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最初的巫師 >第五章 角落
    酒館和妓院是消息最暢通的地方,三教九流皆有,這個世界也不例外。

    艾斯每天默默點一瓶大麥酒,一疊格魯豆,就能喫上一天的酒。

    他在酒館認識了一個老頭,只要有酒就吹牛,從老頭那知道了很多這個城市的情況和歷史。

    這座城市名叫伯納達,意味“希望之都”,伯納達是希爾王國的首都,傳說千年之前偉大的聖光降臨,驅逐了藍血魔鬼,聖光之下的光耀騎士們在此與神甫們共同建立了聖光宗教國。

    只是時光荏苒,大統一的聖光教國逐漸四分五裂,曾經能經常顯現的聖靈也不再出現,如果不是聖光仍然存在,恐怕大家的信仰都要動搖。

    在一百年前,聖殿騎士團發生了一場叛亂,以希爾爲首的聖殿騎士們宣稱教宗是藍血魔鬼,一場內戰下來,教宗消失不見,伯納達也從聖光教國的首都變成希爾王國的首都。

    目前各國都在推行“教隨國定”,即大家都信仰聖光,但是一些的宗教解釋權必須從聖典出,王室擁有聖典的解釋權,有權任命本王國的大主教。

    今天艾斯又在請老頭喝大麥酒,輕聲向老頭請教起這幾天聽到的消息。

    “哈金老爹,我現在囊中羞澀,又沒有什麼擅長的,想跟着別人一起做僱傭兵,不知道行不行。”

    哈金用力喝了一口酒,打了個飽嗝說道:“我看你小子是活膩了,僱傭兵是你能做的嗎你真以爲僱傭兵協會是過家家你註冊個低級僱傭兵倒是沒問題,只要有身份證明就行,可是你可知道,有多少年輕人死在這條路上,沒錢了就老老實實找份工。

    伯納達這麼大,就算去碼頭搬貨都餓不死你,如果勤奮一些,能喫苦,老爹我介紹你到木匠店當學徒,雖然頭五年只管三餐,可是出師後就能加入木匠協會,做一個正兒經的手藝人。”

    艾斯似乎猶豫了會,岔開話題和哈金聊起了最近伯納達城最近的新鮮事。

    哈金搖了搖頭,既然對面這年輕人不願,他也不強求,當下說道:“伯納達城每天都有新鮮事,每天又沒有新鮮事,因爲聖光之下沒有新鮮事。”

    哈金嘮嘮叨叨說了一通,最終還是說道:“最近有兩個事比較有趣,一個是舊王駕崩,王選即將開始。”

    艾斯有些不解的問道:“什麼是王選”

    哈金老爹忍不住吐槽:“你這個鄉下人,竟然連王選都不知道。要說王選,就要從我們希爾王國誕生說起,我們這個王國與其他王國不同,我們的王不是世襲而來,而是由聖光選出。

    不論出身,不論年齡,當舊王死去之時,每一位希爾王國的人都有資格去摸一摸試王石,只要此石發亮,你就可以前往王城伯納達,參加王選戰爭”

    艾斯聽着更暈了,他忍不住問道:“什麼是王選戰爭呢”

    哈金並不答話,他將空空的大麥酒杯子晃了晃,對艾斯挑了挑眉。

    艾斯掏出僅有的一枚銀幣說道:“這是我最後的家底了,老爹您就都告訴我吧。”

    哈金換了兩瓶大麥酒,把剩下的幾個銅錢塞給艾斯說道:“這些還夠你喫一天飯的,明天去碼頭老老實實扛幾天貨,賺點辛苦錢吧。我接着跟你說什麼是王選戰爭。

    所謂的王,乃是頭頂冠冕,身負民衆之人,既有權更有責任。

    在希爾王臨終之際,聽說他蒙聖光感召,不將王位傳於子嗣,反而定下了王選戰爭。

    任何能讓試王石發亮者,都得以進入王城,他們不分男女老少,將進入王宮,祈求聖劍的恩賜。

    只要能得到聖劍恩賜,他們的左手背會出現一個燃燒聖劍的印記,獲得印記者則是王選戰爭的候選人,他們之間將在王城之中進行殘酷廝殺,獲勝者加冕爲王”

    艾斯還想再問,老頭卻不再答話,他只得勸酒。

    勸了一會,哈金又說道:“還有一個消息,聽說最近城南舊街進來一個特別不守規矩的活力組織,好像叫什麼邁恩幫,從北邊來的蠻子,製造了不少命案,你最近沒事少往那邊跑。那地方可是連個守衛軍都沒有,純粹的黑暗之地,像你這樣的小子,進去了恐怕連渣滓偶沒了

    如果你真想當僱傭兵,老爹我喝了你那麼多酒,也不太好意思不幫你。

    五天之後你天黑之後來酒館,我介紹一位靠譜的傭兵隊長給你認識,但人家能不能相中你,我就說的不算了。”

    艾斯連忙感謝,又灌了哈金幾口酒,看着他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披上斗篷轉身離開了酒館。

    “城南舊街嗎如果那裏是純粹的黑暗之地,我倒是反而不怕了,越是魚龍混雜才越適合藍血魔鬼生存不是嗎”

    帶着莫名的微小,艾斯腳步輕盈的往城南走去,他如貓一般靈活,幾步就跳上了屋頂,踩着磚瓦縱身一躍就是七米,飛一般的往城南舊街移動。

    舊街是伯納達的污穢之地,那裏充斥着暴力、罪惡,絲毫沒有掩飾,大量無處可去的貧民在此飽受活力組織盤剝。

    艾斯站在一處屋頂,俯瞰着下面,幾名活力組織成員圍着一名年輕人,那年輕人看起來並不富裕,已經倒在血泊之中。艾斯將心火之力運轉耳目,看清楚年輕人已經腹部中了五六刀。

    那幾名活力成員用力的踢了踢年輕人,竟然氣憤的說道:“原來是個窮鬼,我以爲他抱着一包是什麼好東西,原來就是些雜草。該死的,早知道不應該殺了他,應該帶回去賣做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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