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南朝好将军 >第十章 狩猎
    东兴县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所在的这片山地就叫东兴岭,地处武夷山脉西麓,四面环山,东面和南面都是难以逾越的崇山峻岭,只有西北方向有一条峡谷,与临川郡相通,谷中有河,向西北汇入盱水。

    山岭凶险,多虎豹蛇虫,常人莫敢入,然而此刻,在深山中的一条小溪旁,却蹲着一个少年,手持一杆木矛,两端都削为尖刺,表面有焦黑色,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青牛。

    矛刺之所以有焦黑色,是因为被李青牛用火烤过:木材质地较软,用火微烤之后,表面炭化,就会变得非常坚硬,还能防虫防腐。

    前世李青牛家里装修,就有过用碳化木的经验。

    草丛里有一坨粪便,李青牛用木矛拨弄了两下,粪便呈稀烂状,里面有许多还未消化的野果颗粒,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粪便,但能拉这么一大坨,想必体型不会太小。

    李青牛站了起来,仔细地观察了一番野草被踩踏的情况,随后判断出猎物的行动踪迹,起身追踪了下去。

    他的动作缓慢而又灵巧,身材虽然胖,脚步声却很轻,地上的枯枝碎石都被他小心地避开了,以免发出声响惊动猎物。

    李青牛的脸上看似平静,实则内心颇为兴奋,他已经在山里搜索了数日,今天终于有所发现了。

    追踪猎物,难度倒在其次,主要是对耐心的考验,谁知道这些痕迹是在几天前留下的,而且人在追踪,猎物也在移动,谁也不知道从发现痕迹到找到猎物需要多久,也许追踪了一整天都找不到猎物,等到天黑只能遗憾回家,这种倒霉事也是经常发生的。

    山里十分平静,只有偶尔几声鸟叫,但李青牛丝毫不敢放松大意,在山里,他是猎人,也是猎物,要知道,野兽也都饿着肚子呢,它们可不会拒绝送到嘴边的食物,而且……野兽比他更加熟悉山林。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只取决于实力。

    李青牛以一个最能保持警惕的速度,保持匀速向前追踪,他的速度并不快,以便节约体力。

    突然,李青牛猛地顿住了身形,目视前方,慢慢伏下身子,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了一丛灌木后。

    前方的树林里,隐隐约约出现一个晃动的黑影,李青牛的注意力无比集中,稍有异常的风吹草动,瞬间就被他发现。

    单就追踪和观察来说,他已经算是一名出色的猎人了。

    今天似乎是他的幸运日,那么快就发现了猎物,不过,等李青牛辨认出猎物的种类之后,脸色就变了,心中一沉。

    那是一头黑熊,身材似乎十分庞大,缓慢行走间,犹如一团黑云,在林间飘荡,即使隔着老远的距离,李青牛依旧能够感受到这头黑熊的巨大。

    他突然把右手拇指含入口中,用口水沾湿,然后竖直伸到头顶,用心感受着指尖的变化。

    朝东北方向的皮肤微凉,是西南风。

    李青牛弯着腰,保持低伏的姿态,缓缓移动到了黑熊的下风口,然后向其靠近了一些。

    靠近之后,看得更加清楚了。

    基因锁解锁之后,李青牛的目光十分锐利,隔着百米远距离,黑熊身上粗糙的毛发,掌上那异常锐利的爪子,还有那一口密密麻麻的獠牙,全都看得异常清晰。

    李青牛感觉自己的头皮一阵发麻,同时还有一股凉意。

    突然,黑熊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身体人立而起,硕大的脑袋朝四周转来转去。

    李青牛连忙往地上一趴,同时眼皮子忍不住跳了两下,那头熊站起来整整比他高了两个脑袋,还有那腰身,天哪,他已经够胖了,没想到这黑熊比他还壮。

    自然界,存在着一个朴素的真理,身材既是力量,尖牙和利爪尚在其次,比如一头狼绝对打不过一头牛,再比如摔跤拳击之类

    最贴近原始的运动,轻量级选手绝非重量级的对手。

    李青牛十分明智地选择了退却。

    他猎杀野兽的依仗在于手中的木矛,可是这头黑熊显然不是用木矛能够对付的,想要猎杀它,需要更加先进的工具——钢铁武器。

    太阳在天穹缓缓向西移动,碰到了西面的山头,渐渐往下落去。

    这个时候,按道理已经可以关闭城门了,不过刘三和周元并没有这么做,两人不时朝城外张望,似乎是在等待某人。

    过了没有多久,远处出现了一个肥胖的人影,刘三眼尖,喊道:“青牛回来了。”

    两人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周元忽然笑道:“你看,好肥一头野猪,咱们又能有肉吃了。”

    “啧啧,我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就靠他那根木棍?咱们县最好的猎户也不能像他一样三天两头就打到东西。”

    “你说石老三那个惫懒货?我呸,他要有青牛兄弟一半的本事,也不至于连女儿都饿死。”

    两人正说着,李青牛已经来到了跟前,两人连忙笑呵呵地上去帮忙拖那头野猪。

    刚一上手,刘三就“嘿”了一声,笑道:“好家伙,够沉的啊,青牛,你可真是人如其名啊。”

    “何解?”

    “有青牛之力,没白长这一身肉。”

    “呵呵,刘哥说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上都是肥肉,其实只要稍微拖快点,保持匀速,并不费力。”

    周元关了城门,三人有说有笑地把野猪拖到了南市朱屠户的摊上。

    朱屠户本来都已经收摊了,瞧见三人拖着一头大野猪过来,忙重新打开门,吩咐媳妇烧水,自个把杀猪用的家伙事儿都拿了出来。

    “李小哥儿,生意又开张啦?恭喜啊。”

    “嘿嘿,不好意思啊,朱大叔,这么晚了还要麻烦你。”

    “嗨呀,这有啥可麻烦的,我还巴不得你天天麻烦我哩,呵,好深的伤口,李哥儿气力又见涨了啊。”

    周元笑道:“老朱,天不早了,干活麻利点,咱们还等着拿肉回家下酒呢!”

    “您放心,保准耽误不了你们喝酒,天黑前就能完事儿,”朱屠户说完,回头喊媳妇:“你快点,烧个水还慢吞吞的,干什么吃的?”

    刘三不满道:“瞧你这德行,跟女人说话这么凶干嘛,这么好的小媳妇儿,跟着你真是糟蹋了。”

    朱屠户是个粗鲁汉子,听了刘三的话也不甚在意,满口道:“这女人就是得骂,干什么都慢手慢脚的,能把我急死。当初真不应该瞧她娘儿俩可怜,娶了这么个老婆,你们见过曹瘸子那媳妇吧,干活可麻利了,当初我娶媳妇儿那会儿,她娘还跟我说过哩,唉,可惜后来还是娶了王寡妇这闺女,白白便宜了那个死瘸子。”

    刘三啐了一口,道:“呸,老子才不信你真有那么好心,当初还不是看人家闺女长得标致你才娶的?还有,曹瘸子那媳妇,身材估计都快赶上你了吧,老子才不信你真后悔呢。”

    朱屠户满面红光,笑嘻嘻摸了摸肥得从衣服里突出来的肚子,道:“这女人呐,到晚上上了床那都一样,还是能干活要紧。”

    正说着,朱屠户的媳妇儿端着热水过来了,面对丈夫不满的催促,她只是一副怯怯懦懦的模样,一句话都不敢说,她穿着一件洗的干干净净的灰色粗布裙子,往那儿一站,肌肤白净,小脸儿标致,身材窈窕,俏生生一个标致媳妇儿,和身旁肥胖的朱屠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的刘三周元两人眼睛直勾勾的说不出话。

    就连李青牛也在心中暗叹了一声: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呛啷”两声刀响,朱屠户开始杀起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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