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綜英美]金魚的日記 >85.神祕旅行日誌(十)
    1999年7月4日天氣晴

    “所以你們居然還花力氣去申請了西班牙的官方申請令哦, 可真是有錢。”

    說這話的人名叫內森德雷克, 是個比伯嗯大不了幾歲的年輕探險家,外貌俊朗,身材壯碩, 看上去身手不錯。

    因爲我們的經驗實在太少,伯嗯雖然會潛水,但並不是最專業的,而我和斯潘塞在游泳方面天賦一般,並不能陪着一起下水。在水下沒人照應,即使是伯恩我們也會擔心出什麼意外的。

    所以伯恩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找的門路, 請來了兩個探險專家,內森就是其中之一。

    而另外一個人名爲維特蘇利文,四十歲上下,比較沉默,暫時看不出來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內森和蘇利文兩個是老搭檔了, 聽說這對搭檔在探險屆挺有名氣的。一個年輕力壯,一個經驗老道,倒也蠻合理。

    “我們是海洋勘探, 沉船打撈,不是非法盜墓尋寶。”伯恩護仔心比較重,他知道我們兩個是學生,所以應付一些三教九流人物的時候, 總喜歡擋在我們前面。

    我沒敢告訴伯恩, 我和斯潘塞已經在一個充滿妖魔鬼怪的世界轉過一圈兒了什麼騎羊衝鋒的矮人、愛喫肉的精靈、待在山洞裏修腳的食人妖什麼的, 早就見怪不怪了。

    被懟了一句的內森並不介意,他只是聳了聳肩“你是老闆,你說了算。我只是覺得,爲了一個還沒有影子的線索就下這麼大的成本力氣,通常情況下都會血本無歸。”

    顯然,內森這個人非法探索的活兒估計沒少做。

    申請合法打撈沉船其實挺不容易的,手續難辦消耗的時間久,還被卡的死緊。不過伯恩有點厲害,他出去轉了一圈就基本上搞定了。據他說,他找了個權利最大的,然後蹲到了一點把柄。

    ,很特工的做法。

    我看了看氣氛,不想花錢請來的專家最後因爲心情不好成爲免費蹭船出海遊玩的遊客,所以選擇了轉移了話題“德雷克先生的潛水技能怎麼樣”

    內森聽問到他本行了,便收起了那一副吊兒郎當的姿態,十分認真的說“會使用潛水艙,自由潛水可以到達150米深度。放心,這方面我是專業的。”

    這時候一直不怎麼說話的大叔蘇利文說“我們知道是深海探索,肯定有能力纔會接這個活兒。”然後他笑了笑“當然,豐厚的報酬也是原因之一。不過有個慣例我希望能說在前面。”

    斯潘塞說“看得出來,你很缺錢吧。”

    一句話插入,讓原本老神在在的蘇利文卡頓了一下,隨即他十分坦蕩蕩的承認“是,我很缺錢。但是這和我們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

    我仔細看了看蘇利文,又瞄了一眼斯潘塞,說實話,我真的沒辦法從外貌上看出來一個人缺不缺錢斯潘塞你這是裝了金錢探索雷達了嗎

    面對蘇利文的坦蕩回答,斯潘塞不爲所動“我知道業內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爲了保證探險隊伍的穩定性,除了基本的報酬外,外援同樣可以分到探險所得的一部分,就像是公司分紅一樣。但是這次的探索前期工作幾乎都已經完成,你們參與度很低。而且,就像德雷克先生所說的那樣,這個沉船目前完全只是出現在紙上,也只有一點猜測性的線索,找不找得到還是另外一回事,你們要不要考慮不拿探險所得分紅,而是多拿些報酬”

    蘇利文皺着眉頭猶豫了很久。

    現在就是我都看得出來,這位經驗豐富的老道寶藏獵人,的確挺缺錢的。

    最後還是內森德雷克做下決定“既然是一起探險,風險自然要一起承擔。我們相信幾位不是爲了一個無中生有的臆想而砸下大筆金錢。”

    內森還是拒絕了斯潘塞的提議。

    斯潘塞看上去有些遺憾對方這個選擇。

    看來我的小男友對自己找到的沉船線索有着不一樣的自信。

    我們在這裏討價還價的激烈,反而是真正的出資人伯恩就這麼安安穩穩的看着我們討論。

    是的,出資人當然是伯恩。

    斯潘塞曾經使用非正常手段取得的錢只夠買一條二手的打撈船。

    我們的柯羅諾斯號是船長牽線,從德國的一家破產的海洋實驗室裏購買回來的,不多不少,剛好九萬塊,我和斯潘塞手中所有的現金。

    不過船是真的不錯,一應設備自帶,十分齊全,幾乎不用再另行購買,雖然是二手的,使用的次數卻不多,損毀率很低。

    船長說如果不是他消息靈通,搶在所有人面前幫我們聯繫好賣家預定下來,恐怕輪不到我們來購買。

    所以現在我們的勘探公司是伯恩用現金十萬,斯潘塞用探勘船一起入股創立起來的,兩個人各佔公司百分之五十股份。

    對,我沒有參與。

    因爲窮的叮噹響,根本沒錢入股啊。

    雖然我和斯潘塞財務方面自小就分割的不怎麼清楚,但是是這種方面我還是很注意的。

    不是錢不錢、感情好不好的問題,而是隱私,也體現出了一種相處的態度。

    有些事情可以無所謂,比如自小我們的小金庫雙方使用就比較自由,斯潘塞更是言明最後小金庫的存的錢可以完全給我拿來建立實驗室。

    不過有些事情卻不能太過自以爲是,斯潘塞尊重我,我當然也要尊重他。

    雖然在一個都不是我們自己世界的世界堅持這種原則有些可笑,但是我想,我不能養成這種習慣。

    斯潘塞對我這種堅持是很無語,可是他尊重我的行事方式。

    只是嘀咕了一句要是能結婚就好了。

    哎,這不知道要等多久。

    無論是我們的世界,還是這裏,美利堅尊重個人隱私,尊重人權,號稱追求自由個性,可是在某些方面並沒有比其他國家好到什麼地方去。

    我們自小生活的拉斯維加斯以及後來上學的洛杉磯,都是比較新興的城市,風氣也開放,其實關於這方面還好點。在德州、在西部這些地方,某些古舊的觀念依舊還在橫行,那裏的風氣對於同人來說,更加不友好。

    我們幾個討論的差不多了,最後伯恩拿出了合同,和內森以及蘇利文白紙黑字簽好了合約。

    合約約定,我們除了要支付他們兩個各自兩萬五千美元外,還要給出稅後百分之十的探險所得。

    簽好合同,蘇利文說“什麼時候出發”

    伯恩問“你們有什麼東西要準備的”

    “潛水設備都有”

    “很齊全,我已經根據你們發過來的身體數據租好了。”伯恩冷靜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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