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 >23.活不过三十章
    一只手扶上后腰,不轻不重揉了两把,带来的却不是专业按摩的那种酸疼,而是顺着脊梁骨往上窜的痒麻感,从手法到力度都不对劲。

    “小贾说你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沈明渊猛地回过头去,对上秦焕之随时会兽化的一双眼,警惕地把人手给拍开了,挣扎着把自己裹进被子里藏好,一个肩膀都不露出来。

    怪不得刚才没瞧见小贾,原来是第一时间通风报信去了。

    “小贾肯定看错了。”他满眼戒备地否认道,“你怎么在大白天过来了”

    一般不是都晚上才来的吗,而且一来就是日日日。

    导致他现在一看见秦焕之的脸就觉得某处隐隐作痛,下意识就捂屁股。

    “咳,”秦焕之难得有点心虚,“今天总算有了点空闲,就来看看。”

    “这样啊”沈明渊瞅瞅他,眼睛上下看了一圈,“我还以为,秦门主只有想日的时候才会想起我。”

    秦焕之觉得他脸皮一日比一日厚了,再也不是那个亲两口都面红耳赤的小家伙了。

    “说反了,”他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解,“不是想做的时候才想你,是想你的时候,会很想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三天前开窍以后,秦焕之的荤话也说得越来越顺溜了。

    沈明渊默默把脸也埋进被子里了,瑟瑟发抖狂掉鸡皮疙瘩在这样下去我的耳朵就要烂了

    简直怀疑自己穿的不是原著,是崩坏的同人开车文

    太肉麻了,受不了受不了,啊啊啊啊

    秦焕之以为他又害羞了,忍着笑意连人带被子抱进怀里,滚上床铺,一手钻进被子里去捉人尾巴,“明渊,别躲,我有话问你呢。”

    身为男子的唯一尾巴被捉在手里,沈明渊顿时不敢动,认命地冒头,“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那天,你对行三人其中的一个说,让他带你去见他的雇主。”秦焕之凑到人耳边,说话间有热气拂过耳尖,“你想见的可是天枢尺”

    天枢院的掌门人,名号天枢尺,正是人六背后的雇主。

    秦焕之犹豫了两天,决定不再继续瞒着审问那二人的结果,而是亲口、当面询问沈明渊。

    两个不同的雇主,一个是沈家的,一个是天枢院,他笃定着沈明渊刚刚从沈家叛逃,不会这么急着回去。

    三日的相处,让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像是真的成了心意交合的伴侣。肌肤相亲是让人着迷、上瘾的,可每每从晴事中冷静下来,秦焕之便忍不住去猜忌,去设想被人背叛、利用的种种可能。

    即便是将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房间里,也无法阻止他夜夜从身死的噩梦中惊醒。

    “天枢尺”

    沈明渊的表情险些扭曲了。

    为什么说这个的时候要捏着他前面的小尾巴,这是打算干嘛,回答地不满意就阉了他吗

    秦大佬,我给你做人设的时候没加入变态属性啊

    “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要见的明明是你。”

    求生欲非常强烈。

    秦焕之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把玩起来,“这么说,你不知情如果我当时没有出现,聂辛那小子也没出现,行三人早就把你带去天枢院了。”

    沈明渊呼吸有点乱,忙捉住人的手腕,“是、是吗秦门主,你你在吃醋吗”

    “嗯。”

    他愿意当吃醋来理解,那就算是吃醋吧。秦焕之靠近过去,在他眼睑亲吻,试探道,“你当真不认识贺洵”

    沈明渊想也没想就继续否认,“真的不认识。我跟他什么来往都没有。”

    话刚说完,就心里一凉。

    坏菜了。

    秦焕之的声线陡然冷了下来,“呵,不认识,没来往,却清清楚楚知道天枢尺的姓名沈明渊,你是不是想说,这也是你卜算出来的结果。”

    “唔不是”

    这次真的是冤枉

    沈明渊有苦说不出。天枢院的天枢尺,姓贺单名一个洵字,是这本书的第三个男主,他当然熟悉得很啊

    秦焕之化身大狮子,再次将奶牛猫摁在了爪子底下。

    可怜的猫儿昨晚才被榨干了一次,就算是长期修行的,也经不住这样频繁的折腾,肉呼呼的尾巴被狮子抓在掌心里,不上不下地欺负。

    狮子说,你和那住在水乡的狐狸是什么关系你那么熟悉他的名字,还说不认识

    奶牛猫委屈,难过,不高兴,说我一个神棍,什么都知道不是很正常吗。你个大变态,一天到晚找借口舔我毛。

    借口狮子不承认自己找了借口,他的怀疑明明都有理有据,昨天怀疑跟他作对的大灰狼,前天怀疑潜在的威胁大白熊,都是非常合理的。

    然后低头继续啃啃啃,屋子里开始发出断断续续的喵呜声。

    声音听着很可怜,却取悦了兽性大发的雄狮,不大不小,正如过去那三日的一样,从门缝、窗缝、瓦片的缝隙钻出来。

    那些声音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故意要招惹人似的,一丝一缕、若有若无地被风带着,来到门外,来到那个端着药罐、如竹如木的青年耳里。

    何大夫就在那站着,院子里、房屋周围都没什么仆人,只有他自己,端着药罐。

    药是刚煎好的,还冒着热气,若不趁热喝就浪费了。

    他的心思却不在那药上,只收敛了周身气息,细细听着那房内的声音。再根据那一声声细碎的声响,将房内发生的旖旎一笔一画勾勒清晰,印在脑海里。

    这院落四周,除了他和小贾,是没有旁人能靠近的。

    若是有,定会瞧见何大夫的面上逐渐晕染开来的浅浅笑意,然后惊叹一番他的眉眼之清秀,赞扬他的心性之高洁。

    这样一个仁心的大夫,若是笑了,定是瞧见了树间花开,听见了风吹竹叶。他若是要动笔作画,定是要画那高山流水、野鹤闲云。

    何大夫给人的感觉便是这样的,他只需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便有着让人信服的魅力。

    没有人怀疑他的心思,就连这地盘的主人,姓秦的门主,也要对他尊敬三分,花大价钱、给足面子,请他在这里做客,好生为一个沦为禁脔、神魂经脉俱损的落魄少爷续命。

    他甚至不担心真的被人发现,就算有人去传他的流言,说他在秦门主行那事的时候,端着药罐在外面站着听了一炷香的时辰,也只会心疼他,说何大夫这么辛苦勤恳地煎药救人,一番好心却被辜负了,站那么久,心里得是多凉、多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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