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宿主 >第二百九七节 王者之行
    这就是新的部族之王

    他知道我需要粮食,他知道我带着四个孩子苦苦煎熬。丈夫是个懒鬼,每天躺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做,他甚至打算把我和孩子们卖掉,用换来的木柴和粮食安安稳稳过冬。

    孩子很懂事,他们围拢在女人身边,八岁的长子抬手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将捧在手里的馒头举高,怯生生地问:“阿妈馒头,我们能吃吗”

    “能吃,当然能吃。”她使劲儿抽着鼻子,用手背擦着眼睛,忙不迭推按着四个孩子的肩膀,用颤抖的声音连连催促:“跪下,都跪下,快给大王磕头,给大王磕头啊记住,是大王给了你们活命的机会,是大王帮了我们。”

    很多人都看到这一幕。

    巡游队伍继续向前。

    天浩在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面前停下脚步。

    老人只有一条胳膊。他穿着一件肮脏的旧皮袄,被虫子啃咬出一个个破洞,常年没有清理过的头发看去又脏又乱,浑身下散发出一股恶臭。天气寒冷,他跪在那里瑟瑟发抖,旁边还有一个六岁左右的女孩。

    天浩弯腰将老人扶起,脱下身的皮袍替他穿,又把女孩扶起,从侍卫手中接过装有米面的藤筐,递了过去。

    低头注视着老人的断臂,天浩认真地问:“你这是刀伤”

    老人显然从未有过与部族之王这般近距离接触的经历。他畏惧着不敢抬头,但穿在身的新皮袍实在很暖和,让他有种说不出的快慰与满足app下载地址xbzs。老人伸出右手横在胸前,行了一个军中的礼节,低声回答:“以前跟虎族人打仗时留下的。虽说丢了一只手,但我也砍死了两个,算是赚了。”

    天浩笑着称赞:“不愧是我牛族的勇士。”

    老人脸微微有些发红,他不太适应这种场合,来自位者的称赞令他激动,也有些本能的畏手畏脚,很不好意思,低声嗫嚅:“大王我很脏,身有味臭”

    天浩对此毫不在意,他低头看着手捧箩筐站在老人旁边的女孩:“这是你的孙女”

    老人单手拢住女孩的肩,点点头,情绪变得有些低落:“我儿子后来应征入伍,战死了。儿媳妇前年得了急病,也去了。现在就剩下一个小孙女跟着我相依为命,我我我是真怕有一天两脚一蹬就这么死了,留下她那该怎么办啊”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悲伤面孔,天浩蹲下身,把小女孩弯腰抱起,对老人认真地说:“无论之前是什么规矩,本王执掌族长之位后,全都改了。你明天去军务部门登记一下,只要是打过仗,为我牛族流过血,拼过命的人,都能得到一份工作。”

    老人眼眶有些发红,他脸流露出无限感激:“多谢大王可是我,我没有手”

    “本王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天浩提高了音量,在附近的人听来震耳欲聋:“只要是有功的战士,无论残疾还是健康,在本王看来都一样。我会养你们到老,你们的家人本王也会负责到底”

    这话如雷鸣般在老人耳膜里反复震响,他呆呆地望着天浩,不由自主张大了嘴:“这这是真的”

    天浩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本王去过锁龙关,亲手砍了百颗白人的脑袋。”

    这比任何保证都管用。

    道路两边的围观者越来越多了。

    天浩控制着与每个人谈话的时间和节奏,三至五分钟,不会超时。给予对方的礼物不外乎是皮袍和装有米面的藤筐,两样东西都放在牛车,跟随大队前进。

    说起来还是挺麻烦的,走过两条街道,天浩已经换了四件皮袍。

    他很清楚这种亲民巡游的意义,也明白“身衣”与“普通袍子”之间的巨大差异。

    前者是部族之王穿过,带着他身体温的礼物。后者就普通得多,虽是新衣,却在接受者心中失去了那种特殊的珍贵分量。

    其实分发出去的礼物不算多,皮袍总计一百件,装有米面的藤筐一千个,馒头另算。

    阿菊的妇女工作队成绩斐然。她们对雷角城底层平民进行了初步排查和了解,在短短一周时间里给这些人编号建档。针对各家各户不同的情况,制订了不同的援助标准。就连今天晚的巡游,也是她们在暗地里推动,天浩按照阿菊报来的名单,对她们选定需要“现场送温暖”的个体目标给予礼物。

    在天浩身后,成群的民众纷纷跪下,无数人流下感动的泪水,纷纷高呼“大王万岁”。

    这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

    独臂女的故事很快就能传遍整个雷角城,继而是整个雷牛部的大小村寨。

    名单的所有贵族都被抓捕,至老人,下至孩童,统统得死。

    天浩需要他们的人头彰显权力。诚然,这些人当中肯定有冤死和误杀的部分,却没人在他们临死前高喊“刀下留人”之类的口号。

    只要有十个平民在行刑现场站出来,表示其中某个人不该死,天浩都会欣然接纳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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