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維度魔神的代行者 >第104章 記住了,要叫我胖虎大人!
        

        風和日麗,天高雲淡,正是外出遊玩的好日子。

        這一天也正是休息日,柯南被熊孩子偵探團的三個熊孩子從家裏叫了出來,一起玩起了捉迷藏。

        說實在的,捉迷藏這個遊戲,小學一年級他就不玩了,他那個時候玩的是什麼呢?

        好像是踢足球……

        要不就是抱着本福爾摩斯的在看。

        結果現在從高中生變成了小學生,又要開始玩捉迷藏,這也太沒意思了吧?

        柯南原本打算拒絕的,但小蘭卻笑呵呵的說出了“柯南,不能當個書呆子哦,要多跟朋友出去玩”這句話來,這讓他無法拒絕,只能跟着熊孩子偵探團出來玩。

        嗯。

        柯南原本以爲憑藉自己的智商,搞定這幾個小鬼是沒有問題的,但到了最後還是變成了玩捉迷藏遊戲。

        這實在是太坑了!

        “柯南,該輪到你當鬼了!”元太興奮地說道。

        “柯南,要不還是我來當鬼吧?”看着柯南一臉無奈的表情,步美站出來說道。

        “步美,柯南輸了,就該柯南當鬼,你不要幫他,這樣對其他人不公平。”光彥說道。

        “步美,你快點藏好,我來當鬼了。”柯南說道。

        “太好了!”元太高呼道:“大家快點藏好,不要讓柯南找到!”

        說完這話,三個熊孩子頓時跑沒影了。

        柯南一個人從1數到了100,然後睜開眼睛,大喊道:“我數完了,要開始了,你們準備好了沒有?”

        沒有人迴應。

        果然!

        熊孩子是熊了點,但卻不是傻子。

        柯南無奈的嘆了口氣,然後開始尋找起了熊孩子們,畢竟是玩過捉迷藏遊戲的,而且腦子是高中生的,雖然身體是小學生的,但行動能力還是蠻強大的。

        真要認真起來,熊孩子們不管藏在哪裏,都能被找到。

        柯南一出手,先是抓到了光彥,然後在路上發現了步美,卻沒有抓她的意思,小女孩嘛,留到最後就是了。

        帶着光彥去抓元太,這傢伙的痕跡太明顯了。

        看着藏在垃圾桶裏卻露出了一個大屁股的元太,光彥都快要絕望了……你藏就不能好好地藏起來?

        “這絕不是一件完整的犯罪案件!”

        看着元太的大屁股,柯南開始裝逼了:“現在我已經完全明白你的伎倆了,因爲基本上你犯了三個重大錯誤——”

        “第一,在垃圾桶的周圍,很不自然的散落的空罐子,光是看掉落在外面空罐子的數量,就知道垃圾桶裏一定藏着什麼東西了。”

        “第二,你剛纔還在喫的冰棍,現在卻掉在了垃圾桶的旁邊,這隻能說明你慌里慌張躲的時候,不小心把冰棍弄掉了。”

        “第三,也就是最爲關鍵的一點,我看到了你的大屁股,元太,別躲了,快點出來吧!”

        柯南很是歡快的說道。

        “可惡!”

        元太有些生氣的站了起來,又弄灑了一地的空罐子,只見元太那小胖臉上露出了不爽的表情,雙手也都握成了拳頭,嘟囔道:“囉裏囉嗦的吵死人了!”

        柯南沒有理會元太的抱怨,而是拿起了阿笠博士爲少年偵探團製造的裝備——偵探徽章。

        偵探徽章能夠短距離通訊,還放了定位裝置。

        “步美,我已經找到元太了,你現在可以回來了。”

        “啊,元太也被柯南找到了,柯南好厲害啊,不過也很無聊,柯南不是鬼,是個偵探,所以才這麼快就結束了。”步美忍不住抱怨了起來。

        女子口巴。

        任誰玩了這麼多次捉迷藏,不到十分鐘就結束了,也會感到無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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