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漢末之橫掃三國 >第519章:選才制度
    田豐大笑幾聲,說道“哈哈哈哈,主公,目前爲止,到達我善無城的豪傑士子已經多達三百餘人,現在都已經安置暫且住下,有了這些人手的襄助,我部諸郡便暫時沒有缺少人才的憂慮了,之前一直沒做的事情也都可以進行了,有如此多的豪傑士子前來,真乃主公洪福也”

    三百多人,有文有武,這些人手已經不少了,分派到軍中各地,已經足夠支撐起來架子了。.

    張燕心中也十分高興,“哈哈哈哈,好真是好事啊,一定要將這些人才都安置好這是我部第一次招攬賢才,其中意義重大,除了這些豪傑士子之外,天下各地肯定還有無數的豪傑士子在進行觀望,只要我等處理好這一次的招賢之事,日後肯定會還有無數的豪傑士子聞風來投,因此這一次的招賢之事一定要做到盡善盡美你等打算如何處理這一次的招賢之事”

    這些人才雖然來了,但是還得把他們給處理好,若是這些人處理的不好,那張燕的名聲就毀了,這一次招賢之事非但成不了好事兒,還得成爲一件壞事

    這一次的人才選拔事關重大,再加上選拔之事事關重大,必須得有張燕做主,田豐等人也不敢擅自拿主意,田豐思慮片刻,回道“回稟主公,關於此事我等也還沒有做好決定,不知主公意下如何”

    張燕知道此事棘手,很有可能會定下他麾下很長時間的人才選拔制度,他也不敢輕易視之,必須得做一個儘量完美的計劃出來。

    人才選拔無非只有兩種制度,現在實行的察舉制和未來實行的科考制。

    察舉制是漢代選拔官吏的一種主要方法,的對象爲沒有官職的讀書人,的對象是下級官吏。

    按規定,他們都必須是品德高尚、學識才幹出衆的人。由下而上推舉官吏的辦法,在秦代已有,但作爲完整選士制度的,則是在西漢時期纔開始確立。漢高祖劉邦雖是的,卻深明不能以的道理,所以高祖在十一年下詔求賢,輔佐帝業。

    漢文帝在即位第二年就下詔,說:這便是察舉制度的開始。文帝十五年又下詔,舉賢良能直言極諫,。這裏說明當時不但有了考試,而且還有等第區別,顯示此時察舉制度已趨成熟。

    漢武帝建元元年下詔舉士,規定非治儒術者不取,董仲舒取爲上第。這正標誌着察舉制度的完備與正式確立。這時候,漢朝的統治者已從初期的與民休息、清靜無爲,轉爲積極進取,確立以儒家思想爲指導原則,並以法治繩之,達到了學術思想、政治體制、知識分子三位一體的結合,使中央集權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漢代察舉制度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與沒有分開。而且,與沒有區分。

    察舉的對象既有未入仕者,也有入仕者;選舉科目的設置,也是對現任官吏的考課內容,總的來看,考試是輔助形式,不佔主要地位,這說明漢代對選才、任職官吏的考覈還未制度化、嚴格化。

    到了東漢光武帝時,開始對選拔與提拔的對象,施行,即進行文字方面的測試,內容有策、經、箋奏等,初在部分科目,後向所有科目滲透,考試這一環節變得愈來愈重要,但還是沒有佔據主導地位。

    科考制則是通過設立各種科目公開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創始於隋,形成於唐,完備於宋,強化於明,至清趨向衰落,歷經1300餘年,對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觀念和社會風尚有重大影響。

    隋朝立國後進行改革,廢除九品中正制,創建科舉考試。隋朝科舉考試屬初創階段,爲地方薦舉與中央考試相結合。每年各州薦舉貢士3人入京考試,成績優異者稱秀才。當時僅設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由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總管、刺史薦舉考生。

    隋煬帝即位後,擴大爲包括文才、武藝、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薦舉,規定有一藝可取即應採錄,且隨才升擢,同時設進士科,用詩賦、試策進行考試。這是科舉制確立的重要標誌。

    由於科舉考試公開進行,有規定的知識結構作爲公認的主要錄取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允許平等地公開競爭,儘管此制當時尚不完備,但已顯示其選拔人才的一定優越性。科舉制度的產生適應了封建社會政治發展的需要,把選用官吏的權力從世家大族手中收歸朝廷,有利於中央集權制的鞏固,被後來歷朝所沿用。

    以經義八股爲考試內容的科舉制度發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無遺,清初即有大臣建議改革,但清統治者爲推行文化專制主義,將科舉考試作爲籠絡漢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錮知識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滿人、漢人兩榜錄取以優待八旗子弟外,餘皆承明之舊。

    乾隆皇帝還指派學者方苞編定明清兩朝名家所寫八股文,定名欽定四書文,刊行全國,供赴考舉子由於死記硬背經書及八股時文即可應舉入仕,故參加科舉的考生日增。爲限制錄取人數,主考者常乞靈於考試命題,致使毫無價值、近似文字遊戲的偏題、難題、怪題氾濫成災,考生爲迎合考試命題而尋章摘句,死鑽牛角尖,科舉考試製更趨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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