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我一直在咱们市高校的机关支部宣传委员。”我接过张富友递过来的烟,想含蓄一点把自己的公职说过去,这些年,每当当别人问及我的职务时,不知是虚荣还是什么样的一种复杂心理,总会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在过去那些年月里,身份和地位可能是一种什么样的象征吧。刚到学校工作的时候,时常会和父亲一起喝酒,两个人是父子更象是朋友。父亲是从老家镇子上到县城出任一个刚改制的公司的经理,那个时候,正是讲究身份和地位的时候,也是社会上开始诅咒倒爷的时候。在学校里上班,并且是在市里的最高学府的图书馆里上班,真的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一天,夜风从窗外吹进了屋内,我已经感觉到秋的一丝寒意。然而,手心里的温度依然是热的,握住的却是一支燃烧的烟,而不是那冰凉的小手。那一天,雪雯走了。我曾经去过雪雯上班的那个叫望凤阁的商场,当然,商场里有的营业员是认识我的。这并不是因为我的父亲是这个商场的经理,在我和雪雯结婚的时候,父亲单位人差不多都是前往祝贺的。让雪雯在我老家上班,我知道这多半是父亲的决定。想当初父亲是一直主张雪雯继续上学的,但是,雪雯并不想再上学了,并和我口径一样要在暑假里结婚。结婚以后,就和雪雯分开生活,在情感和未来生活的问题上,我知道因为自己偏见独行确是给父亲出了不少难题。脱下军装以后,我曾经设想着去老家务农。父亲说,在恢复城镇户口以后,家里的自留地是没有上交。现在,你爷爷奶奶还生活老宅子里。那里,有你姑姑一家人在镇上,好在离老家不远,能照顾着你爷爷奶奶。你去了以后,准备何以为生?当时,父亲只是用调侃的语气说着,他并没有以为我会真的去老家生活。我说,我要在老家养鸡养猪,还要养羊。当时我很认真地和父亲攀谈着,那几亩地,我会挖上一个鱼塘养鱼的。然后,在鱼塘里种上荷花。父亲笑了笑说,好是好,不过,养了鱼就不能种莲藕了,那样藕杆子会刮鱼鳞。当时我可能是喝酒喝的有点多了,每次回家总会和父亲一起喝上几杯,记得我当时呷一口酒说,我还设想着当咱们老家村子的村长,然后,把村子的人分几个组,有工人组,去工厂里干活。还有劳动组,去大田里种地。我俨然一个成人一样和父亲平起平坐,递给父亲一支烟,自己也点燃后深吸一口。我说,我总觉得自己是庄户人家出身,从部队回来以后我就想着自己应该回到乡村。十几岁时咱们家恢复城镇户口,家里人都搬迁到镇子里,我一个人生活乡村,就是不想离开老家。我觉得地是咱们的命根子,人,到啥时候都是离不开土地的。庄户人家,不种地,还叫庄户人家?不过,我思谋的那个劳动组,要用机械化操作。父亲笑了,说,行,真的能这样就好了。父亲当时被我的设想感染着情绪,他冲我笑了笑说,社儿,你这个远景没有十年二十年实现不了吧。不过,现在你是有军人安置条令的。服从分配,也是你现在做的事情。能把你按排到咱们市最高的学府里上班,真的是不容易。你的身份问题,在高校,能进图书馆上班,更是不容易了。现在,你已经结婚了,要学会安身立命了。现在,娶妻生子,然后,领家过日子。记住,咱们不能好高骛远,要做一些实际的事情。当时,我虽然点头称是,但我并不甘心象一些和我一起从部队回到的地方的战友一样,安排工作,然后,象芸芸众生一样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从小生长在农村,我对黄土地有着一种天然的眷恋,甚至于是一种渴骥奔泉的向往。站在正在收割的田间,悉心倾听着那锋利的镰刀切割麦秆的声音,“咔嚓,咔嚓”,听到这声音时,我会觉得亲切温暖。我觉得尽管常有诗人用多情的诗句咏唱麦子和土地,其实最了解土地和麦子的是农民,最热爱土地和麦子的也是农民。面对土地时,我会表现出一种天然的归衣感。父亲为了给我打人安排工作,在市里的军人招待所里抽了一夜的烟,天快亮时,屋子里已经是烟雾缭绕。父亲说,打开窗子透透气吧。我说,是的,透透气吧。初见雪雯的时候,我对她说,我父亲叫王成勋,母亲叫陈敬兰,父亲大人生我养我,我也是拿工资的人,从部队回来,家未立,业未成,却还因为个人婚姻问题让二老操心,真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那时,我面对太多的惶惑和未知,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
“怎么,王书记,咱们这里喝酒是有规矩的。”张富友见我发愣,便端起一个满杯的酒递给我说,“你是文化人,俺们这里靠近黄河,鱼头对准哪个的话,那个人是要先喝第一杯酒的。”
“是的,王书记,来者为客,这是俺们这儿的风俗。”没有牙的老头说话时有些跑风,他边说边抹着嘴角上的口水。
“李豁牙子,你不要插手这个事。”戴礼帽的那个人在斥责李豁牙子,“这是在富友家,富友是啥子,是咱们墟圩子的大队书记,是一把手。现在上面又派来一个第一书记,到底哪个算是一把手呀。”
“张老三,你也不要说话,这是我和王书记的事。”张富友瞪了一眼张老三,我看到张老三扶一下头上的礼帽,有些尴尬的笑了笑,从腰间掏出旱烟袋“叭叽叭叽”抽了起来。酒桌上的一些人不再言语,他们都把目光盯向我。张富友的口气不容置喙,“喝吧,王书记,这叫入乡随俗,第一杯酒,先喝了吧。”
“酒是要喝的,不过,咱们应当先吃点菜吧。”我点燃烟,抽了一口烟,心想,自己毕竟还是有些酒量的。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几支烟的工夫,我已经有些晕头转向了。暗暗盘算一下,我大吃一惊:用一次口杯喝的酒,围坐着满满的一桌人,连干三个满杯后有人开始离开了。张富友说这是墟圩子的待客规矩,也就是“去苗”。所谓去苗就是把那些酒量小的人去掉了,三杯酒下去,酒桌上已不象开始那样拥挤,有几个人便败阵而去。接下来便是敬酒。名目繁多,各种借口都有,有半杯的,也有满杯的。睡在床铺上的时候,我仔细回忆着当时喝酒的数量,算来算去,我都觉得自己要折算到十几个满杯,照一杯一两多计算,除去滴洒抛漏,喝进肚子里也有一斤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