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437章 老丈人心目中的小清新美食,居然是——炒肝儿?!【求订阅】
    糖油饼一般都是这么搭配着吃的。

    而炒肝儿则是配包子。

    但对于无肉不欢的老沈来说,糖油饼配豆腐脑不够味,还得配着炒肝儿吃着才过瘾。

    蹲在地上看墩墩吃鹌鹑干的沈佳悦,抬头看到老爸老妈都在吃,唯独自己没有,顿时忍不住嘟囔:

    “果然你们才是真爱,子女都是意外,不要给我拿糖油饼,我一点都不饿。”

    沈国富端着筐递过来:

    “一整筐都是你的,赶紧尝尝,小旭炸得很好。”

    一听这话,沈某人才喜笑颜开。

    只要你夸我家旭宝,那我就不跟你计较那么多啦。

    她洗洗手,拿起一个糖油饼撕下一块,随即送进嘴里,觉得确实又喧软又香酥。

    这糖油饼炸得确实可以。

    旭宝好样的!

    厨房里。

    林旭尝了一块糖油饼之后,打开高压锅,将里面的肥肠捞了出来。

    虽然名字叫炒肝儿,但这道京城的国民美食主料却是肥肠,至于猪肝,只占肥肠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之所以有这样的搭配,是因为过去猪肠是没人要的东西,价格低廉,而猪肝的价格却比较高,所以就把起点缀作用的猪肝当成了名字。

    这种命名方式跟京城人的习惯有关,总想把最好的亮出来。

    就比如京城的另一道美食——熏黄鱼儿,其实是猪头肉,因为做的时候每一锅里面会放一条比较名贵的小黄花鱼,所以才有了这么个称呼。

    肥肠刚捞出来时比较烫,而且过于软烂,所以要先晾一会儿再切。

    趁着这个功夫,林旭把油饼全炸了出来。

    接着正式开始制作炒肝儿。

    炒肝儿需要的配料并不复杂,主要有干黄酱、生抽、老抽、大蒜、口蘑汤、肥肠、猪肝、绿豆淀粉等配料。

    口蘑汤沈老太太已经准备好了,有小半盆。

    这是京城人做饭离不开的一种调味品,不管荤菜还是素菜,做的时候来上两勺,香味就会大不一样。

    把干黄酱挤到碗里,加入一些黄酒,搅拌澥开。

    用黄酒来澥干黄酱,能让酱的香味更浓。

    澥开放在一边备用,把刚刚炸油饼的热油倒进油罐里,锅底稍稍留一点底油。

    用漏勺从高压锅里捞几颗煮过肥肠的八角,等锅里的油烧热,把八角扔进去,炸出香味儿。

    之所以用煮过的八角,而不是新鲜八角,是因为煮过的八角香味更柔和,没有新鲜八角那种浓烈的冲味。

    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喝着才过瘾,也更舒服。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澜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澜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澜,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 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原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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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我挺喜欢吃卤煮的,不过去京城几次都没吃到炒肝儿,有点遗憾,下次再去高低得尝尝,看符不符合我的写的这种味道。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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