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影視先鋒 >194:小鎮守衛戰
    啊!!

    伴隨着槍響,尖叫聲此起彼伏。

    黑衣人們訓練有素,抽出藏在斗篷內的武器見人就殺。

    幸好此時下着小雨,街道上的行人並不多。

    只有幾名運貨的苦力被當場打死,其餘行人見勢不妙紛紛躲進兩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內,餐館內,旅社內,衝出了二十多名蒙面人。

    他們前一秒還是小鎮上的旅客,戴上面巾後直接化身匪徒,與黑衣人會合在了一起。

    跟隨在黑衣人身後的三輛馬車,有一輛馬車的車廂被打開了,只見裏面裝的都是武器彈藥,很快被趕馬車的人分發給了蒙面人。

    一時間,黑衣人加上蒙面人,小鎮內足足涌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們嫺熟的開槍動作,明顯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鳥。

    “我叫哈農,你們或許聽說過我,對,我就是被你們打死的火車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爲我的兄弟復仇!”

    “如果你們識相,我們只掠奪,不殺人,大家可以平安相處。”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們的武器跟我們打一場吧,這是個適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們誰纔是強者!”

    哈農是個三十多歲,留着小鬍子,身穿皮夾克的中年人。

    他有點加勒比海盜中,傑克斯派洛船長的味道,都是一樣的桀驁不馴,一樣的視生命如兒戲。

    “大家分頭行動,蒙面隊三人一組,洗劫小鎮上的商店,酒吧,旅館,餐廳,槍械店,雜貨店,服裝店,理髮店,有人反抗格殺勿論!”

    “黑衣隊跟我來,我們負責消滅小鎮上的守衛,他們殺死了我的親弟弟,我要他們血債血償!”

    哈農指揮手下分頭行動,目光中閃動着殺意。

    另一邊,治安所內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務,面對來勢洶洶的匪徒們,對着手下命令道:“大家從後門出去,兩人一組,立刻佔據小鎮的制高點,從上面發動攻擊。”

    “他們的人很多,數量是我們的一倍以上,你們要記得保護自己。”

    “菲爾斯,你去召集那些農場主,讓他們派出手下的牛仔參加小鎮保衛戰。”

    “告訴他們,殺死一名匪徒獎勵100美元,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他們會樂意爲我們效力的。”

    林耀很清楚光憑守衛的力量,不足以對抗哈農一夥人。

    這些人是準軍事組織,別說人數是他們的一倍了,就是一對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對手。

    想要打贏這場仗,必須有小鎮的支持。

    小鎮人口數千,家家戶戶都有槍,哪怕一百個人中能站出來一個,他們也有打敗對手的希望。

    “快行動!”

    一聲令下,守衛們紛紛從後門離開,爬上兩旁的建築。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臨下的地理位置,能給射擊帶來良好的視野,併爲他們提供儘可能多的掩護。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樓頂時,蒙面隊的人已經開始洗劫商店了。

    蒙面隊早在兩天前,就開始陸陸續續的入駐小鎮。

    他們很清楚哪裏可以弄到錢,於是小鎮的支柱性產業酒吧,就成了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簡單,酒吧的老闆湯姆遜,是小鎮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歲的他據說參加過南北戰爭,手底下也養着五六個打手。

    第一波槍戰,在蒙面隊與酒吧守衛間打響。

    酒保們端着步槍,在老闆的帶領下守在樓道與二樓上,不斷射擊想要靠近的蒙面人。

    有些在酒吧內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這一行列。

    一時間,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樣,死死的釘在蒙面隊面前,讓他們不得存進。

    “開槍,自由射擊!”

    林耀與他的守衛們也參戰了,開始對着下方的匪徒進行射擊。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樓頂的是個少年人,他恐怕只有十五六歲的樣子,還是個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極了,

    抱着槍趴在掩體後面渾身顫抖,林耀開了三槍都沒聽到他的動靜。

    “別愣着,今天不是我們幹掉他們,就是他們幹掉我們,自信點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縮縮的將頭探出掩體,哆嗦着沖人羣開了一槍。

    什麼也沒打中,子彈不知道飛到哪去了。

    林耀搖了搖頭,他對這名少年有印象,平時幹活很賣力,也跟他們一起逮捕過逃犯。

    沒想到遇到大場面就嚇壞了,果然兩三個人的戰鬥與戰爭是兩碼事。

    這場雙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規模遭遇戰,根本不是牛仔們拔槍互射能比的。

    在這種子彈亂飛的環境中,運氣甚至比槍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斷開槍,短短兩分鐘內,就有四個人被他擊斃。

    剩下的就沒那麼好殺了,他們不是藏身在馬車後面,就是趴在商店裏跟他們互射。

    一番亂戰之後,哈農損失了十幾人,林耀這邊也損失了七八個。

    好多房頂上的守衛都啞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還是受了重傷,火力封鎖變得蕩然無存。

    “他在上面,上去殺了他!”

    耳邊傳來呼喊聲,林耀抱着步槍後退,發現了一名企圖爬上來的悍匪。

    沒有猶豫,一槍打在他的腦袋上,子彈將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頭一看,東面也爬上來一個人,手持匕首,將少年撲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槍,對着此人的後背就是兩槍。

    少年得感謝左輪槍的穿透力不強,要是換成後世的五四手槍,子彈在貫穿悍匪的同時也會把少年串成葫蘆。

    “酒吧被攻破了!”

    亂戰中,林耀從遠處聽到喊聲。

    擡頭看去,威爾遜的屍體被從二樓丟了出來,蒙面隊的匪徒們已經佔領酒吧。

    這不是個好消息,酒吧是小鎮上最高的建築,匪徒們佔領了酒吧,就相當於佔領了比他們更優越的制高點。

    從林耀的角度看去,無法看到酒吧的樓頂。

    但是從酒吧的樓頂往下看,整個小鎮都能一覽無餘。

    “神槍手,酒吧的樓頂上有神槍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着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腦袋猶如西瓜般爆開,紅的白的灑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體後面,看了眼少年的無頭屍體,低語道:“孩子,我不得幫你補充一句,當你發現神槍手的時候,應該想想他是不是也發現了你!”

    話落,林耀一個翻滾衝出掩體,對着樓頂上的神槍手就是一槍。

    沒打中!!

    林耀臉上的笑容一僵,隨後他的掩體上便傳來了噼裏啪啦的子彈撞擊聲。

    躲在掩體後面,他知道這裏不能再待下去了。

    沒有人希望被神槍手盯上,剛纔那一槍雖然沒打中,卻顯然嚇到了對方。

    短時間內,神槍手恐怕不會更換目標,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擊點廢了。

    “所有人離開樓頂,進入建築內纏鬥,等待支援!”

    林耀放聲大喊,隨後一個翻身從治安所的樓頂躍了下去。

    剛落地,他就聽到了腳步聲,起碼有兩三個人正在往這邊跑。

    他們是被聲音吸引過來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誰知道呢。

    林耀將步槍背在身上,躲在牆角,拿着左輪深吸了一口氣。

    短距離戰鬥中,步槍因爲槍桿過長不利於發揮,左輪纔是巷戰的首選。

    一秒,兩秒...

    聲音越來越近,當近在咫尺時,林耀往地上一趟,槍口對準來了來人。

    呼!!

    虛驚一場,來的是三個逃跑的小鎮居民,其中一個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馬的女孩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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