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變成二哈的律師 >031 昌傑律師事務所
    雖然我知道你也許只是肚子餓了想要喫的……陳怡榮繼續說道:但是還是很感謝你可以在這個時候陪在我身邊……

    嚇死寶寶了。聽到陳怡榮這樣說,蘇子長鬆了一口氣。果然是自己嚇自己,這個女人還是沒有我想想中的那麼聰明嘛,我都這樣叫了,你還是沒有察覺出來了。

    畢竟不是誰都覺得,自己家的狗是一個人變得。那得多精神病纔會這麼想啊。

    我還是覺得,應該給你申請一個安慰犬的工作證呢。陳怡榮趁着等待紅綠燈時的停車,伸手抓了抓二哈的下巴:這樣你就可以跟我到任何地方了,感覺很多時候有你在我身邊,心情都好了很多。

    安慰犬?蘇子長想了半天,好像只在電視和新聞裏面看到過,之前在身爲人的時候,蘇子長家裏並不養狗。

    好像是會趴在別人身邊,當別人情緒不穩定的時候舔舔手的狗狗?

    蘇子長伸出舌頭舔了舔自己的鼻子,好像這種工作犬不光可以跟隨主人出入各種餐廳、商店,還可以跟隨主人搭乘火車、船隻和飛機,甚至出入各種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這麼說了,自己如果取得工作犬的證書,是可以跟着陳怡榮出庭咯?

    看起來好像很不錯的樣子。

    蘇蘇,我覺得在去江城大學之前,我還是應該和周杰學弟碰個面。陳怡榮將車子停在了小區樓下說道:我覺得還是應該詳細瞭解一下他的情況,怎麼說呢。經過了這一次的案件之後,我發覺真的不能只關注案件了。

    二哈歪了歪頭,目光炯炯的看着思索中的女人:律師不關注案子本身,你想關注什麼?難道想當居委會大媽還調解一下當事人的糾紛嗎?

    怎麼說呢,雖然我不至於想要做什麼,我也不會自負到認爲自己可以調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但是我想要了解當事人的想法,最少我要知道自己爲什麼要去做這個案子。我不想再出現這樣的情況……

    還好,還好。蘇子長心想道:你還沒有想要當聖母的想法,要知道當事人不打官司,律師喫什麼飯?不是都要餓死嗎。

    說句不好聽的,律師就是發‘國難財’。別人出現了無法解決的問題和矛盾纔會找律師。雖然這樣,我們也不應該希望別人會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和矛盾。我雖然是個律師,但是我真的希望世界上沒人打官司。蘇子長莫名其妙的想起來他老爹過去對他說過的話,有一瞬間的晃神。

    蘇蘇啊,我希望我接的案子,都是我自己願意接的,而且不會後悔的案子。陳怡榮說完嘆了一口氣然後輕輕拍了拍自己白裏透紅看起來像是嫩蘋果的臉頰自我鼓勵道:精神點,陳怡榮,你是最棒的!

    你是最胖的吧!蘇子長對着陳怡榮翻了個白眼:快點打開車門讓我下去啊,喫晚飯啦!

    ……

    第二天,陳怡榮帶着自家的哈士奇一起去上班,既然決定要培養哈士奇成爲一條安慰犬,自然要開始帶着它適應各種場合。

    她也約了周杰……第三個案件的當事人來辦公室詳細談論一下他的案子。

    陳怡榮所在的江城昌傑律師事務所蘇子長自然是來過的。說起來,蘇子長和昌傑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兼主任,陳怡榮的老師王昌傑是曾經的同事,他們大概屬於江城市的第五代律師。

    很多老一輩的人,依然有一個習慣性的思維,認爲律師屬於公務員。這是有着一定的歷史原因的。

    我國最早是根據1954年憲法關於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規定,於1954年到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師協會和法律顧問處,初步開展了律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在當時,律師稱呼爲人民律師,與法院、檢察院同屬於司法體系。

    1980年8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對新的律師制度作了系統、詳盡的規定。根據暫行條例規定,律師是國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務是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提供法律幫助,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到這個時候,律師任然屬於國家公務員,拿的是公務員工資,並且接受法院的指派爲當事人和刑事案件的被告辯護。

    在這個時候的江城,這批律師是屬於第一代律師。他們當中的很多人並沒有經過嚴格的法律培訓,多是由退伍軍人或者政府人員經過培訓後上崗的,但是他們卻有着豐富的經驗。

    到了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將律師專門獨立出來,雖然還沒有脫離公務員體系,但是已經需要經過系統的學習和考試纔可以持證上崗,這一批律師屬於江城第二代律師,蘇子長的父親是在這個時期從江城周邊的小城市自學法律並且通過考試成爲律師的。

    有意思的是,當時的律師需要學習《刑事偵查》、《犯罪心理學》等內容,律師有時候會充當偵探來研究刑事案件。

    第三代律師和第四代律師分別是因爲《律師法》2001年1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兩次修訂期間成爲律師的人。在那個時候律師已經脫離了公務員的範疇,成爲獨立的律師事務所,自負盈虧,不再聽從法院和檢察院的指派,自行代理自行辯護。

    不過如果追源溯本,整個江城市的律師在最早同屬一家律師事務所——江城市律師事務所,而後這家律師事務所分爲第一律師事務所和第二律師事務所。再後來律師制度改革,律師脫離公務員隊伍。國家允許律師自己組建律師事務所,江城的律師事務所纔多了起來。

    可以說江城市的律師,老一輩的都是同事,年輕一輩的都是同門師兄弟。

    而蘇子長和昌吉律師事務所的主任王昌傑屬於江城第五代律師,他們是在同一期進入蘇子長父親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做了五年的同事。

    他們也是同時從原本的律師事務所脫離,創辦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成爲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和主任。兩者關係還挺不錯,經常互相串門喝茶約酒。

    對於這裏,蘇子長真是再熟悉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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