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洪荒混元路 >第一百九十二章
    因为向修的出现,商队里原本已经被杀得哭爹喊娘完全绝望的商旅们开始奋起余勇,其中的有一些还往向修的身边凑,想要寻求向修的庇护。.biquge

    猛地一拉缰绳,向修绕过避开了他们,被他们围住了然后让食人魔冲过来打固定靶?

    就像溺水的人会死死抱住施救者一样,也许这是他们的求生本能,但也不能什么都惯着,否则你会被他拉下去一块淹死。

    一些求救者看追不上向修,远远看到马车与骑兵队,他们居然往维恩家的方向上引。

    无论是不是抱着祸水东引的心思,还是单纯的本能反应,这都让向修猛地一皱眉,然后他反手一弩出手直接将一名奔跑在最前面的商人射杀。

    有他做示范,那二十五名已经掏出军弩的老兵完全不需要再等丹尼的犹豫不决了,齐齐的一轮射杀直接让那些商旅止步。

    这二十五名老兵都是向修精挑细选过的,手上有茧,眼睛发灰,每个人在战场上至少都杀过十人以上,不然向修也不会花大价钱雇佣他们然后给他们配上战马与武器。

    他们将是维恩家族的第一支家族骑兵队,有这二十五人,两百人以下的海盗、海贼就完全不用担心了。

    与这些老兵相比,丹尼的实力也许更强,但他的心还欠缺着磨砺,但胜在潜力大。

    马车当中的贝拉与伊莎原本都探出头,一脸倾慕的注视着自己哥哥策马挥剑的英武之姿,贝拉还好一些,那毕竟是自己哥,而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伊莎此时此刻已然是面若桃花了。

    然而接下来向修毫不犹豫下令杀人的一幕,却让这股子倾慕崇拜之情如同泼了一盆冷水,两个女孩都惊叫着缩回了马车,反倒是在一旁骑着马捶着后背的老维恩一脸满意。

    在老维恩,冰冷无情、心狠手辣是成为一名大领主的基础素质。这种认知,在这个时代不能算是错的。

    一个时辰过后,最后一头食人魔在其中惶然得奔逃着。

    刚刚开始时还是它持着大棒在追杀那名骑马的人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不知怎么就渐渐发生了逆转性的变化。

    尤其在向修弩箭囊里的那三十几支弩矢全部钉在它身上后,这头两米多高的蓝胖子此时此刻被射瞎了一只眼睛,浑身上下布满了伤口,不断流淌涌出的鲜血,令它原本无尽的体能渐渐耗竭。

    若是要完成斩杀,于林间策马单骑独行的向修早就可以结束战斗了,他是有意识得将食人魔往它自己熟悉的地方驱赶,到了熟悉的环境,这种智力不高的生物会本能的选择熟悉的路线,也就是返回这群食人魔巢穴的路线。

    虽然智力并不高,但毕竟还是有野兽本能的,一些聪明的食人魔甚至能学会少量的通用语单词,能听懂人话并服从指令。

    眼前这头哪怕没受过训练的,在离近巢穴后也不肯再返回了,任凭身后那可怕的男人如何驱赶、攻击它。

    “可惜,反应过来的太慢了,我现在大概已经知道在哪了。”食人魔体型庞大、重量惊人,看着林间那些遗留下来的痕迹,到这里向修已经差不多可以摸过去了。

    这时,一直跟随在向修身旁的龙鳞血骷髅持着双重锤,冲上去锤杀了已重伤的食人魔。

    黑暗生物有一个好处,不知疲倦体力无尽,即便是骨骼受损也可以通过吸收转化主人的魔力进行被动修补,一般的力量型宗师战职者,都无法挥舞龙鳞血骷髅手中双重锤进行太过持久的作战,但变异骷髅只要一开始拿得起来,就可以始终挥舞下去。

    这也是缺乏灵性智慧的黑暗生物对比人类的一个优势之一。

    同阶战职者对抗,人类一方若是不能速战速决,越打体能消耗的越严重,胜算往往也就越低。

    完成格杀,特意让龙鳞血骷髅沐浴于食人魔的鲜血中,黑暗是生物的骷髅,是天然嗜血的,让它们沐浴于鲜血当中,一方面可以降低自己的魔力消耗,另一方面也可以尝试让龙鳞血骷髅掠夺窃取被击杀者的力量。

    策马返回商旅被袭点时,意外发现剩余的商人居然包围着维恩一家,双方剑拔弩张。

    原来在向修带着自己的变异骷髅驱赶那头食人魔的时候,老维恩让众人上前想要享受一下贵族的气派与作为恩人的待遇。

    然而商旅这边正因为同伴的伤亡而悲痛着,其中一名青年男子抱着自己死去的父亲,正是悲痛欲绝的时候。

    双方话不投机,渐渐就冲突起来了,丹尼与老兵这边必然会选择维护老维恩的权威,而商队这边刚刚死了很多人,那名带头的又是死去商队首领的独子,再加上老兵们之前射杀众人的矛盾,双方之间的冲突很快就愈演愈烈,而就在这个时候向修返回来了。

    “喂,你不是想报仇吗?”

    “可以啊。诺,这支弩给你,来杀我吧。若非是我下令让他们原地防守,你父亲也许完全可以不用死。”策马上前,直接将手中已然上好弦的军用弩扔给那暴怒而愤慨的年轻人。

    这一下,真的是让那名年轻人愣住了,看着那名黑暗法师马匹一旁的,周身浴血的怪异骷髅,年轻人跃跃欲试却明显不敢。

    “怎么,害怕啊?哦,那我把它收回去。”说着,向修招回了身旁的变异骷髅兵,也就在这一刻,他面前的那个年轻人猛然提起手弩扣动了扳机。

    向修反身右手一挥剑,将弩矢弹飞,笑了笑下令道:“杀光他们。”

    我救了你,你还敢恩将仇报,真把自己当什么了,以为年轻不懂事就有资本犯错误吗?可惜我可不会给。

    “维恩学长,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他们毕竟也是帝国的公民啊,这种事……”

    “你当我为什么让他射我一箭?这是记忆水晶球,以下犯上,即便是上了帝国最高法庭,我也是无罪开释,退一万步讲也不过是赔点钱罢了。”

    向修一只手把玩着记忆水晶球,这玩意是比较贵重的炼金制品,一般是贵族间用来作为一些珍贵记录的。

    记忆水晶球,市价一千金币才能买到一颗,但五十多人的商队,在帝国边境的高危运输,没有万八千金币的利润根本就没人会走这一趟,只要杀光这群商人向修这一波就是纯利润了。

    当然,如果刚刚那个年轻人最后选择放手,不进行攻击,向修也不会贪婪这点钱刻意难为他。

    福祸本无门,唯人自招之,打算杀人之前不能光做好杀死别人的准备,被别人杀死的准备也请一并做好。

    此时此刻丹尼其实是在变相的为那群商人求情,然而向修这颗记忆水晶球把他剩余的所有话都堵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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