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韓娛之影帝 >第140章三堂會審(續)
    第三部電影是由安聖基主演的,名字叫做斷箭。

    說實話,當燈光再次暗下來的那一瞬間,很多人是抱着息事寧人的念頭來期待這部電影的。畢竟,之前兩部電影已經把大家折騰的有些不行了。而且,跟前兩部還未上映大家就對劇情心知肚明的電影不同,對於這部斷箭很多人都不明所以,不知道這部電影是講什麼的,也不知道是什麼主題,只是聽說導演是鄭智詠,主演則是安聖基這個國民影帝,僅此而已。

    然而,當ube的那個立方體1ogo在銀幕上出現的時候,很多聰明人就把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給拋在腦後了。開什麼玩笑同一個公司,同一個老闆,同一夥人,處心積慮的把三部電影一起送到這裏,難道只是爲了討個票房上的好利市三者必然有足夠的聯繫,而且有很強的針對性。

    實際上,電影剛剛播放了一分鐘,看着銀幕上的那個指向了法官的弓弩,所有人就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原來,這部電影所講的內容,竟然也是一件大家都很熟悉的事情。

    話說,1995年韓國高考後,韓國各名牌大學開始了他們自己的入學考試。其中,韓國著名的私立大學成均館大學的入學考試數學卷子上出現了一個有爭議性的題目,然後,有一個名爲金京浩的本校數學系助教提出了異議,他覺得這是個錯題。

    呃,這個在韓國職場簡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要是高麗大學的入學考試數學題出了錯,你成均館大學的老師站出來吆喝兩嗓子說不定還會升職加薪。但是,一個私立大學,你一個數學系助教就這麼打了自己同事乃至於整個學校的臉,這實在是犯了大忌諱。於是乎,過了兩年,1997年的時候,成均館大學就找茬把他開了。

    事情展到這一步,換了正常人這破事估計也就結束了。但是,從之前指出錯題的行徑就能看出,這位金京浩老師是個很較真,甚至是很天真的人,這就註定了這件事情還要再起波瀾。

    果不其然,這位較真而又天真的老師明明都已經離開韓國了,甚至已經在國外大學裏教書了,但他對此事竟然還是念念不忘。最終,在時隔近十年的時候,也就o6年那一年,他終於按捺不住衝動,將之前的這錯誤題目整理成了詳實的論文,帶着它回到了韓國,並正式向韓國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成均館大學恢復自己職稱和名譽

    怎麼說呢還是那個詞天真韓國學界的水有多混司法界的水又有多混不知道軍人、教授、法官是韓國總理職務的三大備選嗎

    過程就不多說了,反正高等法院乾脆利索的下了最終決定,判金京浩敗訴。那意思很簡單,不許鬧,該滾哪兒滾哪兒

    說到這裏,就要反過來嘲諷一下成均館大學那些人的天真了,之前一個入學考試試卷上的錯誤題目都忍不了的人,如今怎麼可能忍得下自己十年孜孜不忘的東西被人這麼隨意的否定

    於是,轟動了全韓國的弓弩殺人案出現了。

    案情很簡單,這天傍晚,下班回家的法官遇到了前來理論的金京浩,爭執中,他取出了自己準備好的弓弩

    再然後具體生了什麼事情沒人清楚,只知道這麼幾條:

    先,法官受了傷,並且堅稱自己被對方的弓弩直接射中腹部。

    其次,有公寓保安做證,他是聽到爭執後才上的樓,然後他聲稱自己看到了受傷倒地的法官、手持弓弩的金京浩,三枝未射出的弩箭,除此之外地上還有半截明顯是射出來以後的造成傷害的斷箭。

    然而,金京浩卻堅稱自己並未射箭。

    同時,作爲最主要證物的那半截斷箭怎麼都找不到了。

    最後,法官這個受害人身上的衣服竟然沒有任何血跡,而且他很快就康復出院了。

    一開始案件的定性很簡單,這是在挑釁司法,必須要重判所以馬上金京浩就被逮捕和起訴了。

    可是,正如前面所講的案情,雖然不敢說金京浩是冤枉的,但毫無意問,這是一個典型的懸案,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最起碼殺人未遂這歌罪名是不能被輕易判定的。當然了,一開始輿論還是很挺司法界的,畢竟在案件判決之後到人家家門口拎着弓弩報復,無論如何挑釁司法這四個字是躲不掉的。

    然而,韓國司法界可能是覺得自己人是受害者,所以有些不爽,行事過程中的那種傲慢逐漸顯露了出來,到最後,他們已經開始不停的在媒體和公衆面前不刷新自己的下限了。

    而這個過程大致是這樣的:

    一審開始。

    金京浩:“我沒殺人,你們沒有證據”

    法官一號:“對不起,你說什麼我沒聽見,據我所知,現在是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一審判決殺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要上訴。”

    法官一號:“隨便。”

    媒體和喫瓜羣衆:“”

    二審之前。

    法官二號出場,堂而皇之。

    媒體和公衆:“這不是那個之前貪污的那位嗎爲什麼要你來管這個案子”

    法官二號:“很簡單,我名聲爛,所以我隨便判你們也拿我沒轍,如何誰讓他敢威脅法官呢”

    媒體和喫瓜羣衆:“要不要臉”

    法官二號:“我不要臉。”

    媒體和喫瓜羣衆:“”

    二審開始。

    金京浩:“我沒殺人,你們沒有證據,而且媒體已經做了詳盡的實驗,如果弓弩真的射出去了,還正中他的腹部,那他應該還在醫院躺着,更何況斷箭呢物證呢”

    法官二號:“對不起,你說什麼我沒聽見,本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所以殺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知道你們都是法官,我也知道根本沒轍的,但是我還要上訴”

    法官二號:“隨便。”

    媒體和喫瓜羣衆:“我們知道你不要臉,所以就問一句,斷箭在哪兒”

    法官二號:“我是法官我說了算,法警把這些問問題的人全都攆出去”

    終審之前。

    法官三號出場,堂而皇之。

    媒體和喫瓜羣衆:“這個法官好,名聲大大的好”

    法官三號一言不。

    終審開始。

    金京浩:“我沒”

    法官三號:“閉嘴”

    金京浩:“我不服你就告訴我,斷箭在哪兒判我有罪的罪證那根斷箭在哪兒”

    法官三號:“閉嘴我是法官,這是終審,殺人未遂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除非你讓總統今天特赦你,否則請你現在就去蹲大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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