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笑道:“您这查岗呢”说完,他将摄像头对准床上的阮糯,好让沈逢安瞧清楚。
沈逢安:“你再凑近些,我瞧着她嘴巴好像有点肿,是不是酒精过敏了”
陈寅赶紧将手机收回,淡定道:“哦,刚刚她耍酒疯,磕着酒瓶子了。”
沈逢安没再往下问,交待:“那你出去吧,将门带上。还有,以后她要喝酒,你就拦着,工作安排别太紧,饭局酒局一律推掉。”
陈寅乖巧地点头,当着沈逢安的面,将门关紧,站在走廊和沈逢安告别:“爸,等你回来给我发零花钱。”
沈逢安直接挂断。
陈寅在门外站了好一会。
黑暗中,寂静沉沉降临,连带着他过去二十年从未有过的叛逆,汹涌而至。
片刻,陈寅重新握住门把手,停顿数秒,而后推门而入。
女孩子依旧保持刚才被亲吻时的姿势没有变。他躺上去,关了灯,缓缓将她揽入怀中。
一觉到天明。
沈逢安将车停在路旁。他转头看向副驾驶座上的女孩子,她趴在车窗边看风景,夜风掀起她的留海,露出光洁的额头。此时见他停下来,她回眸望他。
亮闪闪的眼珠子,跟天上的星星一样。
沈逢安目光沉沉凝视她。
他今晚没喝酒,脑海中却总是冒出开荤的念头。大概是她身上的酒气太重,熏得他不醉也得醉。
今天的这样场合,他将她带出来,其中的意味,他清楚,她更明白。
沈逢安问:“你包还搁会所呢,送你回去拿”
她要下车,今晚这事,也就算了。后面的,能不能成,随缘。他虽然有想要开荤的欲望,但也不是非要不可。
女孩子撑起脑袋笑着看他,“就一破chanel,不要了。”
她下了决定,他也就不再往下说。
沈逢安向来不是个墨迹的人。得眼缘,看上了,尝个鲜,就当是放松了。几年才开这么一次荤,他没必要再藏着掩着。
他重新握住方向盘。这一次,不再是40的龟速。瞬间飙成高速公路。
畅快淋漓。
直接带着人回郊区别墅。
西郊的豪宅,专门用来安置女朋友,已经好些年没有带人回来过。
进门前,沈逢安特意问:“以前有跟过谁吗”
“没有,就交过一个男朋友。正经交往。”
刚问完,想起人是小陈带来的,也就不再往下问。没看医检报告就打全垒这种事,搁以前那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今天不一样,他难得对人有征服欲。
他看她,就像是看一颗多汁饱满的果实,年轻,鲜嫩,还没尝到嘴里,已经开始回味其中滋味。
她的不知天高地厚,确实对了他的胃口。
女孩子站在玄关处脱鞋,七厘米的细跟脱下来,矮了一截,高中生的身量,一摇一晃地朝他走来,不熟悉布局,差点绊倒。
他也没去扶,冷着眼看她从地上狼狈爬起来。她吐吐舌,懒懒松口气,像是避过了什么大劫。
沈逢安给自己倒一杯酒。女孩子往吧台旁坐下,笑着看他:“沈总,你长得像我前男友。”
女孩子清脆的声音落下:“是真话。”
沈逢安笑而不语,食指抵在玻璃杯上,轻轻往前一推,“开始吧。”
他没什么耐心,不喜欢玩那种欲擒故纵的把戏。人已经带回来,那就不必再废话。
她微愣片刻,傻傻问:“开始什么”
沈逢安慢条斯理地抿一口酒,朝女孩子招招手,不等她站稳,伸手一把将女孩子揽入怀中。
渡酒。呛得她直咳嗽。
沈逢安没有停下,他使坏咬着她的红唇慢慢品尝,欣赏着她脸上的惊慌失措,对接下来的好戏很是期待。
火热的气息,说着冷漠的话:“果然还是个小孩子,外表成熟,内里青涩。”
她皱眉撅嘴,不满地抗议:“指不
定谁青涩呢。”
沈逢安嘴角微扬。还挺倔,不甘示弱的性子挺好,但碰着他,可就得吃点苦头了。
他凑在她耳边轻声说:“知道熟人都怎么称呼我的吗”
她:“怎么称呼”
沈逢安抱起她往卧室去,“衣冠禽兽。”
夜色旖旎乱人眼。
一个半小时后,最先走进浴室的不是沈逢安,而是阮糯。
沈逢安半躺在枕头上,有些烦躁,贤者时间已过,他稍稍回过神,往浴室看。里面传来淋浴的水声以及女孩子得意的歌声。
他以为她是小白兔,结果真正交手才发现是狐狸精。棋逢对手,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
沈逢安一厢情愿地将刚才的搏斗视为平局,完全忘记自己差点出大丑。
他安慰自己,清心寡欲的日子过久,难免失误一回。
女孩子的歌声越来越高昂,她喊他:“沈总,要不要一起洗呀”
沈逢安面无表情抓起旁边的电子遥控,调到浴室模式,按下冷水键。
里面传来一声尖叫。
她裹着浴巾出来,愤愤不平地瞪向他,沈逢安拍拍身边的位置,“过来,聊天。”
女孩子敛起怒气换上笑意走过去,“聊什么,聊您刚才有多厉害吗”
沈逢安身形一滞。
两人之间隔着一个抱枕,她头发湿漉漉的,吹成六成干,双手托腮,苹果肌自然晕红,笑意荡漾地望着他。
脸蛋勾人,眼神更勾人。
沈逢安撩开她额前的小卷发,“前男友教得不错。”
女孩子不以为然:“他不行。我刚没交底,估计你得以为我是处,对吗”
沈逢安哑口无言。
从某一方面而言,她后半句确实说的没错。
女孩子眨着黑亮的大眼睛,继续道:“我这叫天生自带神功。”
沈逢安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褪下矜持后,荡得讨喜。不对,不能说矜持,毕竟她从头到尾就没掩饰过。
女孩子主动拿开抱枕,贴近搂住他,先他一步发表事后感言:“我挺喜欢你的,有一见钟情的美妙滋味。”她顿了顿,加了句:“我是说身体素质方面,当然了,你长相也好看,斯文败类型,正好符合我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