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趙全和孫曉雲小說 >第1226章好像不是在看她
    “後來我成爲了修士,然後糧食公司當初涉及到這件事情裏的72個人,我全部都殺死了。剩餘的人害怕,所以他們也就不敢再來糧食及公司了,這糧食公司也就成爲我的地盤。”

    “情況就是這麼情況,現在滿足你的好奇心了嗎”

    當林純說起最後那句話的時候,明顯能感受到她態度的不悅。倒也可以理解,重複自己當初所受的欺辱,任誰也不會覺得這是件高興的事情,尤其是父親還因爲那種欺辱而去世。

    所以趙權並不林純的態度,反倒很誠摯的對她說道“很抱歉。”

    林純微愣,她滿心以爲趙權會因爲她的態度而不滿纔對,畢竟是個一言不合就殺人的傢伙,但沒成想此刻竟然會收到趙權的道歉,這讓她大感意外,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畢竟趙權先前只是問問而已,也並非故意揭她的傷疤。

    所以隨後她就不說話了,只管喫着服務員端上來的飯菜。

    而後的閒聊中,趙權問起了林純的家人,林純表示家裏沒人了。

    “早就沒人了,當初我爸在牀上躺了幾年,就把我媽給躺跑了,跟一個男人走了。我成爲修士後找到了她,原本想殺掉她,但後來終究還是放任她跟那個男人在一起,但是我們之間的母女關係已經斷絕了,從她拋棄我跟我爸那天開始,我們之間的母女關係就斷絕了。”

    “現在要問我的家人我也不知道誰是我的家人,我的那些手下他們有些人是見我漂亮所以跟着我,有些人是迫於我的強勢威脅而跟着我,還有些人就是不知道去哪所以跟着我,這種人能算得上家人嗎當然算不上,所以我沒有家人。”

    當林純說起這些後,趙權聽在耳朵裏還真是有些小心疼。

    當然,這種心疼與情愛無關,所以自然也不會延伸到感情層次上面去。

    而這時候,林純的話也再度出口,“現在也挺好的啊,我沒覺得有什麼不好,多自由,無拘無束而且可以沒有任何管轄,想去哪就去哪,想欺負誰就欺負誰,還不被人欺負,多好”

    正故作瀟灑的時候,林純突然想起下午被趙權在辦公室內的欺負,頓時再度羞惱。

    在成爲修士知道自己的靈技很強悍後,林純就發誓這輩子都不受人欺負。

    結果呢,這誓言也沒多長時間,就被趙權給欺負的尿褲子了。

    她還沒法多說什麼,畢竟是她要殺趙權在先,報復也是自鎖當然,哪怕手段確實挺惡劣。

    看到林純臉色突然通紅,趙權就知道她在想什麼了,所以隨後對她表示,“放心,我以後不欺負你了,除了你甘心情願被人欺負,應該也不會再有人欺負你了。”

    “如果有人欺負你,那麼你告訴我,我會打到他媽都認不出從哪兒蹦出那麼個寶貝兒來。”

    當趙權的話說完後,林純被逗笑了,什麼玩意兒就寶貝兒,真是。

    不過這一笑,也的確讓飯桌上的氣氛好了好多,讓林純也有心情去喫更多的東西。

    隨後的時間裏,兩人又開始彼此閒聊着,聊林純,也聊趙權,各自聊着對方的事情。

    當然,有很多事情趙權是不會說的,他所說的也只是能說的那部分。

    只不過即便是能說的那部分也讓林純豔羨到不行,她直感覺自己跟趙權就是天上地下。

    “你這簡直就是毫無人性啊,幾歲的時候就禍害幾千萬的跑車,我幾歲的時候連買個玩具車都要央求好幾天,最終還得憑藉期末考試成績單來換取。”

    “你可倒好,一堆人伺候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多舒坦,根本就是人上人”

    當林純邊喝酒邊表示豔羨的時候,趙權臉上泛起了說不清什麼滋味的笑容。

    “林純,你第一次挨外人打是多大的時候”

    林純樂了,“怎麼着,你想打我呀我的話沒那麼招打吧”

    趙權當然不是想打她,就是問問而已。

    而隨後林純也放下酒杯很認真的想了想,“大概是七八歲的時候吧,有個小朋友搶我東西,我奪回來他打我,我就撓他臉了,後來還被老師給好一頓訓”

    林純扯開了童年話匣子,但她明顯把話題扯跑偏了,因爲趙權想說的不是這個。

    於是在林純還在回味童年苦楚的時候,趙權就對她說道“我七八歲時就殺人了。”

    這一句話,當時就把天給聊死了,死死的,讓林純目瞪口呆,覺得趙權有點喪心病狂。

    但趙權當然不是喪心病狂,他只是有自己的原因。

    “我第一次受到刺殺的時候,我還不記事,是我爺爺告訴我的,說在我出生的當晚,就有人僞裝護士,想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把針管捅進我的腦袋裏。”

    “我懂事後的第一次被刺殺,是在三歲的時候,我清楚記得那天我生日,有人送來個很漂亮的蛋糕,是一個旋轉木馬形狀的,我非常喜歡,上面還掛着好些個小鈴鐺。後來那個旋轉木馬爆炸了,所有小鈴鐺都化成碎片,那天一共死個七個人,我胳膊上留有貫穿傷。”

    “我七八歲的時候就殺過人,因爲那人在進門時把我的狗殺死了,那條狗是我出生那年我媽送給我的玩伴,它很懂事,據說在我不懂事的時候它經常照顧我,甚至會阻止我去危險的地方,用牙齒拽着我衣服把我給拖回去。我有看過當年的錄像,我在海邊,它死拽着我往回拖。”

    “很好的一條狗,很通人性,我非常喜歡它,它是我這輩子最好的玩伴,然後在那晚別人刺殺我時,先把它給殺了。或許那人是怕它叫喚驚醒了別人,但我不管這些,他要殺我,我理解,很多利益關係都想讓我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但我不能原諒他殺了我最好的玩伴。”

    “你說你羨慕我的生活,我想應該是我羨慕你的生活纔對,因爲我連個可以打架的小朋友都沒有,每天像是生活在監獄中一樣,只是爲了保證我的安全”

    當趙權跟林純說起這些後,林純都聽愣了。

    她滿心以爲趙權的生活應該超級爽纔對,但現在聽來一點都不爽,甚至覺得恐懼。

    一個人的童年如果是生活在隨時可能爆發的刺殺中,那該是件多麼恐怖的事情她甚至覺得如果是自己的話,那麼自己肯定會有很大的壓力,活活把自己逼瘋的那種。

    難怪趙權可以那麼強大,原來強大的外表之下,還有一顆打小就無比強大的內心。

    當一個人經歷過常人所不能後,那麼他的所作所爲他的成就,自然也就會變的常人所不能。

    趙權,就是如此。

    這天晚上,趙權跟林純喝着酒聊了很多,但卻也不是醉話,畢竟兩人如今都是修士,酒這種東西可以說是千杯不醉,找的只是一種感覺罷了。

    聊完喫完喝完,趙權就把林純送出了酒店,他晚上得入駐,已經在酒店定好房間了,而林純卻有自己的住處,至於住哪,趙權可就不關心了,所以只管送到酒店門口。

    林純擺擺手,“回吧,不用目送了,丟不了。”

    走了幾步再回頭,竟然發現趙權還在往她這看,“真丟不了,沒喝醉,快回吧”

    趙權還看,而且還不搭理她,這讓林純覺得有些奇怪。

    趙權,好像不是在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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