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霸道总裁编织爱 >第一卷: 第94章 第94章 逆向选择
    并非是宋妍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也不是她喜欢将自己的私事公布于众,任由人评头论足。

    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愿意选择这种办法。

    不过是别无选择罢了。

    ……

    在与宋立国针锋相对的过程中,宋妍想到了利用媒体来帮助自己调查当年真相的办法。这是冒险,也是剑走偏锋。

    可偏偏,即使是这样看起来极不靠谱的特殊办法,想要做到也并非那么容易。

    媒体们可不是任人利用和摆布的傻子。

    相反的,他们才是娱乐圈里最唯利是图的一群人。

    没有足够的新闻爆点和利益驱使,别说一个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艺人的黑料,就是影帝影后脱光了在他们面前裸/奔,他们也不见得会有兴趣拿起相机多拍几张……

    而相反的,若是有足够的新闻价值在,哪怕眼前有再多的阻碍和困扰,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地突破过去,甚至不折手段地去追求所谓的“真相”。

    如果想要达到这种效果,办法便仅仅只有一个。

    那就是快速走红。

    只有当宋妍红了,有了足够的名气和咖位,她才能拥有被媒体所看重的新闻价值

    否则,媒体们白白挖出了一大堆八卦新闻,观众却压根不知道她是谁,这样的新闻又有什么价值可言?不就等于是白费功夫吗?

    想要利用和摆布媒体,并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娱乐圈里几乎每一位稍微有名气的艺人都有自己私下合作的水军工作室,与各大媒体方面也都保持着友好合作的关系,双方等于是互相利用。

    艺人利用媒体的新闻传播来提高自己的热度与知名度。

    而媒体也同样利用艺人的各种消息传播,来增加自己的流量利益。

    双方互利互惠,心照不宣,这也算是娱乐圈里独有的一种共生共赢的局面了。

    当然,也不止是艺人,很多经纪公司也都是这样做的,甚至比艺人的手笔更大,做得更完善。

    因为经纪公司往往不缺钱,财大气粗,直接培养几个水军工作室,专门为自己,为公司旗下大大小小的艺人服务,必要的时候还能在网络上引导舆论走向,对粉丝评论控场,作用多不胜数,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只是圈外人隔着一片镜头看娱乐圈,往往只能看到表面上的繁华热闹,看不见暗地里的盘根错节罢了……

    宋妍一开始与孟阳签约,还只是抱着赚钱养活自己的简单念头,根本就没往走红的方面想太多,到最后,反而是宋立国的违和态度点醒了他,让她猛然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一下子就对签约的事情认真了起来。

    也是在那个时候,宋妍才真正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她都要进娱乐圈,尽快让自己走红,只有这样,她才能顺利地进行下一步……

    如果让宋立国知道,他煞费苦心,想方设法地阻止宋妍的行为,最后反而变成了促使宋妍下定决心的根本原因,也不知道他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没准会气到活活吐血吧?

    宋妍自然也不可能为了一时的快意报复,主动把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告诉他。

    而即使宋妍嘴上不说,她随后的所作所为,也足够把宋立国气到吐血了……

    宋立国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忍着肉疼拿出了一千多万,准备交给宋妍与公司解约,结果宋妍一听,二话没说就做出了决定,认认真真地投入到了公司培训当中,电话不接,钱也不要了,完全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

    哦,不对,应该是把他的话当成了反面选择。

    他越是怎么说,她就越反着来做,差点没把宋立国气出个好歹。

    至于宋立国拿出来要给她支付违约金的那笔钱,宋妍也不是故作清高的不想要,而是她深知宋立国的为人。

    即使她假意答应拿到了这笔钱,一旦宋立国随后发现她没有老老实实地与公司解约,而是直接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宋立国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善罢甘休的。

    那个时候,宋妍早就已经与宋家断绝了关系,而且并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而是实打实的请了律师公证,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她与宋立国的父女关系已经不存在了,等于是毫不相干的两个陌生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宋妍若是直接拿走宋立国上千万的巨额资金,却拒绝履行自己承诺过的义务,宋立国便完全有权力可以告她巨额诈骗!

    到时候,只要一张轻飘飘的诉状,宋妍就得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麻烦缠身不说,还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她与公司签订的合约。

    因为,在艺人合约中,有一条规定是不允许艺人因自己的私人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否则便算作是违约。

    公司不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反而还有权力要求艺人赔偿自身的名誉损失费。

    那无疑又是一笔天文数字。

    也就是说……

    宋妍若是贪心不足,拿了宋立国的那笔钱,她所要面临的便不仅仅只是前途尽毁,还极有可能要面临两场必败无疑的官司!

    一场是宋立国状告的诈骗,一场是公司状告的违约以及名誉赔偿。

    到最后,不止是宋妍拿到的钱要赔给公司做补偿,同时还得偿还宋立国的千万“诈骗”巨款,相当于是自己白白承担了所有的违约金。

    如果偿还不上的话,高达上千万的“诈骗”金额,早已经超过的刑事犯罪的标准线,一场牢狱之灾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而若是宋立国足够狠心的话,宋妍要面临的便极有可能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宋妍深知宋立国的为人与心性,也深知这笔钱背后潜藏的危险与恐怖。

    往往看似从天而降的不劳而获,巨大的诱惑人心的利益后背,都会潜伏着这样的危险与陷阱。

    一旦经受不住诱惑迈出了那一步,贪心不足,最后往往也得不到看似近在咫尺的好处,反而极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宋妍当时虽然经济窘迫,却也从未想过要用这种方式去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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