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綜英美]金魚的日記 >106.哥譚追兇案(一)
    紅髮男子看着眼前俊朗的醫生, 心中有一股無法驅逐的寒冷之意, 是憤恨, 也是畏懼。但是如今的他,似乎別無選擇。

    醫生身材高大, 面容沉靜, 氣質偏於冷漠, 即使姣好的面容稍微驅散了一點那股高高在上的漠然之氣, 卻依舊讓人覺得難以親近。

    紅髮男子半晌之後,纔開口低聲說道“真的要這樣做嗎我付的錢可不少。”

    醫生沒有立刻回答, 屈尊降貴的掃視了紅髮男子幾眼, 才似乎是施捨一般的解釋“你應該慶幸的是, 自己付出那麼一點錢,卻得到了重生的機會。被警方盯上並登上了通緝令,卻依舊抱着可笑的幻想,你以爲除了哥譚,美國其他地方還有你的容身之處”

    紅髮男子權衡再三,看着眼前的醫生,明白自己雖然是個嫺熟的獵人,卻完全不是眼前之人的對手,一時之間有些泄氣。

    最後終於閉上了眼睛“那有勞了。”

    醫生從旁邊的手術盤中取出一管試劑和剛拆封的針筒,邊抽取藥液邊嗤笑一聲, 聲線磁性卻充滿了一種傲慢“如果不是因爲你那幾分令人欣賞的天賦和技術, 我根本不會聯繫你。幸運的小子, 閉上眼迎接新生吧。”

    最後紅髮男子在麻醉針的效用下, 神志漸漸迷糊,留在腦海之中最後的一幕,就是頭頂上明晃晃的無影燈。

    新生嗎

    失去過去的所有換取自由。

    似乎,似乎的確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只是,有些惋惜自己的工作。

    他其實挺喜歡自己的那份工作的。

    普普通通的每天上班,安安靜靜的每天下班,偶爾出去找個人陪陪自己,然後在彼此關係惡化之前趕緊分開,挑選、發現、挖掘並分享那些生活中不被他人注意到的美好,遠離那些令人抓狂又噁心的虛僞社交,就這麼平安祥和的活的長長久久。

    這就是他一直以來堅持貫徹的生活理念。

    爲什麼

    爲什麼就是不肯放過他,爲什麼不允許讓他過平靜又幸福的生活呢

    抱着對未來的期待和對身後像蒼蠅一樣叮着他的警察,紅髮男子放任自己陷入沉睡。

    醫生瞟了紅髮男子一眼,就確認麻醉起效了,然後拿起了手術刀,戴上了掛在耳間的口罩。

    手,毫無抖動。

    刀,精準無比。

    落在紅髮男子的臉皮之上。

    “真是一張很有特色的面孔。”一句低不可聞的嘆謂之語消失在脣齒之間。

    醫生那裸露在外的眼睛之中,漸漸興奮之色再也壓抑不住,一股與手術開始前淡漠截然相反的氣息出現在他的身上。

    在冰山餐廳吃了兩個多小時的午餐,布魯斯韋恩十分紳士的送走了最後一位女友。看着漂亮姑娘爲他送的項鍊興高采烈,心中無奈搖搖頭。

    但是面上卻依舊保持着那一副瀟灑風流的富家子弟作態。

    有時候,面具戴的太久,就不知道自己真實的樣子是何種模樣了。

    爲了給夜晚留出足夠的空閒時間,他一般下午就回結束各種娛樂活動,然今天也不例外。不過現在距離天黑還有一段距離,他得在夜幕降臨之前,給自己找點什麼樂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遊戲人間花花公子的人設。

    “啊,提不起勁,去泳池曬會兒太陽吧。”做下決定後,他重新啓動了紅色跑車,一腳便將油門踩到了底。

    還沒開兩分鐘,手機便響了起來。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這個名字來自於希伯來語,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則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給自己取的代號,這裏伊森的身份雖然就是羅賓,但是並沒有實用羅賓這個稱號。

    弗洛斯是布魯斯另外一個身份下結識的小朋友,也是他現在的搭檔。雖然,他並不喜歡在用蝙蝠俠身份行走時,帶着這麼個傢伙,但不得不承認,黑暗中孤獨戰鬥時,有這麼一個陪着自己說話的人,的確讓他的痛苦減少了稍許。

    還記得他第一次見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時候,弗洛斯還是個十三歲的少年,夢想是將來做一名警察,能夠匡扶正義,守護民衆。

    因爲剛搬來哥譚才堪堪一年,接觸的最多的也就是學校裏的學生,他還沒真正接觸到哥譚背後的腐朽骯髒,那閃亮的少年夢在這座城市裏,猶如海底珍貴的珍珠一般美麗。

    令他也爲之動容。

    但是這不足以讓蝙蝠俠爲此特意停留。

    身爲黑夜的守護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後來是怎麼就兩人結識熟悉,並變成搭檔,一起行走於哥譚的黑夜中,守護着他們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魯斯頭痛的回憶起,自己被扒掉馬甲的那一刻。

    因爲晚上的夜生活相當驚險刺激豐富,平日又要進行各種訓練,還要完成花花公子的泡妞日常,身爲韋恩家族的掌舵人,他對韋恩集團的實際事務根本無力掌控。

    但是他有盧修斯。

    如家人般的盧修斯。

    盧修斯福克斯任職韋恩集團的執行總裁和技術總監,是布魯斯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是他能當甩手掌櫃,除了把控集團大方向之外什麼都不用幹的最大助力。

    所以他原本不會和弗洛斯,或者說是伊森伯克再有交集,但是盧修斯卻十分罕見的邀請他去公司見一位剛收購的子公司負責人。

    梅利伯克。

    也就是伊森的的父親。

    當初收購梅森的小公司,就是爲了他手中的一項專利,一項高分子材料的專利。梅利發明的這種高分子材料有絕佳的延展性和彈性,也就是能夠防爆防衝擊,效果比軍方使用的防彈衣製作材料效果更好,是製作戰鬥服飾很好的材料。只是因爲還存在嚴重缺點,其中有一項是易燃性,導致梅利經營公司時更多的是把這種材料定位於製作登山服上。

    盧修斯讓布魯斯見梅利的原因就是,梅利具有很高的研發能力,如果給予更多支持,也許會將這種材料進一步完善,到時候布魯斯的作戰服性能將再提升一個檔次。

    可是梅利是個比較固執的人,他非要和布魯斯交談一番,確認這位掌舵人的眼光,才肯做下決定,拋下舒適富裕的生活,繼續拿起曾經的研究這也是這種材料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改進的原因,梅利因爲資金、工作繁重程度等等因素,很久之前就放棄繼續研究下去了。所以現在讓他重新拿起研究工作,無異於是讓這位步入中年精力不濟不缺金錢的人再度承擔繁重的研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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