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帥氣刺客俊首席 >第804章來自過去的日記
    秦十還不知道這事兒呢,聽了他們這麼一說之後,直接就愣住了。萬萬沒有想到,那些人就這麼沒了。

    看來這所謂的世家,還真以爲自己可以隻手遮天了。

    “呵呵,這些世家還真是羣不要臉的傢伙,把自己的族人也殺了。”

    老闆此時倒是淡定得很,畢竟這種事情他已經習以爲常了。

    “正常的,不過是一個外族的人而已,對於他們來說,恐怕還沒有自己養的寵物重要。不過我奉勸你一句,到時候見了他們,可不要衝動。”

    秦十頓時就笑了起來。

    “你放心好了,我從來都不起那種衝動的人。雖然我挺討厭這羣世家子弟,不過我也不會閒着沒事兒,去招惹他們。就現在這樣,井水不犯河水,最好了。”

    老闆點了點頭,只要秦十能夠保持理智,那就是最好的了。

    “行了,我今天過來就是和你說這件事兒,你現在既然答應了,那我也沒別的要說的,我先走了。”

    秦十便目送着老闆離開了。

    等老闆走了之後,秦十這纔是走到了林萌的房間門口,敲了敲門。

    林萌開門的速度很快,她此時穿了一身兔耳朵的睡衣,特別得可愛。

    “你怎麼這麼晚纔過來今天又和人家去喫飯了”

    秦十笑了笑,別有所指地說道:

    “你這是喫醋了”

    林萌真的想把這門給摔上,狠狠地打秦十一臉。

    她挑了挑眉,對秦十說道:

    “你做夢吧,喫醋怎麼可能。我就是等得不耐煩了而已。不過說真的,你到底幹嘛去了”

    秦十也不再開玩笑,對林萌實話實說道:

    “我啊,家裏來了個客人,和人家聊了聊,可能沒注意時間。所以上來的時候才晚了一點。行了,把我剛纔的東西給你吧”

    林萌把那個袋子一起遞給了秦十:

    “拿去,自己好好研究去吧”

    說了一聲謝謝之後,秦十便提着袋子,回到了家裏。

    首先是照片,爲什麼他老師的照片會出現在獅王的研究室裏太奇怪了,他記得自己問過老師,他和其他的兵王關係如何。結果老師用的是水火不容。

    當然了,最重要的還是,和老師合影的那個男人是誰是整個研究室的負責人麼這些謎團,秦十似乎只能如詢問旁人了。幸運的事他現在就在研究室工作,能夠找到門路。要是來這裏之前看到這張照片,估計是一頭霧水了。

    那張辦公桌上。除了這張照片,還有一張寫了一般的草紙。上面密密麻麻寫着的東西,都是一些公式和驗算。對於數學不好的秦十來說,可以說是相當得看不懂了。不過他還是決定到時候把這上面的東西,給老闆看看。他那邊說不定有人能看出端倪。

    草紙旁邊,是放着的一塊裝飾品,意義不大。最後入鏡的,都是一些沒用的廢紙,秦十沒有發現任何的使用價值。

    把照片給放下了之後,秦十開始吧那本與衆不同的哈利波特給打開了。

    打開之後,秦十就被第一頁那歪歪扭扭,如同毛毛蟲在上面爬一樣的字體給逗笑了。

    他用手摸了摸那字體,又俯身聞了一下,感覺已經有點年頭。

    好在秦十的眼鏡不錯,連蒙帶猜的,看出了裏面到底在寫什麼。

    “我叫豆豆。這是我爸爸送我的生日禮物,我好開心”

    看來是一個小孩子的書,那爲什麼會出現在那個書架之上麼難不成,那個書架的主人是這個小孩兒的父親秦十想了想,乾脆接着往後翻。

    後面一百多頁,都是正常的內容,幾乎沒有別人的字體出現。難不成,這真的就是一本普通的

    就在秦十準備放棄它的時候,卻在這本書一半的時候,發現了後面越來越多的批註。不知道的,還以爲看這本書的人是多麼得認真和考究。然而等你看了寫的內容之後,便知道,實際上這就是小孩子發牢騷的日記而已。

    “唉,今天去上學的時候遲到了,被新來的班主任批評了一頓。這個老女人,真的很噁心我不就是遲到了一分鐘,她竟然要我站在走廊上。下課的時候,其他人都跑過來嘲笑我,我都要氣死了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她立刻暴斃”

    秦十看到這段話的時候,嚇了一跳。那些小孩兒的心理怎麼就這麼陰暗了,竟然還希望自己的班主任去死他那個時候,可不會有這樣反人類的想法。

    不過秦十還是按捺住自己的心情,接着看了下去。第二篇日記的內容還挺長,應該這件事對於這本書的主人來說刻骨銘心。

    “今天我很生氣,太讓人想要忘記的一天。中午喫飯的時候,我和同桌的胖子是一起跑過去的。結果在半路,我的鞋帶散了,我讓胖子等等我,結果胖子竟然扭頭就跑,還跟我說遲了就只能喫剩菜剩飯了我當然知道會這樣,可是你能不能等一下你的同桌呢,太不夠意思了不過等胖子午休的時候,我把我路上抓到的蟲子,放進了他喝水的杯子裏。哦,胖子果然沒有發現,我看到他咕嚕咕嚕,一臉茫然地喝下去了。他肯定沒有想到,我會在裏面放蟲子,哈哈哈”

    “不過這並不能讓我今天的事情有所好轉。因爲放學的時候,我碰到那個臭婊子了。那個女人,竟然還和她嫁的那個野男人在一起,對了還有他那個野種。我看到他們,就渾身發抖,恨不得弄死他們一家三口不過父親和我說過,不要搭理他們那羣賤人,會弄髒了自己。那個女人似乎沒有看到我,呵呵,她就算看到了也不會過來和我打招呼的。她拋棄了我和父親。現在和一個沒頭腦的男人在一起了。不過她兒子,我還是第一次見。我發誓,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討厭他的眼睛。總有一天,我要把他的眼珠子挖出來,然後餵雞。哈哈,想一想就解氣了很多。”

    看到這兒的時候,秦十不禁打了個哆嗦,他現在基本上已經可以肯定,這本書的所有者,是一個因爲父母離異之後,性格開始變得變態的人。

    他好像很憎惡這個社會,只要一切對他不好的人,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毀滅。

    秦十此時回憶起自己的生活經歷,不禁覺得,他這種沒有父母的孤兒,最後還能身心健康地活到現在,也算是一個奇蹟了。

    秦十決定繼續看下去:

    “我後來碰到了好幾次那個野種,野種他不認識我,這是一個好消息。我已經打聽過了,他比我低一個年級。我現在和他班裏的一個同學成了好朋友。那個人告訴我,野種每天都是父母接回去的,我得找一個機會。”

    看到後面,這本書的主人還真找到了機會,他讓自己認識的朋友。編了個理由,把對方給約了出來。

    “呵呵,野種果然是上當了。我有着我科學家父親的血脈,我的智商肯定是遠遠在他之上的,他可是真蠢啊他看到我的時候,還笑呵呵地問我。找他有什麼事兒他絕對沒有想到,我會直接掏出一把小刀,然後對準他的眼睛吧刀子插進他眼球的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興奮了。那種感覺,特別爽,渾身都像是有電流在流動一樣。然後看到血慢慢地從眼眶裏流出來。順着這把刀,一路從我的手背上流了下去。不得不說,這種感覺實在是太爽了。他還在尖叫,我的天,我怎麼能讓他亂叫呢不過我這麼聰明的人。怎麼可能會沒有辦法我直接脫下了鞋,把自己的臭襪子塞到了他的嘴裏。他現在終於不叫了哈哈他現在看起來就像是我的一條狗。當然了,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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