜这个当姐姐的在种。

    农村种地很看天时,为了不浪费土地,往往一家种地几家帮忙。李甜虽然年纪小,但很勤劳,往往为了让自己家的地被全部种完,就去帮别人换活种地。

    往往等农忙过后,好还一两个月,才能把农忙时欠下的人情还完。

    因着李叶这个还在读书的妹妹,李甜便是嫁去和胡家之后,也依旧管着自家的地。

    连同胡家的地一起,每年还人情的时间就更长了。这就是为什么她结婚之后,穷得更加彻底,十几岁的女孩子,居然营养不良到连例假都来不了的原因。实在是劳累太过,身体亏损严重。

    现在换成了木锦,当然不可能再像李甜一样当牛做马。

    她说的很现实。

    “现在家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那些地,自然也是属于我们姊妹俩的。但是我不准备种了。你若是想种,你就去种,不想种,就租出去。每年收上来的粮食,和租地的人商量,看给多少当租子。至于上学的费用,那就各自想办法了,你想你的办法,我想我的办法。”

    李叶一愣,惊道:“姐,你不管我了?”

    “我管你?我才比你大几个月,我拿什么管你?”

    安年头算,俩人的生日是隔了一个年头。但按月份算,李甜才比李叶大九个月。

    相差九个月的姐妹,不能因为父母去世,一个是姐姐,就得搭上一辈子吧?

    原身愿意承担这个妹妹的人生牺牲自己,那是她的事情。木锦不是李甜,不可能和她做出同样的选择。

    她又不欠她们。

    面对李叶的忐忑和纠结,木锦不为所动。

    “当然,你现在年纪也还小,才十六岁,年后也才十七。看在我们血脉相连的份儿上,我要是有余力的话,也会帮你一把,但再多也就没了。不过,这仅限于十八岁之前。满了十八岁,即便我有余力,也不会再帮你任何事情。之所以明说,是希望你要早作准备,免得等时间到了,来个措手不及,耽误了自己的人生。”

    李叶花了好半晌,才终于明白了她得意思。

    她沉默地看着这个姐姐,哭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发现木锦没有任何反悔的意思,才说了一句:“姐,我感觉你变了,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太好了,看来你很聪明,知道我不是从前那个李甜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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