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隔壁村有个看风水的 >第30章 苏疯子
    棋盘便是阵法,棋子便是阵兵,苏常看着来袭的阵兵,眼中闪过了一道光芒。还真别说,这棋盘并不是一个好消遣的地方,自己这一次进来,着实有些托大了。

    如果不是因为摄魂符的缘故,怕是,自己此刻已经被那象棋上的几十个阵兵堵的有苦难言了。而且,没有了主人的操控,威力可以说直接削减了不知凡几。

    此刻只有这寥寥几笔,却是不够他的菜了。

    很快,苏常就清理了阵兵,然后,静静的看着金乐池,苏常很明白眼前这个人既然是阵法的主人,应该明白阵眼在哪里

    哪里知道,再三逼问,金乐池竟然也是茫然不知。据他所说,这是他师父临死之前送给他的遗物,但是,却没有说阵眼在哪里

    再加上他是主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能够失陷在这棋盘之中。

    于是,苏常迷茫了。

    但是,金乐池的话,苏常信。要知道魂魄离体的时间长了,便不可能再度回到身体里面了,毕竟,没有修成元婴。

    而金乐池已经离开身体有六个小时了,那么,最想要快点离开的,恰恰是他。他用阵法害了这么多的人,看样子,这祭坛应该就是他用来吸收这些凡人力量的。

    更别说,里面还有三个修行之人,苏常有些怒了。

    数百人的命运,此刻就掌握在了苏常的身上,苏常这才明白师傅所说的压力。这事情很难,但是,他不去做,没人能做了。

    阵法,苏常的眉头紧紧的皱着。

    南方,最狠的是什么,是流氓。

    这里不服王化,想要让别人听你的话,就只有拳头硬。杀人放火哈哈哈,在别的地方,那可以说是了不得的大事情。

    但是,在南方这数千万公里的地方,那只要你的拳头硬,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但是,南方十六郡,又以朱雀郡最为凶猛,最为不服管教。

    朱雀郡有三个大机构,一为军队,一为商人,一为歌舞行。

    军队是有驻扎的必要,防止不必要的动乱,尽管这里已经不像样子了,但是,防止出现叛乱,那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商人,往往都有自己私自培养的力量,那些力量是黑色,往往见不得光。但是,作为商人又有一定的规矩,只要守住这条线,多大的利益,他们也不敢逾越雷池半步,因为,逾越,那代表了可能会死。

    歌舞行,简单来说,就是青楼ji院。

    但是,这歌舞行却又不是那么简单,往往一个歌舞行能够做起来,就足以让当地的势力,不敢随便打主意。

    为什么

    因为歌舞行里大都是女子,即便再强悍的女子,那也只是女子,真要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那还不得乖乖撅起屁股,等着

    但是,能起来的歌舞行,那就不是普通的歌舞行,最起码,人家最基本的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朱雀郡里,最黑暗的城市,叫混子城。

    这城自然不是叫混子城。

    只因为,这混子城有一点好,那就是里面的女人最美,流氓最狠,坏蛋最坏,商人最有钱。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只要进了这里,华夏的通缉令便不能再踏前一步。这是朱雀郡最让华夏受不了的一点,但是,为了大局,只有如此。

    混子多了,再好听的名字,也只能够渐渐被混子城所代替。

    混子城,最近不太平,当然,这地方就没有太平的时候。只不过,这不太平的有点太狠了,死的人有点多了。

    南城有三个切蛋糕的人,一个叫做王麻子,一个叫李瘸子,一个叫血手。

    王麻子,脸上是真的有麻子,李瘸子,也真的是瘸了一条腿,但是,血手可不是真的叫血手,血手是他的诨号。

    只是,诨号过于响亮了,于是,他的真名也就自然不被人记得了。

    血手之所以叫血手,是因为他的手很硬,出道的时候,用一只右手生生的掏了三十一个人的心脏,掏出来的。

    血腥的味道,足足一个星期都洗不下去,那手伸出来的时候,往往都让人觉得恐惧,觉得上面全都是血。

    所以,他叫血手。

    血手是通缉犯,他从前是在不知名的地方拜师学艺的,师傅的功夫不高,但是,血手天资聪颖,而且和师傅的女儿也是私定终身。

    只是,他很不幸,他师妹被人jian杀,那一天晚上他疯了。

    一个星期后,一个灭门惨案出现了,他,成了通缉犯。

    一路潜逃到了这里,不是血手的他,为了生存,变成了血手。曾经的善良和单纯,被别人的鲜血所掩盖,他早已不再无辜。

    所以,当那个人一掌打死他的时候,血手除了疑惑,不甘之外,甚至没有丝毫的觉得不应该。

    他可以杀人,那么,自然也有被人杀死的准备。

    杀他的人,是一个疯子。

    苏疯子。

    之所以杀死血手,有人说了,是因为苏疯子看上了一个灰不溜秋的丫头,那丫头很可笑,她不是朱雀郡本地人,她毒死了想要卖她的养父母。

    养父母,只养了她六天。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朱雀郡没有人会当回事,但是,她跑了。跑到了混子城,跑到了这里,她想要的就是一死,因为,她觉得自己很血腥。

    当一个醉的昏天暗地的中年人拉着她,几乎把拼死挣扎的她剥光的时候,一只手捏碎了那个人的喉咙。

    “你不该死。”

    有人说,有些人就像神一样,只要一出现,就可以将大多数人笼罩在他的光环之下。他的背后是阴影,他的面前是光环,因为他,有人沦入地狱,有人乐如天堂。

    那个灰不溜秋的女孩子,穿上石榴裙,穿上高跟鞋,做好了头发,擦干了脸上的泥土,她真的好漂亮,只有十五岁的她,出落的水灵如花,让人忍不住的想看。

    而有些人就如同沦落地狱一般,血手管理着南城的一块地方,当苏疯子要那女孩子在这里开一座歌舞行的时候,血手自然而然的干涉。

    血手知道苏疯子很强,所以,他带了五十多号人,手里面都是标准的砍刀。刀锋很锋利,看起来很是吓人,血手还招揽了苏疯子。

    他认为,如果这个疯子被招揽的话,那么,南城就是他的天下了。

    于是,他的脖子被拧断了。

    一时间,混子城风云激荡,谁都怕那个该死的疯子,而同在南城的王麻子和李瘸子更是如履薄冰,也许,不久之后,朱雀郡都会有所震动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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