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農門嬌俏小廚娘 >第一百九十三章 好在哪
    安茉兒從沒見過一箇中年婦女有如此旺盛的求知慾,如此好學,如此執着。

    王太妃連做了三回,自覺還是沒有達到莫厲華做的水準,還要繼續做。

    安茉兒看着一堆核桃酥都覺得嘴巴發乾,只得給王太妃寫下配方,標明每種食材多少用量,讓王太妃照着做。

    第四次做出來的核桃酥,王太妃總算滿意了。

    “送去給殿下喫。”

    宋芸遲疑:“太妃,殿下先前已經吃了不少了,估摸着喫不下了。”

    “那不一樣,先前是莫厲華做的,這是我做的,送去送去,給殿下當宵夜。”王太妃興奮道。

    宋芸只得把核桃酥端去凌煙閣。

    王太妃把那些被淘汰的核桃酥全都分給了下人,轉身對安茉兒笑的甚是熱情:“小莫,我總算明白殿下爲什麼要帶你回來了。”

    安茉兒被這一聲小莫叫的起一身雞皮疙瘩,訕笑着問:“爲什麼?”

    難道不是爲了他的承諾?怕她被三皇子給擄走?

    三皇子說什麼找她去給他母妃做喫的,也不知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她也不想去。

    “因爲殿下孝順啊!知道我喜歡做喫的,而你又深諳此道,小莫,以後你就留在王府,哪也別去了,把你會的都教我,我肯定不會讓你喫虧的。”王太妃真是太高興了,她這個兒子整天冰着一張臉,喜怒不形於色,她知道兒子想要做什麼,她不阻攔也幫不上什麼忙,但她內心也渴望兒子除了那件事,偶爾也能將她這個做孃的放在心上。

    如今莫厲華的到來,足可見兒子還是會替她着想的。

    安茉兒張了張嘴,又把想說的話吞回肚子裏,或許王太妃說的對,只要王太妃高興就好。

    不過,王太妃讓她以後都留在王府肯定是不行的,這一點必須早早說清楚。

    “多謝太妃擡愛,只是我來金陵只能做短暫停留,過些天就得走。”

    “走什麼走?大不了我給你開工錢,你說你要多少?”

    “不行,這樣問你不合適,我記得上回我請來的百味糕點鋪的糕點師傅一月是十兩銀,你知道百味齋嗎?號稱金陵第一的糕點鋪,我覺得你做糕點的水準比他強多了,工錢起碼得加倍,一月二十兩怎麼樣?”王太妃拿出了十足的誠意。

    “不不不,我不要工錢,王太妃,您看,不如這樣,我呢也不是說走了就不回來了,以後我每回來金陵,都來看您,有什麼新式的糕點都教您如何?”

    王太妃不高興的走了。

    安茉兒回到凌煙閣,見賀文和揚塵正坐在廊下喫核桃酥。

    “莫先生……”見到安茉兒,兩人趕緊起來行禮。

    “你們叫我什麼?”安茉兒以爲自己聽岔了,先生這個稱呼在古代是有達者爲先,師者之意,不是隨便叫的。

    “莫先生啊,殿下吩咐了,以後得叫您莫先生。”賀文道。

    安茉兒頗受震動,從美食家到莫先生,作爲一個生活在古代卻擁有現代靈魂的人,作爲一個靠廚藝討生活的普通老百姓,纔會懂得這份尊重的難能可貴。

    階級的固化,人心中的成見,在這個時代都是不可逾越的大山。人家或許會驚歎會佩服你的廚藝,但要想得到權貴們的尊重真的太難了,畢竟你再厲害也只是廚子,是這個社會最低層的階層,地位甚至不如農民。

    她和紀雲亭相識於年少,孩子的心思總是要單純一些,所以他們能成爲朋友,能彼此尊重,但她和齊王殿下才認識幾天?她也就給他做過幾頓飯而已……

    安茉兒想來想去,只有兩種解釋。一種,齊王殿下覺得他們之間還算投緣,一種,齊王殿下本就是心胸豁達之人,不以出身論英雄。

    不管怎樣,安茉兒現在覺得紀雲亭當日對齊王殿下的評價,並非是出於對朋友的維護,齊王殿下的確有不同於常人之處。

    “對了,莫先生,殿下說,您要是回來,便去書房見他,無需通報。”揚塵道。

    安茉兒拱手道謝,朝書房走去。

    李明睿正在練字,每天晚飯後,他總要先練會字,就當是修身養性。

    “莫先生回來啦!”姜淮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

    李明睿擡眼,復又下筆,走筆如龍。

    “喫過了?”

    “回殿下,吃了一肚子核桃酥,膩的我想吐。”安茉兒捂着肚子苦着臉道。

    李明睿忍不住嘴角上揚,他的苦總算有人體會到了。

    母妃就是這樣,當她覺得哪種食物好喫,她就會一直做一直做,做到你喫的想吐爲止。

    “姜淮,去沏一壺雨前龍井讓莫先生解解膩。”

    “是。”姜淮應聲去沏茶。

    “哎!喫膩了核桃酥還有龍井茶可以解膩,但我好像得罪了太妃,不知道怎麼辦?”安茉兒愁眉苦臉。

    王太妃離去時瞥她的那一眼,分明在說……不識時務。

    李明睿挑眉:“說來聽聽。”

    “太妃要我留在王府,給我開工錢,我沒答應,殿下,您是知道的,我來只是暫避風頭。”

    李明睿微哂:“你無需擔心,太妃是太喜歡你,想把你留下,不會真的爲難你,過來給本王研磨。”

    安茉兒聽他這麼說,心裏就安了,走到書案邊替他研磨,順便瞄了眼他寫的字。

    這一看,可把她給愣住了。

    這不是王易安貼中的草書貼,臨摹的是草書大家張旭的字。草書中,她最喜歡的就是張旭的狂草,自如其人,狂放不羈,豁達大度,所以狠下了一番苦功去臨摹張大家的草書。前世不管她怎麼寫,都覺得還是差了點意思,她不夠狂,不夠傲,心境未達,意境自然欠缺,穿越後,她活的小心翼翼,步步爲營,但心裏有着大志向,那份壓抑的野心與掙脫世俗的強烈慾望像一頭猛獸,被她關在心裏,只有在寫字的時候纔敢徹底釋放,這一釋放,反倒成就了這份書帖。

    據朱茂財說,這本書帖賣瘋了。

    沒想到他也喜歡張旭的字。

    “殿下的字寫的真好。”安茉兒由衷的誇讚。

    “好在哪?”李明睿問道。病嬌反派今天也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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