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逃荒娘子千亿物资养全家 >第120章 偏爱
    买过文房四宝的莫北快步跑进来时,御王正坐在医馆喝茶。

    少年风光霁月。

    看见医馆里的人,他不卑不亢的道:“御王。”

    霍桐:“小北,让我看看你买的什么。”

    莫北把自己买来的文房四宝放在她面前,他买的这些文房四宝,一看就是便宜货。

    总共四套,每人一套。

    霍桐暗怪自己忘记多给小北一些银子了。

    御王道:“小北,回头我送你一套文房四宝。”

    “谢御王。”

    御王:“跟着霍桐叫我义兄就好。”

    莫北:“义兄。”

    霍桐默默把文房四宝合上。

    他读书的地方是国子监,里面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他用的东西若太便宜,会被人小瞧的。

    既然送他去国子监读书了,就不能让人在外面的东西上轻视了小北。

    她暗暗决定了,等回去的时候再带他去买一套好些的文房四宝。

    到了申初,前来上培训课的学员也都来了,霍桐就让他们自己坐着了。

    霍桐从待人接物上和学员讲起,对待所有的患者要一视同仁,态度要亲切,言语要温柔,要让患者感觉到回春堂就是你们的家。

    庄博也跑来听她讲了。

    御王就走了。

    莫北闲也来事,也坐在边上听她讲。

    即使没有涉及过医学的知识,听她讲话竟也不觉得乏味。

    她在自己的领域如鱼得水,熠熠生辉。

    等到培训结束,霍桐这边没急着走,直接带莫北去他之前所去的铺子了。

    掌柜还以为他们是要来退货的,心里正盘算着如何不退货,就听霍桐道:“掌柜的,把你这里最好的砚台和毛笔拿为给我看看。”

    掌柜的顿时笑脸相迎:“这就来,这就来。”

    这个时代是靠研墨写字,一个好的砚台尤其重要,不损害毛笔,发墨快不易干燥,易于清洗和研磨细腻。

    好的砚台雕刻精美,摸起来也光滑舒适。

    掌柜的拿来砚台介绍:“这一款是端砚,四大名砚之首。石质温润如玉,您摸摸看,质柔而刚如小儿肌肤。”

    好的名砚不仅手感好,外观也好,雕刻的花纹也是巧夺天工。

    霍桐又让他拿来最好的笔看一看,掌柜的拿来狼毫笔介绍一番。

    狼毫笔的笔尖细致笔力劲挺,宜书宜画。

    价格也非常昂贵,这一只狼毫笔的价格比刚才的端砚还要贵一些,一支狼毫笔就要七百两的银子,砚台要五百两的银子。

    霍桐让掌柜的把大中小号的笔给她拿来,她挑了挑,看了看,道:“三支笔加上这个砚台,一口价,一千二百两。”

    掌柜的瞪圆了眼:“小娘子,你开玩笑的吧,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不卖算了。”霍桐转身就走。

    “小娘子,咱们再商量商量,一千五百两的银子,你拿走。”

    霍桐:“成交。”

    掌柜的怕她再反悔,急忙把笔和砚台都给包了起来。

    霍桐往莫北怀里一放,她付了银票。

    掌柜的忙笑着把人送走的时候霍桐忽然问:“掌柜的,这哪里有收虎皮的?”

    “朱雀大街,往西去。”

    霍桐前去把驴车赶过来,莫北跟着她坐在车辕上道:“桐桐,买这些是不是太贵了。”

    她不好说国子监都是什么人呐,全是世家子弟,人家用的全是好东西,她怕这样说会给莫北造成压力,只道:“贵的才好使。”

    莫北幽幽的问:“值当的吗?”

    “当然值当。”

    少年眼里有笑意。

    她这么大手笔的只给他一个人买,连霍扬都没有这样的待遇,他心里当然受用。

    这说明,在她的心里,他渐渐的比霍扬都重要了。

    霍桐哪知少年心里在想什么,赶着毛驴去了朱雀大街,问了两个人才找到收购点。

    霍桐拿出一张完整的虎皮,掌柜的瞧了瞧,道:“一百五十两。”

    霍桐一把收回自己的虎皮,“一百五十两卖给你,我不如送给别人做个人情,没有七百两不卖。”

    掌柜的被气笑了,“小姑娘,不论你去哪一家卖,也卖不到七百两这个价钱,最多二百两,不能再多了。”

    霍桐转身就走。

    “三百两。”

    霍桐止步:“五百两,不能再少了。”

    对方没想到她小小年纪竟是一个能砍价的,霍桐最后卖了三个虎皮,假装去驴车取虎皮的功夫,就从空间提出来了。

    换了一千五百两。

    拿着银子,她又带莫北去了成衣铺。

    开学在即,小北的衣裳也该换一换了。

    以往买的衣裳全都不适合他一个监生。

    之前的衣裳都是细布,和人家的锦衣华服相比,差远了。

    做了监生,衣裳也不能太差。

    他们本就是逃难出来的,若是再让人知道了莫北的来历,难免会让人轻视。

    她无意与人攀比,但她知道人心险恶。

    为了给他买衣裳,霍桐把刚到手的银子又花光光了。

    出来的时候莫北忽然道:“桐桐,你一下子给我买这么多衣裳穿,万一我再长了个子,这衣裳就又穿不上了。”

    霍桐:“浪费不了,你要是真穿不上,就留着给霍扬他们穿。”

    少年眼波动了动,若非顾及着人来人往,他真想把她抱在怀里。

    她这么的好,他惟有以爱相随。

    回去的路上他赶了驴车,霍桐会在车辕上的时候琢磨着,她得买辆马车了。

    等回到百兽山下已是天黑。

    干活的人已收工,家里的人在路口左顾右盼。

    霍桐把给他们买的文房四宝拿来,摆在桌上子,每人一份。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嫉妒,莫北就没把他的拿出来显摆了。

    第一次摸笔的莫南和莫西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竟生出几分的爱不释手。

    莫文歌和任臣也都趴在一旁看着,一脸羡慕。

    霍桐摸摸任臣的脑袋道:“臣臣,等你长大一些,也送你去读书。”

    任臣:“姐姐,等我读完书,长大了,我养你。”

    霍桐笑说好。

    莫文歌:“嫂嫂,你也给我请个夫子吧,我也想认字。”

    霍扬:“你一个女孩子请什么夫子,简直是浪费钱。”

    莫南:“等以后我认了字,我教你。”

    莫西:“我也教你。”

    他们都觉得给她请夫子来家里读书是一种浪费。

    嫂嫂已供他们四个人读书了,太不容易了,不能再让她跟着瞎胡闹。

    王氏这时把晚饭端了过来,莫南莫西过去帮忙端饭。

    一顿饭,吃到天黑后,各人抱着自己的文房四宝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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