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體驗未來人生 >第一百五十章 鋼狼K
    ;這次案件有幾個點是比較難以處理的:

    第一,口頭協定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第二,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第三,伊誠和李蒙以及江雪這幾個當事人是否履行了合同義務

    伊誠最近跟林剛走得比較近,對法律有一定的瞭解。

    如果沒有這份錄音的話,這羣人去告他,說真的還有點虛。

    但是有了錄音就完全不同。

    衆所周知,開玩笑都是不算數的。

    所以明顯屬於開玩笑的口頭協議也是不算數的。這在我國民法上可以說是不具有的發生法律關係的表示。

    但是,口頭協議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特別是有證人、錄音等證據的情況下。

    我國合同法是保護口頭協議的,但是要有證據。

    剛纔這次談話,伊誠已經拿到了充分的證據。

    江雪和李蒙承認得清清楚楚,口頭協議的內容也很明確。

    拿到法庭上,已經夠支持他勝訴了。

    至於未成年人的部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

    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來解釋一下什麼意思:

    如果是10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簽訂符合自身年齡、智力、精神和健康狀況的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伊誠有能力,並且這份合同中的內容不會對他造成安全損害的話,那麼可以不通過父母訂立就能生效。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

    在父母追認,並且承認<dv syl”xaln:nr; lr:rd”>本章未完,點擊下一篇繼續閱讀<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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