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明:家父沈万三! >第六十四章 准备撤退
    回到住处后,沈飞把所有人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商议一件大事。

    燕王已经回到了北平,与城内守军夹击了李景隆,李景隆败退。

    “如今已经非寻常时候了,现在行事还需谨慎,那李景隆虽退了,但朝廷的百万大军却是没损失多少,如是现在在金陵暴露,后果不堪设想啊。”

    刘工是这么多人里年龄最大的一个,考虑事情也比较全面,沈飞听了他的建议也是点了点头。

    “刘工说的是,那只能先委屈我那素未谋面的大哥一些时日了,明日一早就离开金陵吧。”

    按照历史的进程,很快李景隆就会和朱棣再战一场,到时候才是真正决定胜负的时候。

    现在看来想不和朱棣那帮人打交道也是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去德州,伺机而动,另外陈元写封信给吴宝,让他继续隐藏身份,等候命令。”

    “是,少爷!”

    “另外,说说你把,老道士!我现在给你一次重新考虑的机会,你还要继续跟着我们吗?”

    “少爷这是什么意思?”百尘歪着头问道。

    “如果你打算继续跟着我们,就要戒掉你这擅自行动的毛病,昨夜在皇城,若不是我,你恐怕就回不来了。”

    “怎么?道长昨夜怎么了?”刘工皱眉问道。

    “你问他自己便是,若非我及时赶到,恐怕他此刻又要多个相好的了。”

    “道长,你平日放荡一些也就罢了,我等也不缺那些钱,可是你在皇宫里也敢这么做,莫不是觉得活够了?”

    百尘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以后不做了便是,我只是觉得……罢了罢了。”

    “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明天一早就出发。”

    打发众人离开以后,沈飞走进了刘工休息的房子,刘工正在做账,桌子上都是宣纸,潘云儿正在一旁研磨。

    “少爷,怎么了?”刘工抬头看了一下,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

    “纪纲在什么地方?”

    刘工放下了手中的毛笔,看了看沈飞,随即说道:“昨日便已放走了,怎么?”

    “也没什么要紧事,我们走之前,你让人给纪纲送一封信,内容就写我们要去的地方即可。”

    “这……”刘工为难道:“少爷,并非老奴不信少爷,只是这纪纲为人阴险狠毒,前日我们刚刚对他用过刑罚,他必然怀恨在心,此时若给他我们的位置,怕是不妥吧?”

    “呵呵呵!按常理来说,确实不可,你可知道那日我给他吃的是什么?”

    刘工摇了摇头,拱手道:“不知。”

    “那是一种让人感觉万蚁嗜心的毒药,此毒无药可救,须得每月服药抑制才可,否则的话便会生不如死。”

    刘工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世上还有这种药?我为何不曾听过?”

    “呵呵,你自然是没有听过的,这是一种丹药,出自云南。”

    听见沈飞这么一说,刘工立刻就明白了,估计这种药也是有人送给少爷的吧。

    毕竟云南那边的毒物,可是名不虚传的啊。

    “那我现在就书信一封,明日一早便让人送去纪纲府上。”

    沈飞点了点头:“如此最好,送信的人也不用别人,叫百尘去送即可,稍候我去与他说。”

    “是!”

    从刘工的房间出来后,沈飞又推开了百尘道长的房门,百尘正在打坐,跑腿而坐,腿上放着一本书。

    “老道士!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百尘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向了沈飞,有些疑惑。

    “少爷请说便是,老道能做到的,一定完成。”

    “呵呵,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让你送一封信而已,只是还需要你送一个人,与信一同送出即可。”

    “什么人?”

    “那日你掳走的纪纲小妾了还在?”

    百尘猥琐的一笑说道:“这是自然,在城中我买了一座小院。”

    “嗯,明日一早,你去找刘工拿信,顺便将纪纲的小妾,也一并还给他,切记不可再生事了。”

    听见沈飞说要把那女人送回去,百尘面色一苦,手中法决也不掐了。

    “书信可送,小妾可否不送?那……我很喜欢,若是可以,我打算娶了她。”

    “啥?你?娶了她?你玩玩也就算了,如何给人家庭?你一个道士,不怕因果缠身吗?”

    “不怕!人活一世,活的就是快活,哪来的什么因果报应,不过是唬人的罢了,这一世活好,也就够了,来世是牛是马还不知呢,我不想成全了他人委屈了自己。”

    道长这番话说的很认真,很激动,不难看出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沈飞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这些话如果是说给现在的人听,或许没人信,但是他说给沈飞听,沈飞信。

    是啊,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下辈子,今生为人今生缘,来生为狗来生做,若活在今生便考虑来生因果,那还有什么意思?

    过了良久。沈飞拍了拍百尘的肩膀:“信还得送,人你自己处理,娶了也好,养着也好,都随你,我不缺钱,我只希望你不要坏了我的事。”

    “这是自然,道士我虽然好色好吃了些,但绝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既然跟了少爷你,我这条命便是你的。”

    “好了,就这样吧,明日你送完信我们便走了,一会你可以去找刘工拿信,早些进城安排一下你那相好的。”

    百尘面色一喜,急忙谢道:“多些少爷!”

    这世道没有那么好,百姓被元人奴役了几百年,朱元璋又打了几十年的仗,人心早就变了,有些人过了一辈子,一辈子都在逃难。

    像百尘这种人,他这种心态,是非常可以理解的,活在当下,快乐一秒是一秒。

    至少死的时候,会少些遗憾吧?现在看来,百尘先前指挥人刨人祖坟,也是有迹可循的。

    在这种时代,这种危机的年代,死人就应该给活人让路,况且那些死了还把钱财带进底下的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

    百尘这个人,如果生在沈飞那个年代,或许会是一个好人,但现在,他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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