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冥公子 >第25章 缠身四
    人是个矛盾综合体,一面对命运这东西充满信仰和畏惧,一面又会在“命该如此”的时候,满心眼只有一个信念:我不信,我不服,我不接受。

    即便是命中注定,在一切没到最后关头之前,纵然心灰意冷,却也没法就此踏实接受那样一种命运。

    这种抗拒跟勇敢或怯懦无关,纯粹本能。

    所以我没有许愿让冥公子替我除掉那只鬼。原因很简单,除掉那只附身的鬼,对于冥公子这样强大的鬼来说,绝对是举手之劳的事,但仅仅只是除掉那只鬼,根本就治标不治本,对我所剩下的那一小段屈指可数的余生来说,更是毫无意义。

    所以我希望,自己可以尽最大程度地利用这个他所赋予我的唯一机会,就好比在一贫如洗的时候,你突然拥有了一笔上亿欧元的存款,但只给你一次兑现的机会,你会打算怎么利用

    他给我考虑的时间只有五分钟。

    五分钟后,若没有答案,权利便自动失效。所以我考虑了三分钟,然后对他道:“逆天改命的事你做不了,那么让气候出现短暂的变化,你做得到么”

    “你想要气候做出怎样的变化。”他不动声色看着我问。

    “我想要你让这天下一场雪。”

    “三伏天下雪”

    “对。”

    “为什么。”

    “因为这个。”说着,我撩开脖子上的头发,指了指颈窝上方那三颗青春痘一样的黑色东西。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瞥了眼后问我。

    “就在今早和你出门前,我照镜子时发现的。”

    “所以,放弃报仇的机会,只为了在死前看一场三伏天的雪,是么。”

    “报仇没法让我朋友死而复生,也不会让我的状况有任何好转,不如用三伏天的雪给她以及我自己送送行得了。”

    “想法倒是很浪漫。”

    “能办到么”

    他没回答,只是伸手在我面前的窗玻璃上轻轻叩了两下。

    “呀”然后我听见窗外有人惊呼了声:“下雪了快看啊三伏天居然下雪了”

    晴空万里的大太阳底下飘着棉絮般的雪。

    雪很白,映得天特别蓝,树特别绿,花特别鲜艳。不知道今晚的新闻联播会怎样播报这则诡异气象,但奔跑在雪里那些兴奋的人,以及他们手中忙碌的手机,很明确地昭示着一点,此刻网络上一定为此热闹非凡。

    很快,地上和屋檐上就覆盖了薄薄一层白色,很漂亮。这短暂的美丽在灼热阳光下争分夺秒地生存着,我也同样争分夺秒地看着这一片景色,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过了片刻,用力吸了口气回过头,对身旁的冥公子说了声:“谢谢。”

    “也谢谢你的东西。”他握着我的画册,对我笑笑。“很不错的画,希望你今后不要后悔眼下这个决定。”

    有那么一瞬,我觉得他似乎话里有话。但只当做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我认真地点了下头:“不会后悔。”

    于是他用画册拍了下我的肩,转身走了。

    我目送他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又按捺着等了两三分钟。

    眼见着外面的雪似乎在逐渐变小,才推开边上的安全门沿着楼梯朝下奔去,一路奔得很快,到底楼心跳得突突的,但仍不敢放慢脚步。

    因为冥公子说过,为安全起见,这场雪所维持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刻钟。

    一刻钟后雪停,地上这一层薄薄的雪必然会在头顶灼热的阳光下很快蒸发干净,所以一秒钟都不能再耽搁,我迅速在大楼后面找了块无人经过的僻静处,抓起一把雪用力揉了揉。

    揉到手心有点发麻,然后取出包里的水果刀在自己左手食指上用力一划,划出道能让血迅速流出的口子,便一边立刻将血滴在雪地上,一边以此为中心点,在这地方倒退着绕起了圈子。

    绕七圈。

    其间必须保持血一直往下滴,所以最后一圈之后,地上已烙着深深一团血印子。

    我在血圈中间蹲了下来,口中默念:“有请雪菩萨,有请雪菩萨,有请雪菩萨”

    得念七七四十九遍。

    如果这时刚好有路人经过,恐怕一定会跑去把精神科大夫找来。

    事实上,在今天发现我脖子上冒出那三粒东西之前,我也还始终只将它当做一个迷信可笑的夜间故事。但仅仅几小时后,我就认认真真地按着那迷信的说法一丝不苟地去做了,甚至用掉了冥公子送给我的唯一一个能驱使他为我做事的愿望,可见,死亡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

    大到它足以逼迫一个正常的人去做一些原本在他眼里极其可笑、乃至极其不正常的事。

    不过,尽管如此,尽管我曾经认为它是荒诞的

    ,但它的确曾经在我身上发生过,应验过,虽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想得起来那一段遥远得过往。

    否则,我也不会轻易拿着那么昂贵的资源去尝试,不是么。

    而之所以促成我仅在三分钟的思考后,就匆匆作下了这样一个决定,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曾经是个“泥巴人”。

    我们村的人把那种出生时身上长着大片胎记,以至影响到全身肤色的婴儿,称作泥巴人。

    并非多大歧意,只是看起来黑了吧唧的,的确像是从泥巴里捞出来的人。

    这种病症现在已经绝迹了,但在我出生前的那些年代,村里出现过好几个。得这种病的婴儿通常免疫力很差,所以活不太久,而我出生时,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泥巴人。

    小时候常听叔叔开玩笑似的说起,刚出世时的我把所有人都吓到了,因为全身色素扩张非常厉害,也非常深,可以说,除了手和脚之外,几乎全部皮肤都被那些色素给侵占了,简直像从非洲来的小黑人,比村里所有得过这种病的人都像团泥巴。

    医生说那是胎记,长大后用激光应该可以去除一部分。可是别人用激光除色斑那是去除脸上一小块,我全身那么大一片,只怕得植皮才能整得透彻了吧。而且这种整容手术那么昂贵,岂是我们这种小乡村的普通家庭所能负担得起的。

    所以那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要带着这么一身泥巴皮过一辈子了,然后跟其他得过这种病的人一样,早早亡故。

    但后来,不知道妈妈从哪里找来个大夫,在我差不多三四岁的时候,把这身皮给治好了。

    不过那个所谓的大夫,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医生,而是个问米的。

    问米应该是算命问阴阳的一种吧。但他一不算命二不问阴阳,专门给人治疗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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