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的妹妹是先知 >102 洞穴野人長老
    “人類小子,愣着幹什麼,快跑啊——”

    在戴倫看呆的時候,那毛球一樣的矮個子傢伙忽然怪叫着衝了回來,一腳踢在戴倫的屁股上,然後連蹦帶跳的往遠處逃去。

    而在身後。

    “咔嚓嚓……”蠻角象石雕的表面開始寸寸龜裂,一些薄薄的石頭片脫落下來,露出了裏面的粗糙皮膚!隨着眼睛位置的一片石頭脫落,蠻角象的眼珠子也轉動起來,忽然死死盯住了戴倫。

    石雕中發出沉悶的吼叫,身上灰塵撲簌簌掉落,石片脫落的速度更快了。

    “它還活着?”戴倫嚇了一跳,轉身撒腿就跑,提着盾和劍直接沿着“毛球怪”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當然!蠻角象那麼大,我可沒法整個石化……哎?”毛球怪一邊跑一邊扭頭看追上來的戴倫,吹鬍子瞪眼道,“喂喂,人類小子,爲什麼跟着我跑?”

    “要是一會跑不動了……還得麻煩你再來一下……”

    許久之後。

    一個小土坡後面,兩個傢伙毫無形象的趴着,看到遠方的大片樹木開始倒下,地面開始震動,蠻角象獨有的怒吼再次迴盪在林子中!好在從樹木折斷的趨勢,隱約看出蠻角象似乎漸漸朝另一個方向離開了,這才雙雙鬆了一口氣。

    戴倫這纔有心思認真打量起身邊的傢伙。

    這是什麼種族?

    褐發少年完全不認得,反正不是人類……個子只有成年人的一半高,和哥布林差不多,但身材卻不像哥布林那樣骨瘦如柴,反倒可以用“矮胖”來形容,加上渾身蓬鬆的長白毛,看起來真的像一個有手有腳的大毛球怪!

    戴倫沒看見脖子在哪兒,好像毛球上直接長了一張臉,而這傢伙的年齡似乎有些大了,額頭佈滿皺紋,眉毛也是白的,巨大的酒糟鼻頭下方還有着一團白鬍須,鬍鬚和渾身白毛混在一起完全遮掩了嘴巴。

    既然能說話,至少也是某種亞智慧種族吧?

    居然還會魔法……

    是傳說中的矮人麼?還是地精?

    戴倫正胡思亂想着,冷不丁腦門上發出“咚!”的一聲。褐發少年喫痛捂住腦袋,不明白老傢伙爲什麼突然用手裏的骨頭棒子敲自己?

    那是一根大腿骨!

    也不知是什麼生物的,反正很長,比戴倫整個人都高。

    “人類小子,大人沒教過你這樣打量別人很不禮貌嗎?尤其還是你的救命恩人!”毛球怪哼哼唧唧道,“說,你叫什麼名字?在野外幹什麼?”

    戴倫揉了揉腦袋,這才坐起身來,訕訕答道:“我叫戴倫·布爾……謝謝你剛纔的救命之恩。”

    “這還差不多……你拿着盾牌,還有鐵劍。”老傢伙仔細打量了一下人類少年,忽然驚奇道:“你是不是個冒險者戰士?”

    “不……目前還不是,我正準備去貝利塔集市覺醒光之印記。”戴倫說着,忽然想起什麼來似的,猛地站起身望向四周,片刻後抱着腦袋懊惱的蹲下來,“完了!完了!這下徹底迷路了,同伴找不到了,地圖也沒了!”

    “人類的貝利塔集市麼……我倒是知道怎麼走。”老毛球忽然捋了捋鬍子,得意洋洋的道。

    “真的?”戴倫猛然擡頭。

    “當然是真的!人類小子,別看不起亞智慧種族,只要活了超過一百二十歲,豬也會變成睿智的長者……”老毛球得意指了指自己,忽然覺得似乎有什麼不對,連忙收回了手指,然後高高舉起了骨頭杖,似乎下一刻就會朝一邊落下,老毛球哼哼道:“看好了,貝利塔集市的方向就在……哎我爲什麼要告訴你?”

    咣噹!

    戴倫險些跌倒,盾牌撐地才站穩。

    他無語的瞪着老毛球。

    “哈哈,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雷米特!是一個偉大的洞穴野人!是不是奇怪洞穴野人爲什麼會說人類語?因爲我可是族裏知識最淵博最年長最聰明的大長老啊……”老毛球哈哈大笑起來,“想讓我告訴你貝利塔集市在哪個方向也不是不行,不過,年輕的人類小戰士得先幫我一個忙!”

    “我說了我還不是冒險者……”

    “在我看來差不多!”

    “好吧,那你說說看……”戴倫嘆道。

    “是這樣的。”雷米特的聲音一下子變得沉重起來,“我們洞穴野人很少出現在地面,因爲我們一直認爲地表以上的世界不安全!可我的兒子昨天被抓走了,就是在地面上……”

    戴倫聽了半天才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洞穴野人是常年住在地下洞穴之中的亞智慧種族,愛好和平,以富含澱粉的根莖類植物爲食,沒有意外的話一輩子都不會走出地穴……但是老雷米特的兒子“貝利”,昨天不知爲何走出了地穴,獨自跑到地面上來!

    結果,果然很快被抓走了!老洞穴野人雷米特就是專門出來找他的。

    而作爲同樣“半人高”的亞智慧種族,很多人會把矮人、地精、哥布林、洞穴野人混爲一談,但用老雷米特的話說,其實很不一樣!

    他非常嚴肅的給戴倫普及了四者之間的區別:

    矮人其實是人類的遠古分支,在烏瑞諾斯大陸分佈最廣,是天生的鐵匠,擅長用熔爐打造各種精品武器;地精則最爲奸詐貪婪,多是工程學大師,卡爾王國著名的傀儡之城就是他們的傑作,各種礦石是他們的最愛;哥布林則最膽小,生活於森林和山谷中,智商也最低,他們的智慧最多最多也就是懂得集體狩獵小動物;洞穴野人則最與世無爭,但也最爲聰明,年長者甚至具備一定的魔法!

    在遇到戴倫之前,雷米特其實已經找到了貝利,發現是附近的猴羣綁架了他。

    老洞穴野人親眼看到,可憐的貝利就被綁在樹梢上,被一羣該死的猴子團團圍繞着……

    只不過,對於來到地面都已經十分抗拒的洞穴野人來說,爬上樹打猴子什麼的簡直是天大的挑戰!正因如此,戴倫剛纔看到他的時候,他才正在一棵樹下面不斷地畫着圈糾結……

    “兒子都被抓走了,你剛纔居然還笑那麼開心?”戴倫難以置信。

    “兒孫自有兒孫福!”老野人振振有詞。

    “那你還出來找?還專門要我救他?”

    “人類小子,還想不想去貝利塔了?”雷米特嘴角一抽,吹鬍子瞪眼。

    “……”說到這個戴倫馬上乖乖閉上了嘴,訕訕道,“猴羣在哪,帶我去吧。”

    片刻後。

    戴倫張大了嘴,仰望着一顆大樹上,被呈“大”字形綁着的另一個毛球狀洞穴野人,以及圍繞着他嬉笑不停、指指點點的一羣綠皮乾瘦生物,陷入了短暫的愕然,然後戳了戳老雷米特的腰。

    “這就是你說的猴子?”褐發少年一臉無語,“這明明是一羣哥布林啊……”

    “啊?這是哥布林?”老洞穴野人嚇了一跳,接着有些尷尬的撓了撓頭,“好吧,原來哥布林長這樣啊……”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