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攻略者滚 >1284章 被攻略的猫妖(11)
    马车外,沈陌雇的车夫认真赶着路。马车内,沈陌单手撑着下巴,目光落在软凳上的狗崽子身上。

    因为马车行走颠簸,狗崽子站都站不稳,每每想往沈陌怀里窜,就被马车晃得不得不趴下。

    “恩公,我们这是去哪里啊?”

    好一会儿,狗崽子才放弃,一边语气中满是不开心的询问着,脑袋侧向沈陌,很认真的看着他。

    沈陌给马车弄了个隔音阵,不然,就狗崽子这不分场合的话痨性子,早就被旁人发现它的不对劲儿了。

    听到狗崽子的问话,沈陌伸手撩开车帘的一角,望着远处连绵不绝的山。

    “蓬水城。”

    蓬水城?没听说过。

    狗崽子摇摇脑袋,没再多想,反而欢快的甩动着尾巴,以匍匐前进的姿势继续向沈陌靠近,嘴上也没闲着。

    “恩公,你去蓬水城做什么啊?那里的妖很安全吗?”

    沈陌:“救妖。”

    “救妖?那我爹娘是不是也被抓到蓬水城了?恩公,我也要去救我爹娘。”

    沈陌:“就你?还不够塞牙缝的。”

    “恩公,你别小看我,我只是还小,等我再长大一点,我就可以保护爹娘,保护恩公了!我们天狗族可厉害了!”

    沈陌疑惑脸:“天狗?”

    狗崽子此时也来到了沈陌身边,张开嘴一口咬住沈陌的衣角,自己在那里嗷呜嗷呜的玩儿,听到沈陌这话,立马昂首挺胸的回着。

    “嗯,天狗食日的天狗,可厉害了!嗷呜~”

    狗崽子说完,又一口咬住沈陌那已经被咬出两个牙洞的衣角,继续它的自娱自乐。

    沈陌则微微拧了拧眉,这个世界还有天狗这种妖族的存在?不,与其说天狗是妖族,倒不如说天狗是神族。

    天狗,主凶煞。

    啧,还是个凶兽呢,沈陌的目光落在咬着他衣角傻不拉叽的狗崽子,失笑的摇摇头,也不管它,继续看着自己手中的人间话本。

    不得不说,无论是哪个世界,人类都是最擅长编撰话本的,像沈陌手中的话本,写的就是这四界之事。

    不过,他们把妖写作反面角色,所以伐妖便是正义之举。

    所以啊,人最擅长编撰话本,也最擅长以笔杀人。

    闹腾好一会儿的狗崽子咬着沈陌的衣角,乖乖趴在他身边,不知不觉间,在这颠簸之中睡了过去。

    隐约间,沈陌还能听到它迷迷糊糊的梦话。

    “我可厉害了……厉害。”

    “阿娘,我害怕……阿娘,我饿……”

    “不要吃我,我不好吃的……”

    “阿爹,不要离开我……”

    “我是天狗,顶顶厉害的天狗,我很厉害的,能够保护大家……”

    “恩公,救我……”

    嘀嘀咕咕着,沈陌还能看到狗崽子眼角处流淌下来的泪水,看它这么惨,沈陌叹了口气伸出手轻柔的抚摸着狗崽子。

    等狗崽子醒过来,沈陌便没再任由它在那里自娱自乐了,而是把狗崽子提拎起来,教它如何修炼。

    狗崽子起初还有些懵懂,等明白沈陌这是在教他修炼,立马摇动着尾巴,更是不住的舔着沈陌抚摸它的手。

    表达着它激动的心情。

    另一头的仙界,卫芳榆和林梓打来打去,最后两人都各有负伤,两人停止间歇,卫芳榆都没看到沈陌,只得道。

    “林梓,你把沈陌怎么了?!”

    这话一听,就有些奇怪,林梓听了也是微微一怔,随即回着,“我与沈陌仙君乃是朋友,你问这话是何意?”

    一瞬间,两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没弄明白对方的心思,打起来也是出于……巧合?

    左右,沈陌也离开一段时间了,林梓也不想看到卫芳榆在他眼前东晃西晃,干脆直说着。

    “沈陌仙君几日前便离开了,至于去了何处,我也不知。”

    走了?卫芳榆先是觉得不可能,但仔细看着林梓的面色,卫芳榆知道林梓这人最不屑于撒谎,所以……沈陌真的离开了!

    那她今天来和林梓打一场图的是什么啊?还受伤了,卫芳榆越想越气,更气的是赤情蛊没了作用,她根本不知道沈陌去了哪里。

    就是上一世的记忆,似乎也没有用处。

    卫芳榆胸膛起伏不定,面上的神色更是难看得厉害,就是林梓看了都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不过林梓还没说什么呢,卫芳榆就二话不说的转身离开。

    目送卫芳榆离开,林梓按着自己受伤的肩膀,皱着眉头叹了口气,日后这卫芳榆总不至于来他这里了吧?

    还真是个为爱痴狂的疯子,可怕!

    林梓依旧坚定不移的认为卫芳榆觊觎沈陌的肉体,此时更庆幸沈陌已经离开,还祈祷着卫芳榆永远找不到沈陌。

    对于林梓的祈祷一无所知的沈陌,正慢慢朝着蓬水城靠近,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沈陌是丝毫不急。

    倒是那狗崽子,总算能够稳定的维持住自己的人形了,不过它也不太爱以人类的形象出现,大多数时候都是窝在沈陌怀里。

    或者是屁颠屁颠的追着沈陌的裤腿跑。

    这一路上,有沈陌在,狗崽子倒是没再暴露过,就是和那些鬼以及人类中拥有异常能力的人擦肩而过,都没有被发现过。

    也是这样,狗崽子的性子越发活泼了起来,整个身子更是变得圆滚滚的越发可爱了。

    这天,沈陌带着狗崽子暂时租了个院子落脚,正是桃子成熟的季节,这里的风景也格外的美好,沈陌就决定在这里多待几日。

    至于蓬水城,早几日到还是晚几日到没什么差别,总归,该着急的不是沈陌。

    沈陌抱着狗崽子回了房间,等出来时怀里抱着的变成了一个有福气的小娃娃。

    小娃娃看上去也就三岁孩子大小,眉心之上有着一条比肤色还白上几分的细线。

    不仔细看都看不清楚,沈陌也是出于好玩儿,给小娃娃眉心上点了个大红点,就当朱砂痣了。

    这么一个红点,反倒让胖乎乎的小娃娃看上去越发可爱了。

    此时,胖娃娃被沈陌抱在怀里,一双眼四处张望着,偶尔还用胖乎乎的小手拍拍沈陌。

    “师父,那里在卖什么?好香啊……”

    “师父,那个红彤彤一串的是什么?看上去好好吃啊……”

    “师父,那个馒头是猪头的样子诶~”

    “师父……”

    没一会儿,小娃娃嘴里就塞得鼓鼓的,沈陌抱着他的那只手上也拎着好些吃的。

    在沈陌决定教狗崽子修炼后,狗崽子就拜了他为师,此时一口一个师父的,叫的很甜。

    当然,沈陌给钱也给的很痛快,师徒二人就在人群之中来来去去,要不是过于出色的样貌,还真和大多数人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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