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綜英美]金魚的日記 >103.第四十四篇日記(上)
    1999年10月16日天氣晴

    我今天醒的很早, 飛機剛剛準備降落。

    現在天色才矇矇亮, 時間剛到凌晨5點。

    我們一行四人在昏暗的天色中,走出了機場。

    機場的出租車等候點人滿爲患。

    和拉斯維加斯一樣,即使是全美有名的犯罪之都, 哥譚依舊吸引了大量的遊客,每天也有無數的各色人員來往於這座城市之中。

    哥譚,也有屬於自己的特色。

    它是個工業非常發達的城市。

    也是美利堅東海岸的經濟心臟。

    就在我們排隊等候出租車的時候, 一個差不多二十五六歲的年輕男子悄悄找到我們“哎,要車不比那邊便宜,還不用等。”

    黑車。

    不上稅的那種。

    這大概是屬於哥譚的一種特色, 要知道逃稅的生意通常都是國稅局嚴厲打擊的對象, 無論是州政府還是其他官方勢力, 對於這方面的容忍度幾乎都是零。

    所以在其他城市是很難遇到這種黑車的, 至少不會在機場就這麼光明正大的碰上。

    身爲一向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本來打算開口拒絕。但是卻被吉爾拉住了“能便宜多少”

    來拉客的年輕人眼睛一亮, 臉上更添幾分熱切的笑容“你們打算到哪裏”

    “可能先在哥譚各地兜兩圈,然後找個酒店住下來。畢竟, 我們是遊客嘛, 想先粗略看看四處的景觀, 然後再規劃之後的行程。”吉爾的輕聲細語說的穩穩當當,可信度x。

    。

    我從來不知道, 吉爾姨夫居然是這種人。

    聽到這裏, 年輕男子的笑容更燦爛了“原來是這樣, 那你們找對人了。我可是在哥譚土生土長了二十多年的本地人, 這座城市有什麼地方值得一去,瞭然於胸。放心,我快車傑克從來不坑人,價錢絕對便宜。”

    就這樣,我們一行人坐上了一輛黑車。

    顯然,在去警局之前,吉爾想先大致瞭解一下這座城市。而沒有比親眼看一遍更準確的方式了。

    更何況,也許我們在本地人傑克身上,能夠打探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很難想象,這樣一座繁華又先進的城市,最初只是一片不毛之地。”斯潘塞坐在車上,看着窗外在晨曦之中漸漸清晰起來的城市,感嘆的說。

    隨着光線越來越亮,我們能看到的景色也越來越遠。

    與拉斯維加斯光怪陸離的紙醉金迷不同,這座城市有一種質樸的沉重感,除了任何城市都不缺的高樓大廈外,最引人注目的,是遙遠天際的幾根菸囪,還有那些怪異的哥特式建築。

    “哎,小哥也知道我們哥譚發家史啊。”傑克一邊開車,一邊和我們幾個搭話“當年四大家族聯手把哥譚從一個小鎮發展爲如今的繁華大都市,也算是一段歷史長河中的傳奇吧。但是別看它好像是一座工業城市,哥譚這些年以來,各種特色與藝術兼併的建築並不少,中國街、小意大利等等都是很不錯的景點哦。”

    見我、吉爾和何瑞修似乎都不怎麼了解哥譚,斯潘塞立刻奉上解說“哥譚最初是由挪威人發現,然後英國移居者不斷髮展,最後在十八世紀的時候漸漸形成了一座平凡小鎮。後來韋恩、埃利奧特、凱恩、科波特四個家族在哥譚正式紮根,並且就像曾經黑手黨扶持拉斯維加斯一樣,一路將哥譚鎮發展成爲哥譚市,早期依靠重工業,後來經過多元化發展,通過各方努力,最後形成如今的繁華都市。”

    “嘿,這比我知道的還清楚,小哥喜歡哥譚特意瞭解過”傑克問。

    斯潘塞說“看過一些資料。”

    “哎,雖然現在四大家族已經不是我爺爺那一代一樣徹底瓜分了哥譚市,但是卻依舊掌握着哥譚如今絕大部分的經濟產業,我們這種人,都是替他們那些富豪打工的啦。”傑克有些抱怨“偏偏政府毫不作爲,哥譚市外資一直引進不來,我們工作崗位逐年減少,失業的人越來越多,像我這種,出租車都開不起,只能靠開黑車養家餬口。”

    “這種生意,不會有人來抓嗎”我有意無意的問。

    大概這並不是什麼祕密,至少在傑克看來,並不是什麼祕密,他大大咧咧的說“放心,我有交錢,機場那裏保安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管我們的。那些開出租車的,也不敢過問。客人放心,坐我的車絕對不會惹上麻煩的。”

    我看了眼吉爾,吉爾和何瑞修對視了一眼,似乎在交流什麼。

    其實傑克這種情況都不用仔細分析,一看就是這座城市裏藏着數量驚人的黑幫。不然,不會連出租車這種行業都有收保護費的組織存在。畢竟,如果競爭不激烈,顯然有更多的賺錢方式,黑車抽成這種低利潤又繁瑣的生意,大概不會有人看得上眼。

    之後的時間,我們跟着傑克在整個哥譚市裏逛了一圈,大致參觀了一些景點。

    相處了差不多一個多小時,傑克漸漸地,和我們的關係也越來越融洽。而這樣的小年輕在吉爾和何瑞修兩大審問高手面前,根本不成氣候,無知無覺的就被套走了所有信息,還被挖到了一些很隱祕的消息。

    傑克畢竟是個開黑車的,在整座城市裏跑來跑去,知道的消息並不少。

    “客人幾個如果是想要遊玩景點,最好在白天。哥譚的警察很廢物的,所以晚上的治安不太好,你們最好別胡亂出去。”

    “什麼逃犯逃到哥譚啦這不是什麼新鮮事,不少逃犯都躲到哥譚來,進來之後想再抓他們就得過警方的手。那幫警察願不願意幫忙另說,就算願意幫,也就差不多是個豬隊友,只會拖後腿的,最後十有八九都是不了了之。哥譚這裏的幾個黑幫收人很隨便的,有些似乎還挺歡迎罪犯的,而且我好像聽說有幫派專門做收留麻煩人物的生意,只要有錢,在哥譚可以活的很舒服,很安全。”

    “有沒有人管管哥譚的治安不行啊,警察太差勁,政府太無能了。不過你們也知道,罪犯多了容易出問題,聽說那些黑幫不良分子之間經常內鬥。像他們這樣的人,死的越多越好啦。”

    “如果非要說哥譚這裏發生的有趣事情,大概就是蝙蝠俠吧。”說了一大堆都沒怎麼顧慮的傑克說到什麼蝙蝠俠,卻突然有了一些遲疑“聽說這個人黑道出身,和黑道結仇了,所以總去找各路黑道大人物的麻煩。不過他還算有原則,不殺人呢。”

    最後,傑克把我們送到了哥譚最好的酒店,然後收了我們三百二十五美金,離開前還彈了彈手裏的錢,說“一百二十五是車費,剩下的兩百塊就當導遊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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