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唐不良人 >第三十五章 吊诡
    根据万年县仵作的现场勘察,在公主遇害的宅子里,只提取到两个人的脚印。

    一个是公主自己的。

    另一个,是苏大为。

    饶是苏大为早预料到此案与自己脱不开干系,但看到这份“证据”,仍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声:贼你妈。

    他总算知道,为何刚进来时,大理寺卿裴廉以及公廨里的主薄和长史们,看自己那种古怪的目光了。

    这案子,就眼下的证据来看。

    他苏大为,是第一嫌疑人。

    李治命其协助大理寺办案,又有了上次内味。

    就是命苏大为“自证清白”,“我查我自己。”

    从好处来说,这是李治对苏大为的信任。

    但若从另一方面来解读,这也是一种考验。

    能,则跨过天堑。

    不能,则有杀身之祸。

    若不是在大理寺卿的公廨里,苏大为简直恨不到给自己额头一巴掌。

    当日为何想不开,要接高阳公主的话,为何要将玄奘法师交托的《大唐西域记》送去给高阳公主。

    等等……

    苏大为突然想起此事,忍不住开口问:“在公主遇害的宅子里,有没有找到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

    “什么?”

    裴廉一直在暗中观察苏大为的神色,闻言不由一愣。

    想了想他才道:“卷宗上并没有提及,想必现场是没有发现此物。”

    心里早有判断的苏大为,眉头皱起。

    此案,不光要洗脱自己的嫌疑。

    要找出杀高阳的真凶。

    还得寻回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

    真是奇哉怪也。

    那凶手,难道杀了人,还要顺手掳去书?

    《大唐西域记》,既非佛法,又非什么宝藏宝书,不过是玄奘法师当年西行求佛法,沿途经过西域百余国,各种见闻。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在杀了公主之后,还要拿走此书?

    这书,对凶手有意义吗?

    “苏少卿。”

    裴廉在一旁观察着苏大为的神色反应,斟酌着道:“案件现场,你是否还要去看看?”

    “要去。”

    “唔,那我安排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陪你一起,若有需要,还可召长安和万年县的武候和捕快、差役和仵作,只要查案需要,大理寺都全力支持。”

    “多谢。”

    苏大为向裴廉抱了抱拳。

    不管对方心里怎么想,至少这个态度释放的是善意。

    “苏少卿无须多礼,此案你我都是一条蝇上的蚂蚱,尽快破案,与你我都有好处。”

    裴廉看了看苏大为的脸色,接着道:“苏少卿放心,我绝对相信此案与你无关,以苏少卿的手段智谋,真有牵涉,绝不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再者说,公主遇害现场居然只有你和公主的脚印,这本身就透着吊诡。”

    裴廉身为大理寺卿,眼光手段都不差。

    堪称能吏。

    比如卷宗上关于现场的描述。

    居然只有两个人的足印。

    公主府上,至少下人的痕迹要有吧,再者说,公主会用晚膳也需有人送进去吧。

    现场只有两人的足印,这本身就不可能。

    事有反常。

    “裴寺卿,案情紧急,我就不多留了,这就去现场看看,这边可以借调几个差役还有仵作与我同行。”

    借人,并不代表苏大为自己不能勘察现场。

    他手里都察寺多的是能人。

    只为了避嫌。

    此案关联重大,苏大为绝不能像过去的案子一样,只用自己手下人。

    而要多借大理寺和县里的刑名。

    以示坦荡和清白。

    “寺卿,我随苏少卿去现场看看。”

    大理寺主薄程道之从自己的桌案前,站起身,向着苏大为和裴廉行礼道。

    ……

    早在秦时,中国查案便有专门的法医。

    当时叫做“令史”。

    后世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国竹简,其中有《封诊式》竹简九十八支。

    这些竹简便是秦国的司法文件,内容涉及案件审判及调查、勘验、查封等多方面。

    其中关于断案的部份,可以视做最早的法医书籍。

    “封诊式”三字,指不同的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的一部分。

    这些司法报告,秦代称之为“爰书”。爰书中,便有中国距今年代最久远的“验尸报告”《贼死》。

    《贼死》的内容是,接到辖区内一起死亡报案后,主管当即“令令史某往诊”。

    此份爰书,是由相当于后世法医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贼死》上记载:一男尸体在某家南边,仰卧。

    男子头上左额角有一处刃伤,背部有两处刃伤,都是纵向的,长各4寸,宽各1寸,创口中间凹下,像斧砍的痕迹。

    周围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其余部位无伤。

    身穿单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当于创口部位,有两处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尸体西侧有一双秦式麻鞋,一只距尸体6步稍多,一只离尸体10步,把鞋给尸体穿上,刚好合适。

    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白,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

    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

    秦时的法医水平和规范,已经不亚于后世。

    到了唐时,法医被称为“仵作”,对于断案的程序和方法,在秦人的基础上,又有进步。

    苏大为和程道之带着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赶到公主出事的府邸时,发现宅子大门已经贴上了封条。

    有金吾卫及万年县的武候守在门前和院墙边。

    苏大为等人上去,与对方打了招呼,又取出大理寺出的手令,这才得已揭开封条,推开大门进入。

    “两个时辰前,已经有仟作现场验看过了,这案子,说正常也正常,说奇也奇。”

    程道之之前来过,陪在苏大为身边,就有替他解释案情的意思在里面。

    “正常在哪里,奇又奇在哪里?”

    苏大为从进门开始,便放慢脚步,双眼仔细搜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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