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2008造星記 >第三百七十四章沒有朋友
    趙晨的媽媽是個勢利眼,但是這是她對外人的時候,對家裏人她纔不這樣呢。.zixunz.

    她是一個特別能拎得清事情的人,家裏人可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了,她纔不會傷害這些人。

    但是外人就不是這樣了,能買她東西,給她帶來提成的就是親人,否則在她眼裏就是路人甲乙丙丁。

    一個人想要做出點成就真的是太難了,就像丈夫在外面跑藥,開始都沒有什麼人脈,想要推銷出去太難了,後來在外面喝酒送禮物什麼的,才漸漸打開銷路。

    她在服裝店裏上班,累的是腳,身體特別疲憊,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用熱水泡腳,緩解一下疼痛

    丈夫比她好多了,每天的工作環境沒有她這麼累人,但是也不舒服,他的不舒服,主要是心裏的。

    可是兩個人誰也幫不上誰,就算辛苦,每天還是要老老實實的在外面搬磚,要是有賺錢的機會,就上趕着去。

    上班的時候她說過的最多的話,就是“美女”了,只要能讓她把東西賣出去,拿提成,喊什麼她都願意。

    這幾年丈夫不甘心這輩子就這樣了,家裏過得也就是能喫飽穿暖,想要買點好的東西,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豈止是丈夫過夠了原來的這種生活,她也過夠了,真的是太苦了,每天在商場裏,人來人往的,能來商場裏買東西的,還是條件不錯的。

    看見別人過得好,她心裏就有些不太舒服了,因爲有些女的長得還不如她呢,感覺就像村裏來的暴發戶,但是沒有辦法,人家就是有錢,現在站在這裏賣東西的是她,而不是別人,所以別人要是使喚她,她就得給別人使喚。

    丈夫覺得自己現在就三十多歲,就是而立的時候,得要去嘗試,他現在既然有了想法,就不要害怕,應該一往無前的。

    反正生活現在已經在谷底了,就算過得再差,也差不到哪裏去呢。

    平時他能接到的活都是芝麻綠豆大點的,看他們的片區經理又是豪宅又是名車開着的,他有點酸了,因爲他一點都不覺得他的片區經理比他能力高強多少。

    他們其實這行做的就是銷售,哪裏有什麼能力啊,不考別的能力,就是看你這張嘴會不會說,要是會說,會討人喜歡,就能賣出去。

    趙晨的爸爸打算直接去找院長,這纔是一間醫院裏最有管理權的人,又波折了好幾年,他爸爸纔打通關係,別人隨便給他注點水,他賺的都是原來的好多倍。

    趙晨家就是這樣起來的,剛開始有錢的時候,家裏也不敢亂花錢呢,就是換了個房子,搬到新家以後,纔有一種真實感,覺得生活真的是迎來了一個新的開始,一定會越過越好的。

    之前的房子就出租了,每個月還有一筆固定的租金呢,雖然說不是特別多,但是趙晨的媽媽勉強算的上是一個包租婆了,原來是從事服務行業的,現在能當上包租婆,她心裏別提多開心了。

    自從有錢了以後,房子也換成了嶄新的大房子,趙晨一家的好生活才迎來,趙晨爸媽過得也是特別通透,家裏現在有兩套房子,一套是自己住,還有一套租給別人,家裏這個是男孩,以後怎麼說都不用愁了。

    等到趙晨結婚的時候,就把家裏原來住的那套賣給別人,賣房子換的錢,給兒子去買房。

    也算是什麼都不欠孩子的了,要不然別人都說這養兒子的人家壓力大啊,還真的是這樣呢,感覺不管孩子是在幹什麼,都要爲孩子買單,家長過得都有點懷疑人生了。

    趙晨家裏現金有兩百萬的時候,趙晨爸媽在那裏想,也快四十歲的人了,這輩子算是混的有點樣子,沒有百活,怎麼也得過點好點的生活,要不然以後會有遺憾的。

    所以他們家有錢以後的生活過得還是比較大手大腳的,買東西是眼睛都不眨一下,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都不看價格了。

    不像原來買個衣服,都是先看樣式,樣式喜歡了,也不急着去試,看看價格,等價格也看好了以後,就去試衣服,要是太貴了,這衣服就算再喜歡,連試的必要都沒有了。

    現在街上面有點名氣的料理店,他們家都去喫過,都是想去就去了,不想在家裏喫飯的時候,路邊想喫哪家就進去吃了。

    就算他們住的是在望京的縣城裏,但是這邊的消費水平也不低呢,有的餐館還是挺貴的,都是三四百一個人,但是他們家現在就喜歡喫這個價位的餐館,要不然覺得飯菜就不香了。

    趙晨買鞋子都是買耐克的,他媽媽因爲他買耐克的鞋子覺得他很沒有出息,就說了他一頓,因爲他媽媽覺得耐克的鞋子已經配不上他們家的身份了。

    趙晨的媽媽一直是一個看事情比較通透的人,她就想的明白,比兒子有追求多了,有錢了以後,她買的都不是幾百塊錢一件的了,她覺得小白鞋比較好搭配衣服,就算她已經四十來歲了,但是還是喜歡這種很青春的鞋子,六千塊一雙巴黎世家的小白鞋眼睛都不眨一下。

    每次週六週日別的同學還在家裏被家長關着做練習的時候,趙晨已經去逛街了,他倒不是喜歡逛街,比起逛街他喜歡打高爾夫,但是他媽媽喜歡逛街,所以他只能跟着媽媽一起去,要不然她又要說自己了。

    趙晨有時候就好奇,覺得媽媽是在沒事找事,他是一個男生,不喜歡逛街,可是媽媽就希望他去逛街,這都算什麼事情啊,他就問媽媽,怎麼不找別人陪她去逛街,結果媽媽說,是因爲沒有人願意陪她去。

    她現在過得這種生活,已經可以算是富太太的生活了,但是家裏的親戚,還有原來的朋友過得都不如她,大家上班的上班,不上班有時間消費的,又不願意和她在一起玩了,她買的東西真的是太貴了,都幾千起,普通人家哪裏能夠承受的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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