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是大玩家 >156、一塵不染的楊夕(第二更)
    這件事情裏,最高興的還是傳媒公司們,因爲他們終於知道了楊夕的身份信息!

    關於那個少年,他們也從媒體朋友那裏聽說了點事情,所以也明白了一些事情。不過這不影響啊,這少年明擺着不想進入娛樂圈,可這不是剛好正中他們下懷嗎?

    這年頭一個女孩肯定是要比男女組合值錢的!

    傳媒大鱷們一個個越想越興奮,簡直恨不得現在就去搶人了。當下他們就是競爭關係,楊夕的那9首歌可都是最火熱的歌曲,搶到了楊夕就是搶到搖錢樹,誰會放過這個機會?

    不過……誰也沒找到楊夕!

    對方的電話倒是從她同學那裏得到了,只是怎麼打都打不通,直接關機了。

    這咋辦,只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有人立刻通過朋友找到了蘇如卿的電話!

    然而剛表明來意之後,蘇如卿直接把電話掛了,搞的打電話過去的傳媒老總一臉懵逼,什麼情況,大家都是生意人總得互相給點面子吧!

    他們不知道的是,蘇如卿這幾天一直都沒上網,所以當她從電話裏聽說楊夕再度開唱的事情後,第一反應就是要去抓住任禾!

    這要是不能把拐騙自己家閨女的任禾抓住之後吊起來打,蘇如卿都覺得今晚可能就睡不着覺了!

    她還專門看了一下網上的消息,關於自己閨女的新聞已經滿天飛了,關於楊夕男朋友的事情也是遍地都在討論,這能忍嗎?

    蘇如卿當即給楊恩打過去電話,劈頭蓋臉的就開始發火:“你怎麼帶的閨女?她談戀愛了你都不知道?”

    楊恩一臉懵逼:“沒談啊!那小子說這事的時候挺誠懇的!”

    啪,蘇如卿把電話掛了,留下楊恩拿着電話開始蛋疼……真的挺誠懇啊!

    ……

    而任禾從酒吧裏出來的第一時間就已經決定撤退,不是撤退回洛城而是回酒店躲着,畢竟崑崙的海選還沒搞定呢。他知道只要楊夕的身份一曝光,蘇如卿必定會立刻得知自己又無法無天的拐她閨女了。

    上次拐的時候蘇如卿就快要暴走了,更何況對方壓根就不喜歡楊夕拋頭露面去唱歌,自己還一手把楊夕給捧到了天上。

    這下子算是新仇舊恨一起算了,自己再不跑估計要跪在京都了。

    現在還不適合和丈母孃正面交鋒,或者說他的身份天然就是劣勢,女婿跟丈母孃剛正面能有好下場嗎?那指定不能啊。

    再怎麼說那也是楊夕的親媽,自己不僅不能剛正面,還得跟人家客客氣氣的。

    那種敢跟丈母孃剛正面的彪貨通常到最後老婆都丟了……

    不過任禾邊撤退還要邊處理自己的身份曝光問題,他可從來都不敢小看媒體的力量,甭管你藏的多深,人家想挖肯定是能挖出來的,所以任禾必須給自己找一張護身符。

    這護身符就是周老,還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麼?老任在洛城那一畝三分地說話還管用,出了洛城誰管你是誰?

    但周無夢就不一樣了,那是真正全中國重量級的人物,大家都要賣點面子的。

    當任禾和周老說這事的時候,周老也不開口答應,就問任禾什麼時候能把追風箏的人給他,任禾臉都綠了!

    這是頭老狐狸啊,真會找機會,這種時候給任禾來這麼一下子真是恰到好處,任禾也考慮對方做公益心切,所以當即表示,10天之後一定拿出來,周老這才心滿意足的答應了任禾的要求,並且勸告他不要不務正業了,寫書纔是正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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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禾簡直不想理他,追風箏的人這本書總字數22萬字,10天的時間也就意味這任禾每天都要花在抄書上面3個小時左右,每小時7000多字,對於完全不過腦的抄襲還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畢竟任禾思路順暢的時候寫原創的神書都能達到每小時5000字了,直接照書抄速度更快這是必然的事情。

    神書自從月票進入前十之後就再也沒有爆發過,每天都是穩定三更總計6000字,現在都有狍三更的外號了……他寫神書的筆名叫做傻狍子。

    話說後來他纔想到一件事,前世里名叫鹿晗的小鮮肉外號也叫傻狍子?這倒是他沒有注意到的事情,也是獲得超強記憶後纔想起來的。

    得了,既然找人家幫忙,那就多花點時間把追風箏的人給搞出來吧,早點搞出來也就越早有資金流入青禾基金做好人好事。

    任禾走在後海的街上,摘掉鴨舌帽以後依舊沒人能夠認出他來。後海夜晚的小路上熙熙攘攘,男男女女在這五光十色的世界裏揮霍着自己的荷爾蒙,疲憊的人們來到這裏尋找被生活折磨之後的片刻放縱,而任禾則開始享受這突如其來沒有防備的孤獨感。

    重活平行世界之後任禾甚至都沒有什麼朋友,許諾算一個,皇甫逐日算一個,夏雨婷算半個,段小樓算一個。

    他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沒有什麼好感慨,但這孤獨感突然襲來竟然讓他也有些蕭索,大概是今後的生活裏,楊夕所佔的比例會慢慢減少吧。

    只是生活的比例,不是感情。

    這就像是有人把他生活的拼圖給抽走了幾塊,那裏就變得空落落了。

    任禾走到遠處自己停車的地方,開門,準備上車,他覺得自己這時候應該獨自去喫一頓夜宵,然後回酒店好好睡一覺。

    睡覺之前還可以看看電視,尋覓一下有沒有什麼好看的節目,然後靠在枕頭上等着自己睏意來襲,自然睡去。

    人總要學會孤獨,不是嗎?任禾自嘲的笑了笑,都是自己的選擇矯情個什麼勁呢。

    然而這時候他身後忽然傳來急劇的腳步聲,正有一個人輕盈的向他跑來,任禾一開始沒有留意,但是慢慢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因爲那腳步聲是如此的熟悉。

    他豁然轉身,只見那個熟悉的身影猛的停在了他的面前,任禾愣住了:“你咋不聽話呢,不是說了讓你老老實實在那唱完《遇見》的嗎?”

    “忽然餓了,想帶你去擼串呢!”楊夕笑意盈盈的說道,此時的楊夕在霓虹燈下顯得一塵不染,黑色的頭髮從腦後垂到腰間,隨着楊夕的呼吸而微微顫動,腳上的小白鞋顯的尤其可愛。

    太乾淨了,乾淨的讓人心疼。

    任禾忽然笑了,什麼狗屁孤獨感,他只想過自己要送對方完成夢想,只覺得能夠幫助對方完成夢想就能滿足自己作爲穿越者的那種貌似無所不能的虛榮心和成就感,但是他從來沒問過楊夕到底會如何選擇。他向來都是自問自己可以爲楊夕做什麼,卻從來沒有去想過楊夕願意爲自己做什麼,因爲他明白愛不是索取。

    然而似乎這一刻他想要的那份轟轟烈烈的愛情得到了某種不期而遇的證明,他期待過、卻沒有刻意去驗證過楊夕到底有多麼重視兩人的關係,但現在已經不再需要答案了,答案就在眼前。

    就好像當初楊夕從來不問任禾能爲自己做什麼,對方卻在最危險的時候出現在自己身邊一樣,那是最快樂的時刻。

    楊夕俏皮的笑道:“歌什麼時候都能唱,留下一首吊吊他們的胃口也不錯啊,我餓了我們快去喫夜宵吧!”

    ……

    我喘口氣,等會兒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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