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明日罪臨 >6.保釋
    ‘啪’,一沓照片摔在桌上。

    一頭油膩金髮、長了張方臉、年紀大約40來歲的白人大叔警探,敲着桌面恫嚇道:“笑什麼笑,你這個死變態。

    如實交待,你是怎麼殺害這些人的。告訴你,小子,我有一萬種讓你吐出實話的辦法。”

    明一沒理他,微微笑着看向方臉警探旁邊一臉淡定的女警探。

    瑞雯摘下棒球帽,理了理帥氣的灰色短髮,靠在椅背上似笑非笑地用一種揶揄的目光,掃過他手上的手拷。

    “嘿,小子,別耍花招。”方臉警探將桌子敲的梆梆響,“看到這些照片很熟悉吧。當然了,這可都是你乾的好事。”

    明一掃了眼被摔得凌亂散開的照片,差點爲這方臉警探鼓掌。

    確實,他很熟悉。

    除了3張快遞點現場的屍塊照片,其餘他在boss提供的資料裏就曾看到過。正是近期紐約城發生的幾宗竊取器官兇殺案的拋屍地現場照。

    目前還沒有查到實證,爲免引起全城恐慌,警方對外的口徑是疑似與屠夫有關。

    結果,模棱兩可的說詞,再加上媒體的捕風捉影,非但沒有消減民衆的恐懼感,反而爲【屠夫】增添了一分神祕色彩。

    “你以爲你緘默不語老子就拿你沒辦法了嗎?”方臉警探捲起襯衫的袖子,一副馬上就要動手的樣子。

    見明一還是沒有任何反應,便氣惱地站起身,一把揪起明一的衣領,“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煩了,信不信老子打的你滿地找牙。”

    “凱文警探!”瑞雯睨了眼一旁的監控儀,出聲提醒道:“請注意言行。”

    名叫凱文的方臉警探不滿地嘟囔了一句,撒開手。

    明一用戴着手拷的手捊了捊衣領,像拉家常似地問道:“你怎麼會在這兒?你不應該是下東城的警探嗎?”

    凱文方臉懵逼,愣了一下。

    “說說,你爲什麼會出現在那兒?”瑞雯沒理會明一的問題,反問道。

    “找人。”

    “找人?”瑞雯狐疑地眯起一雙漂亮的眼睛,琥珀色的瞳孔在強光下像兩顆寶石一般。

    不過,這顯然不是什麼欣賞寶石的好時機。

    “什麼人?”

    “屠夫。”

    瑞雯擰起眉頭,盯着明一的目光,似是在思考什麼。

    方臉凱文一拍桌子,指着明一,“別耍花樣。”

    凱文掃了瑞雯一眼,“瑞雯警探,我想你需要好好解釋一下,你與嫌疑人是什麼關係?我現在對你跨區申請調查此案的目的,表示懷疑。等會兒我會向警長報告此事,別想假公濟私,哼!”

    聯邦警局的規定,一般警員不可跨區查案,除非其手上調查的案子牽扯到另一區抓捕的嫌疑人。這種情況下,警員上報申請,通知另一區的警局,雙方配合執法。

    但是,瑞雯在三天前升到了高級警探。所以,她無須走申請流程,直接一個電話,人就過來了。

    明一用看熱鬧的眼神看着瑞雯。是啊,他也有點好奇,‘小灰’是怎麼知道自己被逮了的。

    跟蹤?別開玩笑了,除非小灰會飛。要麼就跟boss一樣有‘天眼通’,不過那是不可能的。

    瑞雯無語地看了凱文一眼,緊了緊拳頭。這種智障,幸好不是她的同僚。

    沒理凱文,瑞雯又問道:“所以,上午你出現在下東城,也是在找屠夫?”

    瘋馬瑞雯可不是真的瘋,如果沒點腦力,怎麼能活到現在。

    明一點點頭。

    “你怎麼知道屠夫的行蹤?你找他有什麼目的?”

    “目的麼…”明一想了想,“美州有十幾座城,懸賞關於屠夫的線索,如果我把他抓住了,應該有更高額的獎賞吧。”

    見瑞雯仍用一種狐疑的眼神盯着自己,明一又現編了個他自己認爲很合理的說詞。

    “行蹤嘛,很簡單。網上有很多關於屠夫的新聞,我只不過是用了一下大腦而已。”

    “呸,”凱文不屑道:“你以爲自己是福爾摩斯?嗤,這麼低劣的謊言,拿我們當白癡嗎?”

    明一,“我沒有這個意思。不過你不應該帶上那個‘們’字。”

    凱文反應了一下,氣憤地從椅子上蹦起來,“wtf,混蛋!等着進觀察所,給黑鬼們撿肥皂去吧你…”

    一個在大部分居民均是黑人的城區裏當差的白人警探,說出這樣的話來,真是一種極大的諷刺。

    瑞雯對此早已司空見慣,也懶得與這種傢伙多說半句廢話。

    這時,審訊室內的播音器響起,要求兩名警探停止審訊。

    凱文罵罵咧咧的狠狠瞪了明一一眼,出了審訊室

    瑞雯站起身,看着明一,“我可以確定你不是屠夫,但並不代表你就是無罪的…”

    門外走來一個男人,象徵性地敲了敲敝開的門,“你好,警探。我是明一先生的委託律師。我的當事人有權保持緘默,請停止你的審問。”

    瑞雯見到來人後,微微皺了下眉。

    明一不失時機地擡起雙臂,亮了亮手上的三道手拷。

    瑞雯面無表情地準備用高級警探專配的通用解鎖器,替他解開手拷時,三把指紋鎖居然同時發出了清脆的‘喀答’聲…

    …………

    辦完一應手續後,律師開車載着明一離開警局。

    “你是?”

    頭髮光滑得蒼蠅都站不住腳的律師,一手開車,一手朝明一伸過來,“明一先生,您好。我叫華倫.普拉西多.多明戈.陳。”

    明一……

    “啊哈,您可以叫我的華文名字,陳華。我的祖父是華州人,我可是有1/4華州血統的哦。”

    “哦,陳華,你好。那個,我想問一下,是誰讓你來保釋我的?”

    “您待會兒就知道了。”

    當然不是boss的手筆。

    明一被逮上警車之時,boss明言不會插手。

    關於這一點,明一併沒覺得意外。boss早就有言在先,在任務中他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

    聯邦律法爛熟於心,明一根本就不在乎會面對什麼樣的審訊,就算被關在暫押嫌疑犯的觀察所裏,也絲毫不慌。

    父親是典獄長,他的啓蒙老師、各項技能的師父,他人生中的一百多個親人,統統都是囚犯。

    雖然無名島監獄與別的監獄不同,明大慶管理囚犯的模式也很另類,但監獄終歸是監獄,該齊活的一樣不缺。

    審訊室、小黑屋之類的,都被明一用來練習開鎖技能。

    在某些層面上來說,他對監獄的認知,與普通人對監獄的印象,可說是天淵之別。

    當然,他也沒打算要上演一出越獄的經典橋段。

    非哈萊姆區常住人員卻出現在快遞點,並盯着那隻箱子看了會兒。在這個聞屠夫二字色變的敏感時期,他確實挺可疑的。

    不過,毫無證據的嫌疑,也只能是嫌疑而已。

    他與箱子沒有任何接觸,別說是指紋,就算做生物酶反應測試,也只能佐證他的無辜。

    按聯邦法,最多關他24小時。

    現在看來,有人比他還心急想讓他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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