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的魔王女仆 >第24章 宣誓效忠
    夜幕冷风,天台边缘,女孩捧着男孩的脸,红润的嘴唇印在男孩的额头上,这代表了什么?

    陆鸣脸颊被贞德挤的生疼,但一颗小心脏却砰砰直跳:“发生了什么事?她为什么要亲自己?难道是我人格魅力放光芒?仅凭颜值就征服了一位异界公主?可这位公主喜欢穿男装啊,长的比我还帅......”

    陆鸣还在满心疑惑,并且开始怀疑自己取向的时候,而贞德却主动松开了陆鸣。

    陆鸣刚想开口询问,贞德伸出一根手指点在了陆鸣的额头上,双眸合闭。

    陆鸣不明所以,看贞德的样子,似乎是闭上眼睛等着陆鸣来亲。

    陆鸣正纠结要不要亲回去的时候,一连串的诵念声从贞德口中传出:

    “伟大的光明神巴德,您的仆人贞德·福瑞斯向您祈祷,愿光之精灵伴随眼前之人左右,为他屏退疾病与灾祸。”

    陆鸣突然感觉自己脑门一热,随后脑门上接连闪了几次光亮。

    “伟大的光明神巴德,您的仆人贞德·福瑞斯向您祈祷,愿光之精灵伴随眼前之人左右,为他屏退疾病与灾祸。”

    贞德又念了一遍,这次光亮就闪了一次。

    “你这是......干什么呢?”陆鸣有些不确定问道。

    贞德没搭理陆鸣,手指点着陆鸣的脑门继续诵念:

    “伟大的光明神巴德,您的仆人贞德·福瑞斯向您祈祷,愿光之精灵伴随眼前之人左右,为他屏退疾病与灾祸。”

    脑门上又闪了一次,贞德叹了口气,睁开眼缩回自己的手指:“这是神圣十二音阶中的光灵守护,也是我唯一学会的祷言术,但是在这个世界,我用不出来了。”

    陆鸣摸了摸自己的脑门,被贞德点着的地方还有些发烫。

    “光灵守护?”陆鸣不明所以:“是干什么用的?”

    “一定程度上能让你免遭噩运,拥有好运的祝福术。”贞德看起来有些失落。

    听完,陆鸣当即抓起贞德手摁在自己脑门上:“你别放弃啊,你多试几次,说不定就能成功呢,刚刚我感觉你马上就要成功了,来来来.......”

    贞德收回自己的手,摇头说道:“没用的,你们这个世界的规则很奇怪,而我的魔法天赋很糟糕,用不出来的。”

    “唉!”陆鸣看起来比贞德还要失落。

    “我是伊斯特国国王格雷·福瑞斯的第三个女儿。”贞德突然开口说道,陆鸣抬起头看向贞德。

    “你一定会认为我身为国王的女儿,肯定会受到整个国家的宠爱吧。”贞德说道。

    “呃......难道不是吗?”陆鸣问道。

    贞德摇了摇头:“不是,因为我的母亲是比蒙莱茵族的狮女,是被奴隶贩子们从比蒙帝国贩卖出来的奴隶。”

    陆鸣瞪大了眼睛,心中暗想:“这年头是不是没有个悲惨身世,都不好意思混了。”

    “我母亲长的很漂亮。”贞德继续说道:“所以她才能被我父亲选中,但她只是一个奴隶,一名国王与一名奴隶的结合对福瑞斯家族来说是一件惊天丑闻,如果被人利用,父亲的王位也将不保。”

    “好在,他并不是个绝情的人,没有杀掉我和我母亲,而是将我和母亲秘密安排到了伊斯特国的一个还算安稳的小村镇中。”

    “我的童年算不上快乐,因为我没有父亲,但也算不得悲惨,因为我还有母亲。”

    “5岁的时候我跟随村镇上的一名退休佣兵学习剑术,8岁的时候在镇长的推荐下进入了塞瓦汀战争学院成为一名学员,或许是因为我体内流着的比蒙兽人的血,我的武技提升的很快,然后被我的老师相中并教导斗气。”

    “13岁的时候,我在塞瓦汀战士公会注册成为青铜骑士,接受了国王的贵族册封,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父亲。”

    “13岁成为贵族青铜骑士?!”陆鸣心中一惊,从潘多拉那里他了解过,米斯特瑞大陆的中土人族有着很严谨的职业等级划分。

    魔法师分为魔法学徒,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和大魔导师。

    战士分为见习战士,初级战士,中级战士,高级战士,青铜战士,白银战士和黄金战士。

    而从青铜战士开始,就可以被国家册封为骑士,从平民甚至可以是奴隶直接跃升为贵族,成为青铜骑士。

    原因就在于斗气,青铜战士斗气修习已经有所成就,是放在战场上可以起到和魔法师一样大规模杀伤敌人的超级士兵。

    但斗气的修习难度比之魔法还要艰难,绝大多数战士别说能在斗气领域有所成就了,就算是能修习斗气都没有资格。

    而贞德在13岁时就能注册成青铜骑士,这只能用妖孽才能形容她的天赋。

    贞德继续说道:“成为青铜骑士后,我并没有接受王国安排的封地与职务,而是注册成了一名佣兵,带上母亲,跟随一个商队去到了比蒙帝国,在那里我成功找到了母亲的亲人。”

    说到这里,贞德笑了笑:“说起来,我的母亲在比蒙帝国居然很出名,她被誉为席卡丽草原上的明珠,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号,母亲才被奴隶贩子盯上。”

    虽然不知道贞德为什么突然和自己说起她的过往,但陆鸣决定去做一个合格的听客。

    “我在比蒙帝国以佣兵的身份生活了五年,并且还加入了夜歌佣兵团,18岁的时候和佣兵伙伴在一处秘境中探险,意外寻到了人族圣剑-格拉墨。”

    “格拉墨?”陆鸣询问了一声。

    潘多拉点了点头:“是的,是一千多年前,矮人族锻造的剑,用来送给人王冈拉贡登基的礼物,被冈拉贡镶嵌上了格拉墨宝石,成为了人王的专属佩剑,后来这柄剑斩杀了诅咒巨龙-法芙娜,所以也被称为屠龙之剑。”

    “诅咒巨龙法芙娜?”陆鸣惊诧问道:“那不是你的巨龙坐骑吗?”

    “是的。”潘多拉说道:“法芙娜其实是圣剑格拉墨的龙灵,说起来她其实算是亡灵生物。”

    “哦。”陆鸣不明觉厉:“我怎么一直都没看到你的格拉墨圣剑呢?”

    潘多拉摇摇头:“不知道,在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和圣剑分离开了,也就和法芙娜分开了,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哪。”

    看得出来,贞德有些伤感,陆鸣安慰说道:“放心,如果是一条巨龙在我们这个世界上,那肯定会有线索的,我会帮你找到它。”

    贞德有些感激点点头,长出一口气后继续说道:“我在获得圣剑格拉墨之后便告别了母亲回到了中土人族,原本是打算将圣剑交还给神圣教廷的,但法芙娜却拒绝其他人的接触,并与我签订了守望契约,成为了我的伙伴和坐骑。”

    “为了不让圣剑流落在外,在教皇的邀请下,我也就也加入到神圣教廷圣骑士队列中,成为了一名圣骑士,也成为了米斯特瑞大陆第三位龙骑士。”

    “20岁时,恶魔入侵主位面,我也成为神圣联盟东部战区第一军团夜歌骑士团团长,一直战斗至今。”

    “夜歌骑士团......”陆鸣微微沉吟:“这不是你佣兵团的名称吗?”

    贞德点点头:“是的,圣骑士有权限组建自己的骑士团,我成为圣骑士之后,夜歌佣兵团团长找到我,表示愿意将整个佣兵团都交给我来管理,我也确实需要一个班底,便同意了下来,而夜歌佣兵团也晋升为神圣联盟的夜歌骑士团。”

    “嚯!这团长倒是够豁达的,不过想来这就是异世界的抱大腿吧。”陆鸣吐了个槽,而后便发现贞德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

    “呃......你看什么呢?我脸上有东西?”陆鸣心里感觉有些发毛。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这些过往吗?”贞德突然问道。

    或许是男人的第六感也同样灵敏,直觉告诉陆鸣,接下来恐怕会有非常了不得的事情发生。

    “因......因因为......”

    “因为主人需要对自己的骑士有最基本的了解。”贞德说完站起身,后退两步,而后忽然右手抬起扣在自己左肩上,单膝跪地,垂下头颅朗声说道:

    “吾之真名,贞德·福瑞斯”

    “在伟大的光明神巴德见证下向陆鸣阁下宣誓效忠!”

    “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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